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书。谓之三坟。一脉相传。言大道也。
\x疑殆\x 扁鹊传。拙者疑殆。论语。阙疑阙殆。
\x夫三阳天为业\x 马云。三阳。手太阳小肠经。足太阳膀胱经。业。事也。上下。手足也。三阳在人。
为表之表。其尊为父。事与天同。张云。此三阳者。统手足六阳为言。简按张以下文三阳独至。又云三阳者至
阳也之三阳。为太阳。此注非。
\x合而病至\x 马云。手足太阳经。不循常脉。合而为病。则阳气太盛。诸部阴阳各经。皆被偏害。吴
云。若上下之气。失其常道。不以应天为业。则必内患外邪。合而病至。而偏害于阴阳也。
\x三阳莫当\x 吴云。言其义无当于心也。诸家仍王义。
\x三阳独至\x 张云。此三阳独至者。虽兼手足太阳。而尤以足太阳为之主。故曰独至。
\x内无正\x 马云。正。亦期也。吴云。内无痛苦可正。正。预期也。张云。内无名目可正。高云。并于
外则外无期。譬于堕溺不可为期。并于内则内无正。神转不回。回则不转。乃失其正。
\x不中经纪\x 吴云。病不中经常纲纪。张同。简按诸家并仍王义。恐非。
\x诊无上下以书别\x 吴。七字句。诊云。诊无上下之殊。及可以书记先别者。张同。马云。书。即前阴
阳传也。志云。故不能以脉经上下编之书别。简按王注为稳当。
\x臣治疏愈说意而已\x 高云。说。作悦。治。理也。疏。
远也。谓理治其言。疏远愈甚。不过悦其大意而已。简按疏。王注为稀。诸家仍王意。今从之。
\x三阳者至阳也\x 张云。太阳。至盛之阳。故曰至阳。
\x积并则为惊\x 吴云。积并。数并也。惊。今之痫也。马云。二经积并。即手太阳之里为心。足太阳
之里为肾。心失神。肾失志。则皆为惊骇。
\x \x 熊音劈历。吴云。霹雳同。病至如 之迅。简按张衡西京赋。 激而增响。是也。
\x滂溢\x 熊音。泛也。上普郎反。下逸。说文。滂。沛也。
\x干嗌喉塞\x 熊音。嗌。音益。咽也。吴云。阳气滂溢于诸经。干涸其嗌。而喉中壅塞。马云。其嗌
干。其喉塞。正以心肾之脉。皆上通于嗌喉也。
\x直心\x 吴。改作为病二字。马云。凡三阳并合。则必直当其心。张云。谓邪气直冲心膈也。高云。
三阳积并为病。谓之三阳直心。亢害已极。故坐不得起卧。志云。直。当也。
\x便身全\x 吴云。卧则经气约束。故身安全。马云。便是身患三阳之病之人也。简按马张志高。以坐
不得起卧者。为一句。注意率同。皆以全为辞。王为安全之义。恐非。然而不若甲乙作身重为胜矣。
\x且以知天下\x 张云。且。犹将也。谓欲知天下之要道。尤当别阴阳应四时。
\x阳言不别阴言不理\x 高云。阳。犹明也。阴。犹隐也。明言之。不能如黑白之别。隐言之。不能如
经纶之理。其中更有精微。
\x世主学尽矣\x 张云。邪并于阳则阳病。并于阴则阴病。阴阳俱病。故伤五脏。脏伤于内。则筋骨消
于外也。医道司人之命。为天下之所赖。故曰世主。不明不别。于道何有。
是使圣人之学泯矣。志云。传世之主。学尽矣。
\x肾且绝\x 吴云。此上。必有诸经衰绝之候。盖阙之。今惟存肾绝一条尔。简按此注是。高云。史臣记
雷公殚心帝教。而深思弗释也。公闻帝教。既竭心思。求之不得。中心如焚。一似肾且绝。可谓强解矣。
\x惋惋日暮\x 吴云。惋。音婉。肾者水脏。水畏土。日暮则阳明胃土主事。故惋惋不安。张云。真阴且
绝。故惋惋不已。忧疑终日。志云。惋惋。惊叹貌。
\x从容不出\x 吴云。肾主骨。骨气衰弱。故虽从容闲暇。不欲出户。
\x人事不殷\x 吴云。肾主喜静。故虽人事之来。不欲以身殷受也。志云。殷。盛也。高云。一切人事不
殷。殷。犹勤也。简按汉书平当传师古注。人事者。人情也。庄子。其不殷。注。殷。中也。此云人事不殷。
盖谓心志迷妄。与人情不相主当也。



<目录>卷八

<篇名>示从容论篇第六十七

属性:马云。从容。系古经篇名。见第二节。本篇。详示从容之义。故名篇。吴云。篇内论病情有难知者。帝示
雷公从人之容貌。而求合病情。其长其少其壮。容不类也。高云。圣人治病。循法守度。援物比类。从容中道。
帝以此理示诸雷公。故曰示从容。
\x及于比类\x 马云。观前后篇内。俱有比类。系古经篇名。然实以比方相类为义。
\x水所从行\x 吴云。水。谓五液也。此皆人之所生。指胆胃以下十四端而言。高云。五脏主藏精者。故
曰水。
\x治之过失\x 吴云。言五脏六腑七情五液。皆人所赖以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