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一周天,凡行三百六十一度。二十九日,日行二十九度,月行三百 八十七度,少七度而不及日也。至三十日,日复迁,计率至十三分之八,月方及日矣,此大尽之月也。大率其 计率至十三分日之半者,亦大尽法也。其计率至十三分日之五、之六而及日者,小尽之月也。故云大小月三百 六十五日而成岁也。正言之者,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乃一岁法。以奇不成日,故举大以言之。若通以六小 为法,则岁止三百五十四日,岁少十一日余矣。取月所少之辰,加岁外余之日,故从闰后三十二日而盈闰焉。
尚书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则其义也。积余盈闰者,盖以月之大小,不尽天度故 也。)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终,而天度毕矣。(端,首也。始,初也。表,彰示也。正,斗建也。
中,月半也。推,退位也。言立首气于初节之日,示斗建于月半之辰,退余闰于相望之后。是以闰之前,则气 不及月;闰之后,则月不及气。故常月之制,建初立中,闰月之纪,无初无中,纵历有之,皆他节气也。按∶ 此天官家言,是正所谓人以九九制会也。)帝曰∶余已闻天度矣,愿闻气数何以合之?岐伯曰∶天以六六为节,
地以九九制会。(按∶首节言天以六六之节以成一岁,人以九九制会,指成岁盈闰言。言天虽有六六之节,必 赖人以九九之数推之,而后岁功成也。此则并言天地,言天有六六之节为一岁,地有九州九野而与天相应也。
王注竟无分别。)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复而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按∶此言每一岁之常数也。
若以盈虚言,则前言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岁,积气余而盈闰,与此不同矣。盈谓气盈,虚谓朔虚也。)夫 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其气九州九窍,皆通乎天气。(按∶此节无甚深义,注解殊觉支离。盖言天 以六六之节成于上,地以九州九野列于下,人则戴天履地而其气常与之相通也。)故其生五,其气三。(按∶ 五,五脏,谓人具五 脏以生也。三,生气通天论注作天气、地气、运气,谓人在天地之中,必本其气以为气也。)三而成天,三而 成地,三而成人。(非唯人由三气以生,天地之道亦如是矣,故易乾坤诸卦皆必三矣。)三而三之,合则为九,
九分为九野,九野为九脏。(按∶九,九州,九野。尔雅云∶“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 谓之林,林外谓之 。”王注所引多“郊外谓甸”,然亦止七野而缺其二焉。九野为九脏,犹言九脏应九野,
盖互文也。)故形脏四,神脏五,合为九脏以应之也。(按∶神脏五∶一肝,二心,三脾,四肺,五肾。五脏 藏神,如宣明五气篇及九针论所言是也。形脏四,三部九候论言“一头角,二耳目,三口齿,四胸中”,
是也。)
帝曰∶余已闻六六九九之会也,夫子言积气盈闰,愿闻何谓气?……岐伯曰∶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
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而各从其主治焉。(按∶此言主治,盖谓一岁则以司天为主,一节则以主令为主,
而后为之施治也。)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复始,时立气布,如环无端。候亦同法,故曰不知年 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按∶春木生夏火,火生长夏土,土生秋金,金生冬水,水 又生春木,是相袭也。皆治之,谓各主时行令也。时立气布,谓时当春则木气旺而生发之令行,时当夏则火气旺 而长养之令行之类是也。候亦同法,指治病者言,人与四时之气相应,亦当随时施治也。故曰以下,正言不能 候时以施治,则不得谓之医也。注与校正俱不明确。)帝曰∶五运之始,如环无端,其太过不及何如?岐伯曰∶ 五气更立,各有所胜,盛虚之交,此其常也。……帝曰∶何谓所胜?岐伯曰∶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
夏胜秋,秋胜春,所谓得五行时之胜,各以气命其脏,(长夏者,六月也。土生 于火,长在夏中,既长而旺,故云长夏也。以气命脏者,春之木内合肝,长夏土内合脾之类,故曰以气命其脏。
命,名也。)帝曰∶何以知其胜?岐伯曰∶求其至也,皆归始春。(始春谓立春之日也,春为四时之长,故 候气皆归于立春前之日也。)未至而至,此谓太过,则薄所不胜而乘所胜也,命曰气淫。……至而不至,此谓 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薄之也,命曰气迫。(凡气之至,皆谓立春前十五日,乃候之初也。
未至而至,谓所直之气,未应至而先期至也。先期而至,是气有余,故曰太过。至而不至,谓所直之气,应至 不至而后期至。后期而至,是气不足,故曰不及。凡五行之气,我克者为所胜,克我者为所不胜,生我者为所 生。假令肝木有余,是肺金不足,金不制木,故木太过。木气既余,则反薄肺金,而乘于脾土矣,故曰太过则 薄所不胜而乘所胜也。此皆五脏之气内相淫并为疾,故命曰气淫也。余太过例同。又如木气少不能制土,土气 无畏而遂妄行,水被土凌,故云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也。肝木之气不平,肺金之气自薄,故曰所不胜薄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