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清水。反寒多。不甚热。乍来乍去。以喜伤心。心气耗散所致。名曰心疟。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程〕萌芽含抑郁之气未伸。食之能伤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鉴〕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程〕孙真人曰。葱同蜜食。令人利下。独蒜。气味辛臭。与蜜更不宜也。
案本草思邈曰。烧葱同蜜食。壅气杀人。又云。大蒜。合蜜食杀人。
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
〔程〕枣与葱食。令人五脏不和。
〔鉴〕此义未详。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鉴〕李 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韭。赵作蒜。)
〔程〕蜜。与葱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尤忌之。相犯仍令人心痛。
千金黄帝云。食生葱。即啖蜜。变作下利。食烧葱。并啖蜜。拥气而死。案糖。说文饴也。方言。饧
谓之糖。明是糖与蜜各别。程金鉴。言蜜。而不及糖何。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程〕人之气。昼行于阳。而夜行于阴。夜食辛物。以扰乎阳。则伤上焦心膈之阳气也。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千金同。)
〔程〕芜菁。即蔓菁也。多食动气。
案多食动气。出于宗 。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千金。黄帝云。)
〔程〕薤韭牛肉。皆难克化之物。积而不消。则为 瘕。
多食。动痔疾。(食。原本。沈。作病。非。今改之。千金同。)
〔程〕李廷飞曰。 性滑。故发痔疾。
〔鉴〕滑而易下。故发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千金。引黄帝。无内字。本纲。引本经。作肉痔。)
〔程〕野苣。苦 也。性苦寒。能治痔。与蜜同食。复生内痔。物性相忌。则易其性也。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 虫。(千金。引黄帝。无 字。)
〔程〕白苣苦寒。乳酪甘寒。合食停于胃中。则生蚀 。
时珍云。白苣处处有之。似莴苣而叶色白。折之有白汁。四月开黄花。如苦 结子。
黄瓜。食之发热病。
〔程〕黄瓜。动寒热虚热。天行热病后。皆不可食。(案此注本孟诜。)
案藏器曰。胡瓜北人避石勒讳。改呼黄瓜。至今因之。而今此称黄瓜。则避石勒讳之说。难信欤。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茎者。勿食之。
〔程〕葵心有毒。其叶黄背赤茎者。亦有毒。不可食。
案弘景云。葵叶尤冷利。不可多食。葵心。此犹 心。桃叶心之心。谓葵菜嫩心也。
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千金同。)
〔程〕胡荽。开心窍伤神。久食之。故令人多忘。
病患。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鉴〕胡荽。耗气。黄花菜。破气耗血。皆病患忌食。
案本纲。黄瓜菜。一名黄花菜。始出于汪颖食物本草。本经所指。未知此物否。
芋。不可多食。动病。(案千金云。动宿冷。)
〔程〕芋难克化。滞气困脾。(案此注。本于宗 。)
妊妇。食姜令子余指。
〔程〕余指。六指也。姜形如列指。物性相感也。
博物志云。妊娠啖生姜。令儿多指。
蓼多食。发心痛。
〔程〕孙真人曰。黄帝云。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以气味辛温故也。
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咳疼痛。(咳。程金鉴。作核。是。)
〔程〕生鱼。 之属。合食则相犯。令人脱气阴核痛。
〔鉴〕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案千金云。黄帝书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和生鱼食。令人脱气阴核痛求死。又黄帝云。食
小蒜啖生鱼。令人夺气。阴核疼求死。阴核。即阴丸也。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千金。黄帝云。)
〔程〕芥菜。昏人眼目。兔肉。伤人神气。合食必为恶邪之病。
小蒜多食。伤人心力。
〔程〕小蒜。辛温有小毒。发痼疾。多食气散。则伤心力。
食躁或躁方。(或。赵徐作式。)
豉。浓煮汁饮之。
〔程〕豉汁。虽能解毒。而躁字有误。
〔鉴〕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后时或恶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汤吐之。
钩吻。与芹菜相似。误食之杀人。解之方。(〔原注〕肘后云。与茱萸食芹相似。○今本肘后。芹。作
芥。无茱萸二字。千金引肘后云。钩吻茱萸食芥。相似。外台引肘后云。钩吻与食芹相似。肘后又云。此非钩吻。)
荠 (八两)
上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二服。(〔原注〕钩吻生地旁无他草。其茎有毛。以此别之。○案
此注千金外台。引肘后。接前与食芹相似为一条。千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