屑。忌啖猪肉。(屑。原本作等。今据徐程及千金改之。)
〔程〕大豆壅气。猪肉滞膈。故忌之。小儿十岁以下。尤忌。
千金云。大豆黄屑。忌猪肉。小儿以炒豆猪肉同食。必壅气致死。十有八九。十岁以上不畏也。
大麦久食。令人作 。(沈作癣。)
〔程〕大麦下气。久食令手足痿弱。而懈惰。
〔鉴〕李 曰。 。疥同。盖麦入心。久食则心气盛。
而内热。内经曰。诸疮疡皆属心火。故作 。
案 。字典。俗疥字。而农家多常食大麦。未尽患疥。
李注不可从。孟诜云。暴食似脚弱。为下气故也。程则本此。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程〕黍米。令人烦热。饴蜜令人中满。故不可同食。黍米合葵食。成痼疾。亦不可合食。
千金。黄帝云。五种黍米。合葵食之。令人成痼疾。
荞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案本纲荞麦。一名KT (音翘)麦。千金。黄帝云。荞麦作面。和猪羊肉热食之。不过八九。顿作热风。
令人眉须落。又还生仍稀少。泾 以北。多患此疾。今荞麦面。人多食之。未
有发落者。此必脱和猪羊肉等字。程金鉴并云。荞字有误。当详之。盖失考耳。
盐多食。伤人肺。
〔程〕盐。味咸。能伤肾。又伤肺。多食发哮喘。为终身痼疾也。
千金云。盐不可多食。伤肺喜咳。令人色肤黑损筋力。
食冷物。冰人齿。
食热物。勿饮冷水。
〔鉴〕寒热相搏。脾胃乃伤。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鉴〕酒性纯阳。苍耳味苦有毒。苦先入心。饮酒以行其毒。故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着身。及使扇。即成病。
〔程〕夏月大醉。汗流浴冷水。即成黄汗。扇取凉。即成漏风。
饮酒。大忌灸腹背。令人肠结。(程金鉴。无忌字。)
〔程〕毋灸大醉人。此灸家所必避忌也。
资生经。下经云。灸时不得伤饱大饥饮酒。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鉴〕醉则肝胆之气肆行。木来侮土。故曰勿食饱。发寒热。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y中。则发黄。
〔程〕饮酒而食肉。则腠理开。卧稻y中。则湿热入。是以发黄也。
食饴。多饮酒大忌。
〔鉴〕谚云。酒家忌甘。此义未详。
凡水及酒。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程〕此涉怪异。宜不可饮。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程〕醋酸敛。而酪粘滞。令作血瘕。
千金黄帝云。食甜酪竟。即食大酢者。变作血瘕。及尿血。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注。
〔程〕白米粥。能利小便。苍耳子。能搜风。小便利。而
食搜风之物。虚其经络。反致走注疼痛。
〔鉴〕同食成走注病。然必性味不合也。
巢源云。走注候。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体虚受邪气。邪气随血而行。或
淫奕皮肤。去来击痛。游走无有常所。故名为走注。千金黄帝云。食甜粥。复以苍耳甲下之。成走注。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程〕甘者。令人中满。食甜物。必泥于膈上。随食以盐。得咸则涌泄也。
犀角箸。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坟起者。食之杀人。
〔鉴〕抱朴子云。犀食百草及众木之棘。故知饮食之毒。若搅饮食沫出者。必有毒也。浇地坟起者。
此怪异也。故食之杀人。
抱朴子云。蛊之乡有饮食。以此角搅之。有毒则生白沫。无毒则否。国语云。置鸩于酒。置堇于肉。
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韦昭注。坟。起也。又范宁注谷梁云。地贲。贲。沸起也。
饮食中毒烦满。治之方。(千金。满。作懑。外台引千金。)
苦参(三两) 苦酒(一升半○千金用酒二升半不用苦酒外台同)
上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瘥。或以水煮亦得。
〔程〕酸苦涌泄为阴。苦参之苦。苦酒之酸。所以涌泄烦满。而除食毒。
又方。犀角汤亦佳。(肘后附方。引梅师方云。或取煮犀角汁一升。亦佳。)
〔鉴〕中毒烦满。毒在胃中。犀角。解胃中毒。
千金。治诸食中毒方。
饮黄龙汤。及犀角汁。无不治也。饮马尿亦良。
贪食。食多不消。心腹坚满痛。治之方。
盐(一升) 水(三升)
上二味。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出食。便瘥。
〔程〕咸味涌泄。盐水以越心腹坚满。
千金。治霍乱蛊毒。宿食不消。积冷心腹烦满。鬼气方。
用极咸盐汤三升。热饮一升。以指刺口。令吐宿食。使尽不吐。更服讫。复饮。三吐乃住。此法
大胜诸治。俗人以为田舍浅近法。鄙而不用。守死而已。凡有此病。即须先用之。
矾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程〕矾石。伤骨蚀肉。内用必伤心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