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金鉴。为杏酪二物误。
梅多食。坏人齿。(千金食治同。)
〔程〕梅实。能致津液。津液出则骨伤。以肾主五液。齿
为肾之标故也。(案时珍发明。详论此理。程注本之。当参考。)
案本草。食梅齿 者。嚼胡桃肉解之。盖胡桃补肾也。
李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鉴〕李味酸涩。若多食。则中气不舒。故令人腹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千金同。)
〔程〕林檎。酸涩而闭百脉。故多食。令人百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程〕橘柚。味酸能恋膈。生痰聚饮。饮聚膈上。则令口痰不知咳。
〔鉴〕尚书注。小曰橘。大曰柚。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过食则口虽爽。而五味不知焉。
案时珍云。橘皮。下气消痰。其肉生痰聚饮。表里之异
如此。程注本之。但爽字未妥。案尔雅释言。爽。瘥也。忒也。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乃为口失味之义。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千金云。金疮产妇。勿食。令人萎困寒中。)
〔程〕梨性大寒。故令人寒中。寒能凝血脉。故金疮产妇。不宜食。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鉴〕樱桃。杏。味酸性寒。若过食则伤筋骨。内经云。酸则伤筋。寒主伤骨。故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肺。徐沈作腹。千金。与原文同。)
〔鉴〕安石榴。味酸涩。酸涩则气滞。肺主气。宜利而不宜滞。滞则伤损矣。故不可过食也。
本草。震亨云。榴者。留也。其汁酸。性滞恋成痰。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千金云。动痰饮。令人恶心吐水吐食。)
〔程〕胡桃。能润肺消痰。今令人动痰饮。何也。以胡桃性热。多食则煎熬津液。而为痰饮矣。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千金。食治方。)
〔程〕生枣。味甘辛气热。以辛热则令人渴。甘则令人气
胀也。羸弱者。内热必盛。而脾胃必虚。故弥不可食。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烧过○过赵作灰金鉴二字作 黑)
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程〕猪骨。治诸果毒。亦治马肝漏脯毒。其义不可晓。
〔鉴〕以猪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马
肝毒者。以猪畜属水。马畜属火。此水克火之义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义也。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证类。引金匮玉函。耳下赤字。作青。)
〔程〕木耳诸菌。皆覆卷。仰卷则变异。色赤则有毒。故不可食。
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治之方。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
大豆。浓煮汁饮之。服诸吐利药。并解。
〔鉴〕李 曰。闷乱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药。并解使毒瓦斯上下分消也。
巢源云。凡园圃所种之菜。本无毒。但蕈菌等物。皆是草木变化所生。出于树者为蕈。生于地者为菌。
并是郁蒸湿气。变化所生。故或有毒者。人食遇此毒。多致死甚疾速。其不死者。犹能令烦闷吐利。良久始醒。
千金。治食山中树菌中毒方。
人屎汁。服一升良。
又解诸菌毒。
掘地作坑。以水沃中搅令浊。澄清饮之。名地浆。
本草。陈藏器云。菌冬春无毒。秋有毒。有蛇虫从下过也。夜中有光者。欲烂无虫者。煮之不熟者。
煮讫照人无影者。上有毛下无纹者。仰卷赤色者。并有毒杀人。中其毒者。地浆及粪清解之。
宋周密癸辛杂识云。嘉定乙亥岁。杨和王坟上感慈庵僧德明。游山得奇菌。归作糜供家。毒发。僧行死
者十余人。德明亟尝粪获免。有日本僧定心者。宁死不污。至肤理坼裂而死。
清吴林吴蕈谱云。镜水忍可禅师。在宁国山中。一日与僧三四人。食蕈俱中毒。刹那间二便频遗。身
软口 。正窘急时。 有市药者上山。僧众言其故。随以甘草浓煎灌之。同时获愈。又阳山西花巷有人在一
荒墩上。采菌一丛。煮而食之。卒然毒发。肤如琉璃。使人往采蕈处察之。见菌丛生如故。即掘见一古冢。满
中是蛇。即以甘草煎汤啜之。寻愈。故余每于腊月中粪坑内。浸甘草人中黄。以治蕈毒。及天行
疫毒。伏气热病。痘科毒甚不能贯浆者。悉有神效。(其法。用甘草为末。将毛竹筒一段。两头留节。刮去青
皮。节上开一窍。纳甘草于中。仍以芭蕉叶柄削针闭窍。浸粪坑中。四十九日。须至立春日取出阴干。任用。)
食枫树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树。笑。并原本作柱哭。今据程本金鉴改之。)
〔程〕弘景曰。枫木上生者。令人笑不止。以地浆解之。
〔鉴〕李 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瓦斯入心也。
张氏医说云。四明温台间山谷。多生菌。然种类不一。食之间有中毒。往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