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
此之谓也。
此章诸家诠注,皆未足达越人之旨,惟徐氏《经释》庶乎近焉,今就其义而引申之。东方实,
西方虚者。东方木也,肝也,西方金也,肺也。人之五脏,应乎五行,宜平伏,不宜偏胜,若 或一脏独胜,则疾病生,须凭补泻以调之也。调之之法,而言泻南方,补北方者,南方火为木 之子,北方水为木之母也。论五行本然之道,木实金当平之,火实水当平之,土实木当平之,
金实火当平之,水实土当平之,此自然之理也。今东方肝实,西方肺虚,金虚何能平木,论治 当抑其太过,扶其不及,故曰泻南方火,补北方水,此实则泻其子也。夫火者,木之子也,水 者,木之母也,泻火则火衰,而盗泄母气,其火之势减,亦不能凌金,补水则火气愈弱,更窃 木气,故曰水胜火也。况木气即泄,金不受凌,则虚者自复,复则遂得平木之实用。水既克火,
其势益实,是以木之母水,胜木之子火也。而谓之子令母实,母令子虚者,盖木之子火,为木 之母水所克制,则火能益水之气,故曰子令母实,而水克火,能夺火之气,故曰母令子虚也。
观上下文义,则此子母两字,皆就肝木而言,抑木即所以扶金也。越人恐读者误会,更申其义 曰∶故泻火补水者,欲令金得以平木也。若不知治金虚之法,止以一经为补泻,则他病亦不能 治也。金下之不字,滑氏谓衍文宜删,极是。
按∶滑氏曰∶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文。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者,木金火水,
欲更相平也。木火土金水之欲实,五行之贪胜而务权也。金水木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胜,而 制其贪也。经曰∶一脏不平,所胜平之,东方肝也,西方肺也。东方实,则知西方虚矣,若西 不虚,则东方安得过于实耶?或泻或补,要亦抑其盛,济其不足,损过就中之道也。水能胜 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泻南方火者,夺子之气,使食母之有余,补北方水者,益子 之气,使不食于母也。如此,则过者退而抑者进,金得平其木,而东西方无复偏胜偏亏之患矣。
越人之意,大抵谓东方过于实,而西方之气不足,故泻火以抑其木,补水以济其金,是乃使金 得与水相停,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若曰金不得平木,则前后文义窒碍,竟说不通,使肝木不 过,肺金不虚,复泻火补水,不几于实实虚虚耶?八十一难文义,正与此互相发明。九峰蔡氏 谓水火金木土,惟修取相制,以泄其过,其意亦同。故结句云∶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盖为 知常而不知变者之戒也。此篇大意,在肝实肺虚,泻火补水上。或问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
当泻火补土为是,盖子有余,则不食母之气,母不足,则不能荫其子,泻南方火,乃夺子之气,
使食母之有余,补中央土,则益母之气,使得以荫其子也,今乃泻火补水何欤?曰∶此越人之 妙,一举而两得之者也。且泻火一则以夺木之气,一则以去金之克,补水一则以益金之气,一 则以制火之光,若补土则一于助金而已,不可施于两用,此所以不补土而补水也。或又问母能 令子实,子能令母虚,五行之道也。今越人乃谓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何哉?曰∶是各有 其说也。母能令子实,子能令母虚者,五行之生化。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者,针家之予夺,
固不相侔也。四明陈氏曰∶仲景云∶木行乘金,名曰横。《内经》曰∶气有余,则制己所胜,
而侮所不胜,木实金虚,是木横而凌金,侮所不胜也。木实本以金平之,然以其气正强而横,
金平之,则两不相伏而战,战则实者亦伤,虚者亦败,金虚本资气于土,然其时土亦受制,未 足以资之,故取水为金之子,又为木之母,于是泻火补水,使水胜火,则火馁而取气于木,木 乃减而不复实,水为木母,此母能令子虚也。木既不实,其气乃平,平则金免木凌,而不复虚,
水为金子,此子能令母实也。所谓金不得平,木不得凌,以金平其木,必泻火补水,而旁治之,
使木金之气,自然两平耳。今按陈氏此说,亦是有理,但为不之一字所缠,未免牵强费辞,不 若直以不字为衍文尔。观八十一篇中当知金平木一语可见矣。滑氏注,于释子令母实,母令子 虚,未能明显,不若陈氏之说,较为晓畅也。然以木为火之母,水为金之子为言,其义虽通,
于越人之旨,究隔一间。
又按∶王氏曰∶余每读至此难,未尝不叹夫越人之得经旨,而悼夫后世之失经旨也。先哲有 言,凡读书不可先看注解,且将经文反复而详味之,得自家有新意,却以注解参校,庶乎经旨 昭然,而不为他说所蔽,若先看注解,则被其说横吾胸中,自家却无新意矣。余平生所佩服此 训,所益甚多。且如《难经》此篇,其言周备纯正,足为万世法,后人纷纷之论,其可凭乎?
夫实则泻之,虚则补之,此常道也,人皆知之。今肝实肺虚,乃不泻肝而泻心,此则人亦知之,
至于不补肺补脾而补肾,此则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以常情 观之,则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