瞳子高者。目上视也。戴眼者。上视之甚。而定直不动也。马云。此章(二十五 字)为第八节之脱简。吴直移之于前文足太阳气绝者云云之后。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
马云。王注以为错简者。是也。愚疑是第七节中手徐徐然下之脱简。简 按此一句。吴以为血实于上之治法。志高并以为刺手太阳。而补足太阳之治。俱不可从。
【目录】卷三
【篇名】经脉别论篇第二十一
属性:马云。别。彼劣切。内言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脉。各有分别。故名篇。吴云。言经脉别有所论 出于常谭之外也。简按马注五脏别论云。别。如字。此乃五脏之别是一论。此解为是。而于阴阳别论。却读为 彼劣切。乃与此篇并误。
脉亦为之变乎
张云。脉。以经脉血气。统言之也。志云。脉乃血气之府。气逆则喘。血液为汗。故 帝问脉。而伯答其喘汗焉。
夜行则喘出于肾
吴云。此下四条言喘。后五条言汗。气血之分也。肾受气于亥子。故夜行则劳骨 损阴。喘出于肾。
淫气病肺
张云。淫气者。阴伤则阳胜。气逆为患也。肺肾为母子之脏。而少阴之脉。上入肺中。 故喘出于肾。则病苦于肺。
有所堕恐喘出于肝
简按恐。为肾志。王谓生于肝。未知何据。诸家亦欠详。
度水跌仆
马云。度。渡同。跌。音迭。仆。音付。
摇体劳苦汗出于脾
吴云。摇体劳苦。用力勤作也。脾主四肢。故汗出于脾。高云。伤脾主之肌肉。 故汗出于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于肺主之皮肤也。
浊气归心
张云。浊。言食气之浓者也。如阴阳清浊篇曰。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是也。心主血脉。 故食气归心。则精气浸淫于脉也。
行气于府
吴。府上。增玄字。注云。毛属肺气。脉属心血。毛脉合其精。则行气于玄府。是为卫气。玄府。腠理也。志云。血独盛。则淡渗皮肤生毫毛。夫皮肤主气。经脉主血。毛脉合精者。血气相合也。六腑为阳。故先受气。高云。皮毛百脉。合肺输之精。而行气于六腑也。简按马张仍王注。以腑为膻中。其义虽详备。以膻中为腑。经无明文。况下文云。留于四脏。志高之义似是。故姑从之。吴添玄字。玄府。腠理也。大误。玄府。汗空也。与腠理自异。
府精神明留于四脏
高云。六腑之精。合心藏之神明。留于肺肝脾肾四脏也。马云。始行于手太阴 肺经。通于心肝 脾肾之四脏。而四脏之精。皆其所留是气也。李云。留。当作流。吴云。四脏。形之四脏。一头角。二耳目。 三口齿。四胸中也。简按吴注误。
归于权衡
吴云。言其平等。而无低昂也。高云。权衡秤物。而得其平也。言脉之浮沉出入。阴阳和平。
气口成寸
汪昂云。此脉之所由来也。气口亦名寸口。百脉之大要会也。马注。与鱼际相去一寸。故 名成寸。张注。分尺为寸。按脉前为寸。后为尺。中为关。此云成寸。盖兼关尺而言之也。医者由此察脉知病。 以决人之死生也。李云。脏腑既平。必朝宗于气口。成一寸之脉。以决死生也。
饮入于胃
马云。按饮入于胃以下。乃言饮而不言食。李东垣脾胃论。朱丹溪纂要书。不考上文为食。 乃改为饮食入胃。则于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之义。大背矣。殊不知上文之食。含蓄饮义。而下文之饮。必难以 兼食也。何诸医书皆宗李朱。而不考经旨矣。
游溢
吴云。游。流行也。溢。涌溢也。张云。游。浮游也。
水精四布五经并行
张云。水因气生。气为水母。凡肺气所及。则水精布焉。然水名虽一。而清浊有 分。清者为精。精如雨露。浊者为水。水如江河。故精归五脏。水归膀胱。而五经并行矣。五经。五脏之经络也。
阴阳揆度
马云。五脏并行乎。水精真有合于四时五脏。及古经阴阳揆度等篇之常义也。志云。揆 度。度数也。总结上文。而言经脉之道。合于四时五行之次序。阴阳出入之度数。以为经脉之经常。
太阳脏独至
高云。三阳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谓之脏。张云。此言脏气不和。而有一脏太过者。 气必独至。诸证不同。针治亦异也。吴云。独见太阳脉象。下文象三阳而浮。是。
下输
马吴张并云。膀胱经之输穴束骨。肾经之输穴太溪。高云。太阳之脉。起于足小指之至阴。故 当取之下输。俞。输穴也。
重并也
志云。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阳明之独至。是太少重并于阳明。阳盛故阴虚矣。
当泻阳补阴取之下输
马吴张并云。阳明之输陷谷。太阴之输太白。高云。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指 次指之厉兑。故当取之下输。
前卒大取之下输
马吴张并云。卒。猝同。下输。谓临泣也。高云。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