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手侧掌。为难治。邪在太阳则挛急。邪在阳明则口噤。灵枢经曰。热而痉者死。腰折螈 噤
齿也。(出热病篇。) 。切齿也。噤之甚者则切。灵枢热病篇。有啮齿。当是 齿之类。
病属表属虚。未可与承气下也。当详之。
〔鉴〕此申痉病入里。以明其治也。痉病而更胸满。里气壅也。卧
不着席。反张甚也。脚挛急。劲急甚也。必 齿。牙紧甚也。此皆阳明热盛灼筋。筋急而甚之象。故以大承气
汤。直攻其热。非攻阳明之实也。
柯氏伤寒论翼云。六气为病。皆能发热。然寒与热相因。暑与湿相从。独燥与湿相反。湿病多得之地气。
燥病多得之内因。此病因之殊也。病机十九条。燥症独无。若诸痉项强。皆属于湿。愚窃疑之。今本论
有痉湿之分。又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则 之属燥无疑也。夫 以状命名。因
血虚而筋急耳。六气为患。皆足以致 。然不热则不燥。不燥则不成 矣。又云。治风寒。不惜津液。所以
发汗太多。因致 者多矣。夫 本有由来。一经妄治。即奇形毕现。项背强KT KT 。是 之征兆。故用
葛根。身体强。是 之已着。故用栝蒌根。卧不着席。脚挛急。口噤齿 。是 之剧甚。
故用大黄芒硝。无非取多津液之品。以滋养阴血。不得与当汗不汗者同例也。
\x大承气汤方\x
大黄(四两酒洗) 浓朴(半斤炙去皮) 枳实(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纳大黄。
煮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上火微一二沸。分温再服。得下止服。(火微。宋版伤寒论。作微火。)
三因。大承气汤。治刚 云云。以阳明养宗筋。阳明者
胃也∶风湿寒入于胃。则热甚。宗筋无以养故急。直利阳明。以治其能养也。
案甲乙经云。刚痉。太阳中风。感于寒湿者也。其脉往来进退。以沉迟细。异于伤寒热病。巢源千金并
云。风邪伤于太阳经。复遇寒湿。则发痉也。于是成无己以降。皆宗其说。无复异论焉。特至张介宾则云。病
在筋脉。筋脉拘急。所以反张。其病在血液。血液枯燥。所以筋挛也。柯氏因而以燥证断之。其说固确矣。
故徐沈诸家。凡以寒湿注之者。皆不可凭也。
徐氏兰台轨范云。 病乃伤寒坏证。小儿得之。犹有愈者。其余则百难疗一。其实者。或有因下而得
生。虚者竟无治法。金匮诸方。见效绝少。
案千金方云。病发身软时醒者。谓之痫也。身强直。反张如弓。不时醒者。谓之痉也。此痫痉之辨也。
所谓痫。即圣惠方以降。称惊风。(急惊。即阳痫。慢惊。即阴痫。)二证自判然矣。
沈云。方中行伤寒条辨。谓小儿角弓反张。手足抽搦。后世儿科。总名惊风误治。谓非惊风。亦为痉病。余
详此乃少阴少阳。客热所至。为惊为螈。感冒热邪所致。实非惊风。并非痉。故详及之。沈此说极是。惜似
不知惊风即是古之痫焉。
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原注〕一作缓)者。此名湿痹。(〔原注〕玉函云。中湿。)湿痹
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当利其小便。
〔尤〕湿为六淫之一。故其感人。亦如风寒之先在太阳。但风寒伤于肌腠。而湿则流入关节。风脉浮。
寒脉紧。而湿脉则沉而细。湿性濡滞。而气重着。故亦名痹。痹者。闭也。其人平日土德不及。而湿动于中。
由是气化不速。而湿侵于外。外内合邪。为关节疼痛。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治之者。必先逐内湿。而后
可以除外湿。故曰。当利其小便。东垣亦云。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然此为脉沉而小便不
利者设耳。若风寒在表。与湿相搏。脉浮恶风。身重疼痛者。则必以麻黄白术。薏苡杏仁。桂枝附子等。
发其汗为宜矣。
溯源集云。夫湿者。六气之一也。然一气之中。犹有别焉。雾露之气。为升于地之轻清而上腾者。故
为湿中之清。伤人皆中于上。雨雪泥水之湿。为着于地之重浊而在下者。为湿中之浊。伤人皆中于下。经云。
清邪中上。浊邪中下。所以金匮要略云。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雾伤皮腠。湿流关节也。亦称太阳病者。以风
寒暑湿之邪。皆由卫气不密。其气得从皮毛而入。以营卫皆属太阳故也。关节。筋骨肢节之间也。以雨露
水湿之气。因卫阳不能外固。由太阳。而流入于关节筋骨之间。致肢节疼痛。而烦扰不宁。其脉沉而细者。
寒湿流于皮肉筋脉之间。血凝气滞。营卫不快于流行也。寒湿内淫。则三焦不能施化。气化不得流行。其人小
便不利。是以水谷不能泌别。湿气流溢于大肠。故大便不得燥结。而反快也。若此者。不必以燥湿为治。其
湿气淫溢。非燥湿之所能胜。故但当利其小便。小便利。则谷水分而湿淫去矣。此条盖论雨雪泥水。地气之
湿。乃湿中之浊者。故曰。但当利其小便。若雾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