之骨也。骨围大者。骨之粗大也。小者。骨之细小也。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腹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
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
长一寸。
此侧身之骨度。皆纵而数之也。耳上之旁为角。肩胛上之颈骨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肋下 内为腋。自柱骨至腋中计长四寸。胁骨之下为季胁。自腋以下至季胁。计长一尺二寸。捷骨
之下为髀枢。一名髀厌。在臀之两旁。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自季胁以下至髀枢。计长六寸。髀枢
以下至膝盖骨内之中分。计长一尺九寸。即上之腿数也。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数也。
京骨。足太阳膀胱经穴名。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
至地长一寸。此侧身之骨度也。按、胁骨名扁骨。横于胁下。有渗理而无髓空。此节不度胁骨之长
短。而只以腋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者。盖以形身之度数。概皮肉脉骨而量其长短。经脉循骨度而直
行于上下也。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
此头侧之横度也。耳后高骨为完骨。入发际四分。广者横阔也。耳后当完骨者。从耳以至于
脑后也。耳前当耳门者。从耳而至于鼻准也。此头侧之横度也。两颧之间。相去七寸者。此当面之
横度也。按、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纵横经络于头面左右。故复度头面之广数。两乳之间。广九寸半。
此形身前面之横度也。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此形身背面之横度也。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此两足之纵横数也。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节其末长四寸半。
此两臂两手之骨度也。本节者。指掌交接之骨节。末者。指尖也。
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
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叶底)
此脊背之骨度也。项发以下至背骨者。自顶后之发际。至背骨之大椎。计长二寸五分。膂骨。
脊骨也。自背骨之大椎。循膂骨以下至于尾 。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
其奇分之九厘。在下节计算。故膂骨以上。计有七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则七得七寸。四七二
寸八分。共九寸八分。又每节一厘。共计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玉师问曰。
脊椎二十一节。只详论上七节之度数何也。曰。七节之旁。乃膈俞也。脏腑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伤脏气则死。刺伤腑气。皆为伤中。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而本经论五脏之背俞。亦兼论
七节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
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此总结骨之度数。定经脉之长短也。经脉之浮而坚。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此篇论骨
气而结经脉之血气者。血脉资始于肾。骨之精气盛。则经脉之血气亦盛矣。尚御公曰。肾藏精气
而主骨。血者。神气也。此六篇论筋骨血脉。本于少阴之阴阳。张开之曰。肾藏之精液。奉心神
化赤而为血。气者。精气也。故浮为阳而主血。沉为阴而主气。



<目录>卷二

<篇名>五十营第十五

属性:黄帝曰。余愿闻五十营奈何。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千八分。
日行二十八宿。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
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
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水下二刻。日行二
十五分。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水下
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
尽。脉终矣。所谓交通者。并行一数也。故五十营备。得尽天地之寿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此篇论宗气营气循行于脉中。循脉度之十六丈二尺。应呼吸漏下而为五十营也。周天二十八宿。
而一面七星。子午为经。卯酉为纬。房毕为纬。虚张为经。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阴
主夜。每宿约二十六分。
共乘一千零八分。人气昼夜五十营。行二十八宿之一周。计一千八分。日丽天而绕地一周。亦行二
十八宿之度分。人之经脉上下左右前后。共计二十八脉。盖手之三阴三阳。足之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