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之无味。其骨烧烟熏蚊,令 化为水。熏毡及屋舍竹木,断蛀虫。置书笥衣箱,不生蠹。海鳗鲡,性味相同,暖 而不补。一种肉粗无油者,有毒勿食。干者名风鳗。
鱼
味甘,性大温,即黄 。多食令人霍乱,发疮疾,动风气,损人寿。时 行病后食之,复发。勿与犬肉犬血同食。妊妇食之,令子声哑。黑而大者有毒,食 之杀人。蓄水缸内,夜以灯照,通身浮水面,项下有白点,此乃蛇变者,急宜弃 之。以蒜瓣投缸中,则群 跳掷不已,亦物性相制也。煮 忌桑柴火。食 中毒, 食蟹即解。
鱼
味甘性平,即泥鳅鱼。同白犬血肉食、和灯心煮 甚妙。忌桑柴煮。
鱼
味甘性平,有小毒,即黄鱼。俗呼着甲鱼。多食生痰助热,发风动气, 发疮疥。同荞麦面食,令人失音。作 食,令人难克化。服荆芥药者,忌之。
鲟鱼
味甘性平,即鲟鳇鱼。一名鲔鱼。多食动风气,发一切疮疥。久食令人 心痛腰疼。同 干食,发瘫痪。小儿食之,成咳嗽及 瘕。能发诸药毒,服丹石 人忌食,作 虽珍,亦不益人。
鱼
味甘性寒,有小毒。同牛肝食,患风噎涎。同野猪肉食,令吐泻。同雉 肉食,生痈疖。同鹿肉食,令筋甲缩。赤目赤须无腮者,并有毒,误食杀人。反荆芥。
黄颡鱼
味甘性平,微毒。一名 。状似小 ,身青黄色,腮下有二横骨、 两须、有胃,作声轧轧。其胆春夏近上,秋冬近下。多食发疮疥,不益人。反荆芥,能害人。
河豚
味甘性温,有毒。海中者有大毒。多食发风助湿动痰。有痼疾疮疡者,不可食。与荆芥、菊花、桔梗、甘草、附子、乌头相反。修治失法,误入烟煤或沾灰尘,食之并能杀人。三月后即肉内生斑,不可食之。妊妇食之,令子赤游风。其血有毒,脂令舌麻,子令腹胀,眼令目花。其肝及子有大毒,入口烂舌,入腹烂肠,无药可解。中其毒者,以橄榄芦根汁、粪清甘蔗汁解之,少效。或用鸭血灌下可解。服药人不可食之。赤目者、极肥大者、腰腹有红筋者,误食杀人,诸药不能解。
浓生者宜远之,勿食。又一种斑子鱼,形似小河豚,其性味有毒,与河豚相同。河豚鱼,饱后不可再食,食此不可尽饱,宜防发胀耳。
鱼
味甘性平。吞啖同类,池中有此不能蓄鱼。生疮疖者,勿食。
石斑鱼
生南方溪涧,长数寸,白鳞黑斑,浮游水面,闻人声则划然深入。其 子及肠有毒,误食令人吐泻,饮鱼尾草汁少许,解之。
黄 鱼
味甘性温。此鱼阔不逾寸,长不近尺,其油点灯,令人昏目。
鱼
味甘性平。俗名春鱼。春月闲从岩穴中随水流出,状似初化鱼苗,一斤 千头。或云鲤鱼苗也。今宣城、泾县于三月三前后三四日亦出小鱼。土人炙收寄远,或即此鱼。
金鱼
味甘咸,性平。味短不宜食,止堪养玩。鱼啖橄榄渣、肥皂水、鸽粪即 死。得白杨皮不生虱。
比目鱼
味甘性平。多食动风气,有风湿病者勿食。
鱼
味甘性平。尾有两歧如鞭鞘。患痈疽者勿食。
鲛鱼
味甘性平,即沙鱼。皮可饰刀剑。大者尾长数尺,能伤人。小者子随母 行,惊即从口入母腹中。虎沙能咬人形,被暗伤人以红布系腰可免。忌甘草。
乌贼鱼
味咸性平。多食动风气。其墨亦可书字,但逾年则迹灭。其骨名海螵蛸, 文顺者是真,横者为假。能淡盐,投骨于井,水虫皆死。乌贼遇小满,则形小也。
邵阳鱼
味甘咸,性平,有小毒。状如盘及荷叶,无足无鳞,背青腹白,口在 腹下,目在额上,尾长有节,螫人甚毒。吴人腊之,食之无益。其尾候人尿处订之, 令阴肿痛至死,拔去乃愈。被刺毒者,以鱼扈竹及海獭皮解之。
竹鱼
味甘性平。出广南桂林湘江,状似鲭鱼而少骨刺,色青翠可爱,鳞间有 朱点。多食发疮疾。
鳖肉
味甘性冷。同猪兔鸭肉食损人。同芥子食,生恶疮。同苋菜食,令腹中成肉鳖,害人。不可同桃子、鸭子、鸡子食。《礼记》云∶食鳖去丑,谓颈下有软骨如龟形,食之令人患水病。有冷气瘕人,不宜食之。凡鳖三足者、赤足者、独目者、头足不缩者、目四陷者、腹下有王字形十字文者、腹有蛇纹者、目白者、山上生者名旱鳖,并有毒,食之杀人。夏天亦有蛇化者,食须慎之。妊妇食之,令子短项。薄荷煮鳖能害人。鳖无耳,以目为听。纯雌无雄,以蛇为匹,故烧脂可以致鳖。
遇蚊叮则死,得蚊煮则烂。熏蚊者,又用鳖甲,物相报复如此。鼍一鸣而鳖伏,性相制也。池中有鳖,鱼不能飞。其胆味辛辣,破入汤中,可代椒而辟腥。其性畏葱及桑灰。甲无裙而头足不缩者,名曰纳鳖。有毒,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