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燔针。名曰季冬痹也。
手少阴之筋。起于手小指侧之少冲间。循肘腋。交于手太阴之筋。挟乳里。结于胸中。循臂下
系于脐。其病于内为内急。为心承伏梁。如梁之伏于心下。而上承于心也。其病在外当筋之所过者。
为转筋筋痛。治在燔针劫刺。其成伏梁而唾脓血者。此病在心脏。故为死不治。其病在气而为筋经
之病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纵不收。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能伸。盖少阴本阴而标阳。故有
寒热阴阳之证。少阴之从本从标也。丑者十二月。少阴主气。故为季冬之痹。夫天为阳。地为阴。
日为阳。月为阴。岁半以上。天气主之。岁半以下。地气主之。故三阳之气。主于春夏。三阴之气。
主于秋冬。此阴阳之所以系天地日月。而人亦应之。尚御公曰。腹为阴。背为阳。阳急则反折。
阴急则不伸。手少阴之筋。只循于胸腋脐腹。而不经于背。所谓阳急则反折者。病足少阴之筋也。
足少阴之筋。循脊内挟膂。上至项。此阴阳相合。水火气交。故手足少阴。皆有阴阳寒热之俯仰。
张开之曰。此下六篇。论筋之所经。骨脉之度量。荣卫之循行。只论筋有痹证者。盖假病以明筋之
合于三阴三阳。天之四时六气。
足之阳明。手之太阳。筋急则口目为 。 急不能卒视。治皆如右方也。( 僻同即口僻之义)
尚御公曰。此申明手足阴阳之筋。皆分循于左右。故复以口目之 僻以证之。足阳明之筋。上
挟口为目下纲。手太阳之筋。结于颔。属目外 。故二经之左筋急。则口僻于左。而当刺其左。右
筋急。则口僻于右。而当取
之右。如左目不能卒视。其病在左。右目不能卒视。其病在右。如两目皆急。则左右皆病。故治法
皆如右方。而其病则有左右之分也。



<目录>卷二

<篇名>骨度第十四

属性: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
度定矣。(脉度叶肚先度叶铎)
此言经脉之长短。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定其度数。故曰骨为干。脉为营。如藤蔓之营附
于木干也。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伯高曰。头之大骨。围
二尺六寸。
此言头之大骨度数。众人。谓天下之大众。长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适中之人。则头
骨亦适中矣。头骨适中。通体之骨皆适中矣。
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
此胸骨腰骨。围转一周之总数也。
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
此言头颅前后上下之骨度。发所覆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上至巅顶。以至后项之发际。计发
所覆者。度一尺二寸。发以下至颐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以下至于两颐。计长一尺。君子终折者。
谓从发际之始。以至发际之终。可折中而度量。盖君子之人。面方广而发际高。发所覆者。从颅至
项度一尺一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一寸也。此言天下之众。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过不及不等。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 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 以下至天枢
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
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
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
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音吉 叶 踝叶瓦去声)
此仰面之骨度也。结喉下两旁巨骨陷中为缺盆。盖形如缺盆。因以为名。 。骨名。一名尾
翳。即鸠尾骨也。自两旁缺盆而下至 。计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盖 之内。心肺
之所居也。天枢在脐旁二寸。乃足阳明之穴。从两旁 而下至天枢。计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
则胃小。盖自鸠尾以至于脐。胃腑之所居也。横骨在毛际横纹中。自天枢而下至于横骨。计长六寸
半。过则回肠广大。不满则狭短。盖自脐以至少腹。大肠之部分也。横骨横长亦六寸半。内辅者。
内之辅骨也。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者。
膝之连骸。一名膝盖骨也。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曰内辅内踝者。以
足八字分立。则内骨偏向于面也。踝者。下廉之腿骨。与足骨相连之凹处。在内者为内踝。在外者
为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者。足跟骨也。膝 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
足阳明之动脉处。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计长一尺六寸也。属者。概足面而言也。跗属以下至地
长三寸者。从足面而下至足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