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09-医藏 -10-中医理论

315-素问识*导航地图-第68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方出于二 十卷中。吴云。痹气者。气不流畅。而痹着也。
如炙如火
吴云。如炙。自苦其热。如薰炙也。如火。人探其热。如探火也。简按当从太素之文。下文同。
两阳相得
马云。四肢属阳。风亦属阳。一逢风寒。两阳相得。张同。志云。四肢者。阳明之所主也。 两阳。阳明也。两阳合明。故曰阳明。相得者。自相得而为热也。简按马注为是。
不能生长
简按谷梁传云。独阴不生。独阳不长。正此之义也。
内烁
熊音。烁。书药反。
以水为事
志云。肾气胜者。肾水之气胜也。以水为事者。膀胱之水胜也。谓其人水寒之气偏胜。简 按马张仍王注。为纵欲之义。考文义恐不然。
肾脂枯不长
高云。是人有寒者。平素肾气胜。肾气胜。则以水为事。故太阳阳气衰。太阳阳气衰。 则为孤阴。孤阴不长。故肾脂枯不长。
一水不能胜两火
高云。七字在下。误重于此。衍文也。简按此前注所未发。今从此。
肾孤脏也
高云。寒甚至骨。宜冻栗矣。所以不能冻栗者。肾水生肝木。肝为阴中之阳。故肝一阳也。少阴合心火。心为阳中之阳。故心二阳也。肾为阴中之阴。故肾孤脏也。一阳二阳。火也。孤脏。水也。今一水不能胜二火。故虽寒甚至骨。而不能冻栗也。寒在于骨。病名曰骨痹。骨痹者。骨节拘挛。是人当挛节也。此言水火逆调。而独阳不生。则为肉烁。孤阴不长。则为挛节也。简按诸家不知前文一水不能胜两火七字衍文。以阳盛阴虚为解。故文理乖违。不能贯通。
得高注而义始显。

吴云。苛。胡歌切。麻木不仁也。张云。顽木沉重之谓。简按王注 重。考。 顽。同音。广韵。 。 痹。五还切。知是王氏以苛为顽麻之义。说文。苛。小草也。盖 麻痹者。病在皮上。尤细琐者。故取义于苛细。曲礼。疾痛苛痒。可以见耳。志云。苛。虐也。谓近衣絮。而 苛虐如故也。不可从。
营气虚卫气实也
马云。营气者。阴气也。运于内。为阳之守。故其气虚。卫气者。阳气也。运于外。 为阴之使。故其气实。太阴阳明论曰。阳道实。阴道虚。此即本节之义。张云。卫气实者。言肌肉本无恙也。简 按下文云。营气虚则不仁。卫气虚则不用。营卫俱虚。则不仁且不用。则此七字不相冒。恐是衍文。前注似牵强。
不仁且不用
张云。不仁。不知痛痒寒热也。不用。不能举动也。简按肉苛与不仁自有分。以肉苛而 顽麻。故不知痛痒而不仁。吴云。不仁。麻木顽痹也。误。马云。不仁者果核中有仁。惟肉无所知。则若有不能 如仁有生意矣。凿亦甚。
肉如故也
甲乙。作肉如苛也。马云。其肉未必有减于昔也。张云。肌肉如故。言肌肉本无恙也。 高云。肉苛如故也。简按答语无苛字。当从甲乙之文。
曰死
吴云。志不足以帅形气。人虽犹存。夭其生理矣。死其一肢一肉。是为死之徒也。张云。人之 身体在外。五志在内。虽肌肉如故。而神气失守。则外虽有形。而中已无主。若彼此不相有也。故当死。简按 吴以死为死肌之死。张注似允当。
不得卧不得行
滑云。多一不字。
下经
简按史记。仓公受脉书上下经于阳庆。盖此书也。
不安
张云。反复不宁之谓。今人有过于饱食。或病胀满者。卧必不安。此皆胃气不和之故。按上 文所问。不得卧而息无音者。义亦同。此故不复答。
息有音也
张云。病不在胃。亦不在脏。故起居如故。气逆于肺之络脉者。病浅而微。故但为息有 音耳。上文所问。有卧行而喘者。义亦类此。故不复答。
主卧与喘也
张云。水病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故为不得卧。卧则喘者。标本俱病也。上文所问。有不得卧。不能行。而喘者。义类此节。故不复答。本篇所论。喘息不得卧者。有肺胃肾三脏之异。在肺络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病之微者也。在胃者。不得卧。而息有音也。甚于肺者也。在肾者。不得卧。卧则喘也。又其甚者。夫息有音者。即喘之渐。喘出于肾。则病在根本矣。故愈深者。必愈甚。凡虚劳之喘。义亦犹此。有不可不察也。简按首帝所问者六。
而岐伯所答者三。王氏以为古之脱简。张则以为义自含蓄。本无阙文。而吴则补凡三条。八十四字。志云。后人有言简脱者。有增补其文者。圣人立言。浑然括。或言在意中。或意在言表。奈何后学不细心体认。而妄增臆论耶。可谓知言矣。
【目录】卷四
【篇名】疟论篇第三十五
属性:马云。疟。凌虐之义。故名篇。当与灵枢岁露篇七十九参看。简按刘熙释名云。疟。酷虐也。凡疾或寒 或热耳。而此疾先寒后热。两疾似酷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