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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难经正义-第43页

心火实,致肝木亦实,此子能令母实也。脾土虚,致肺金亦虚,此母能令子虚也。
心火实固由自旺,脾土虚,乃由肝木制之,法当泻心补脾,则肝肺皆平矣。越人则不然,其子 能令母实,子谓火,母谓木,固与常情无异,其母能令子虚,母谓水,子谓木,则与常情不同 矣。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实”一句,言病因也。“母能令子虚”一句,言治法也。其 意盖曰,火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过分而为病矣。今将何以处之,惟有补水泻火之治而已。
夫补水者,何谓也?盖水为木之母,若补水之虚,使力可胜火,火势退而木势亦退,此则母能 虚子之义,所谓不治之治也,若曰不然,则母能令子虚一句,将归之脾肺乎?既归于脾肺,今何 不补脾乎。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今火大旺,水大亏,火何畏乎?惟其无畏,则 愈旺而莫能制,苟非滋水以求胜之,孰能胜也。“水胜火”三字,此越人寓意处,细观之,勿轻 忽也。虽泻火补水并言,然其要又在补水耳。后人乃言独泻火,而不用补水。又曰泻火即是补 水,得不大违越人与经旨之意乎?若果不用补水,经不必言补北方水,越人不必言补水矣。虽 水不虚,而火独暴旺者,固不必补水亦可也。若先因水虚而致火旺者,不补水可乎?水虚火旺 而不补水,则药至而暂息,药过而复作,将积年累月,无有穷已,安能绝其根哉!虽苦寒之药,
通为抑阳扶阴,不过泻火邪而已,终非肾脏本药,不能滋养北方之真阴也。欲滋真阴,舍地 黄、黄柏之属不可也。其因有二∶且夫肝之实也,心助肝,肝实之一因也;肺不能制肝,肝实之二 因也。肺之虚也,其因亦有二。心克肺,肺虚之一因也;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虚之二因 也。今补水而泻火,火退则木气削,又金不受克而制木,东方不实矣。金气得平,又土不受克 而生金,西方不虚矣。若以虚则补母言之,肺虚则当补脾,岂知肝气正盛,克土之深,虽每日补 脾,安能敌其正盛之势哉!纵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偿所失矣,此所以不补土而补 水也。或疑木旺补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故闻独泻火不补水论,忻然而从之,殊不知木已 旺矣,何待生乎!况水之虚,虽峻补不能复其本气,安有余力生木哉,若能生木,则能胜火矣。
或又谓补水者,欲其不食于母也,不食于母,则金还矣。岂知火克金,土不生金,金之虚已极,
尚不能自给,水虽食之,何所食乎!若然,则金虚不由于火之克,土之不生,而由于水之食耳,
岂理也哉!纵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复常也。“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所以泻火补 水者,正欲使金得平木也,不字当删去。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虚指肺虚而言也。泻火补水,
使金得平木,正所谓能治其虚,不补土,不补金,乃泻火补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
苟不能晓此法,而不能治此虚,则不须问其他,必是无能之人矣,故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 余。若夫上文所谓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义,不解而自明,兹故弗具也。夫越人,亚圣也,论至 于此,敢不敛衽。但说者之 蚀,故辨之。
愚按∶伯仁受针法于东平高洞阳,故专以针法补泻 注,安道不习针,故以用药论,若越人则一以贯之,学人习玩斯篇,于补泻之法,获益非浅。
<目录>卷六<篇名>七十六难属性:七十六难曰∶何谓补泻?当补之时,何所取气?当泻之时,何所置气?
然∶当补之时,从卫 取气,当泻之时,从荣置气。其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当先补其阳,而后泻其阴;阴气不足,阳 气有余,当先补其阴,而后泻其阳。荣卫通行,此其要也。
卫为阳而主气,乃阳明水谷之悍气,合经脉中出诸气街之气血,散入孙络,缠布周身,以充 肤热肉,澹渗毫毛者也。营为阴而主血,乃奉心化出之血气,由心至胞室,循行十二经脉,日 夜五十周,以应呼吸漏下者也。《灵枢·卫气篇》曰∶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 经者为营气是也。此言用针取何气为补,而其所泻之气,则置之何地也。答辞谓补则从卫取气,
盖取浮气之不循经者以补虚处,泻则从营置气,置犹弃置之置,盖从营置其气而不用也。然人 之病情不一,补泻之法,尤当审其阴阳虚实也。若卫虚而营实者,以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 先补阳而后泻阴以和之。若营虚而卫实者,以阴气不足,阳气有余,则先补阴而后泻阳以和之。
如此补泻之法,先后有序,则阴阳得其平,营卫之气,自然通畅流行矣。终始篇曰∶阴盛而阳 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所谓盛则泻之,
虚则补之,此其义也。
<目录>卷六<篇名>七十七难属性:七十七难曰∶经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
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 知肝当传之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治已病者,见肝之病,
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灵枢·逆顺篇》曰∶上工刺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