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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金匮玉函经二注-第5页

。何谓也。师曰。唇口青。身冷。为入脏。即死。如身和。汗自出。为入腑。即愈。
〔衍义〕沉、阴象也。滑、阳象也。阴主血。阳主气。邪在于血则血实。邪在于气则气实。
故血实者脉沉。气实者脉滑。邪盛者脉大。五脏治内属阴。主藏精宅神。今血气 并其邪而入。堵塞于脏。身之精气不行。神机化灭。升降出入之道皆绝。荣绝则 唇口青。灵枢曰。是厥阴气绝则唇青。夫六腑治外属阳。主传用水谷之气。充乎 内外者也。今血气并邪入于腑。腑阳动不比脏之阴静。静者得其邪。则因而堵 塞不行。动者邪虽入。终不能久闭其气道。何则。为在内之神机应乎外。主养荣 卫之气。则散行于表而身和。和则腠理开。邪散而汗自出。荣卫之气行。故愈矣。
此仲景举阴阳脏腑之大端如此。至若厥病多由。难以概论。内经曰。血气并走 于上。则为大厥暴死者。其上非膻中三焦之府者乎。而乃以气反则愈。不反则 死。又如邪客五络。状若尸厥者。以通脉络为治。非头面诸脉证为难概论也。
问曰。脉脱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何谓也。师曰。非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疮。从 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衍义〕脱者去也。经派乃脏腑之隧道。为邪气所逼。故绝气脱去其脉而入于内。
五脏阴也。六腑阳也。阴主死而阳主生。所以入脏即死。入腑即愈而可治。非惟 脏腑之阴阳然也。凡内外阴阳之邪毒出入表里者。皆然也。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咳上 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 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 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之邪。从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 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浮。寒令脉紧。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 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补注〕此总内经所着之病。而为之分阴阳。悉表里。合上下内外以立言。庶几经 络明。腑脏着。所因显。不致散而难稽也。如三阳在外。病头痛等六证。则各有所 行之经。各显本经之证。三而六之。非十八乎。而三阴之在里者亦然。五脏各有 十八。合计为九十病。其为病则于灵枢论心脉为螈 。班班可考矣。若六腑则 何如。腑居内而实合于经者也。故言腑者取诸合。如胃合三里。大肠合巨虚上 廉。小肠合巨虚下廉。三焦合委阳。膀胱合委中央。胆合阳陵泉。故邪之在腑者 合外于经。其受患为浅。而欲散不难。不若五脏之深且甚焉。故曰微也。其为病。
内经有分属。仲景括为一百八病。盖因腑之六以为数也。凡此共二百三十四病。统内外而言之也。乃专 为内因者。如所谓五劳。即视久伤血等云云也。夫行立坐卧。俱不可强。乃至久者。必迫于所不得已也。
其为伤孰甚焉。然后知人之有体。固有以用之也。不用则体为不运。然使过于用。则体亦太劳而失所养矣。
若七伤。则太饱伤脾等云云也。夫五脏各有所司。苟无以节之。或贪于可欲之 事。或任其性气之偏。皆足害其和。而况形为外之气侵。志为内之情动乎。至极 者。又各极其偏之谓也。气血也。肌肉也。筋骨也。精神也。相均始为无弊。设有过 则必有不及者矣。妇人三十六病。瘕居十二谓月不应期。而所下之物不一色 也。夫妇人为阴。其痛属腰半以下居多者。以冲督任三脉之病。有九痛也。七害 五伤三因。各详于经。共为三十六病焉。然则人之病也。邪有以中之也。明乎所 中之邪。则此邪非彼邪。从可识矣。人之一身。上下表里尽之矣。而所谓清浊大 小邪者。一为雾露。一为地浊。本天者亲上。本地者亲下。百病之长。伤人之阳。肃 杀之气。伤人之阴者是也。从口入者为内伤。亦足使人发热腹痛。喘呕胀满。不 去其陈而致新。不足以为功。然邪之本于外中者。因乎六气。乃仲景以为五邪。
如风寒湿雾热。而遗燥之一气。岂非以风寒与火。皆足以成燥。则燥本非一致。
而其情已兼三气之内欤。夫风之伤人。三时俱有。若寒必于冬。故云暮。其脉证 详于伤寒论中矣。而仲景复详于此者。以其统论病之阴阳。不可不言天地之阴阳。
分论人之五脏。不可不言所淫之五邪。盖五气之胜在天地。五行之不足 在人也。故曰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也。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 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补注〕先表后里者。不易之法也。乃有救里先于表者。岂无谓乎。答曰。攻表者。正 以里为急也。邪在表。苟不根据法治之。将延迟时日。势必内入而大患。医乃不明 此理。下之或早或重。遂使下利清谷。至于不止。则里已急矣。表证虽在。法当救 里。里和而表未解。仍当救表。此亦一定之法也。然仲景何以不言所以救之之 法耶。而四逆以佐正。桂枝以退邪。已详于太阳篇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