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于 寒,则为病热云云,乃专主寒邪在经之常法,以答篇首六七日之问,不兼直中言,与仲景为 寒字尽致者义别。河间泥此,遂谓伤寒有热无寒,概指通脉、理中等症,为得之寒药误下,
非惟浓诬仲景,并误会《内经》也。寒之乘也,猛于他气,故例曰∶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 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河间乃谓温热凉寒,皆取伤寒而分其微甚,是 以伤寒为四气病统称,岂其然乎?寒之藏也,历春至夏,则阳气大泄,而不能复留,故例止 云寒毒藏于肌骨,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河间乃续之曰∶秋变为湿病,冬变为正伤 寒。如此任意增改,其不足与语伤寒也明矣。
<目录>卷一<篇名>原瘴属性:古者于隔蔽之义,字止作障。《说文》云∶障,隔也。是也。其作 、作鄣者,系通借 字。
由是山之隔蔽者,即易 以山而作嶂。其因山之隔蔽,致少风多湿,蒸而为气,足致民病者 ,又易山以 而作瘴。观于字孳之义,而瘴之属湿可知已。瘴取隔义,则与地气发,天不应 之雾相似;而与天气发,地不应之雾为对。但患雾气者,《千金》自有症治,与治瘴之度障 散不同,足征近世混瘴于雾之非。《病源》通瘴于疫。余见东洋足本,于“青草黄芒瘴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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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中国本多四百余字,所列瘴病,证治独详。第其称岭南之瘴,犹如岭北伤寒,似戾乎他论 ,当是指其盛行之势相例耳!故其病不隶于伤寒诸候,而隶于疠疫,要之湿疫乃疫中之一端 ,未可以概疫也。《外台》又呼瘴为疟,要之湿疟亦疟中之一端,未可以概疟也。《圣济总 录》论瘴与巢、王异,而延医加详,亦足补前人所未备。大抵瘴之发也,自有挟寒、挟热二 者。寒者白芷、桂枝、防风、槟榔等,已在度障散方中;热者犀、羚,见《本经》及《纲目 》集简方。江南山多之地,其瘴虽不比岭南之甚,然涂泥卑湿,水气适为瘴助,往往于温及 暑病发时,错出其间,故尤于犀、羚宜也。三吴老医,善使犀、羚,盖自此始,相治既久,
遂有混施之而失当者。
<目录>卷一<篇名>原痧属性:《诗》疏谓江南有射工,一名短弧,含沙射人。《病源》卷二十四分其种类为射工、沙 虱、
溪毒三者。其中人状,皆如伤寒,有恶寒、体热、四肢拘急、头痛、骨 屈伸、张口欠KT 等 候。《本草纲目》四十二溪毒、射工毒、沙虱毒三者相近,俱似伤寒,故有挑沙、刮沙之法 。其腹痛闷乱,须臾杀人者,谓之搅肠沙。据引诸说,则痧本作沙,即指射工所含者言也。
其沙着人肉,则或挑或刮以出之,证治相符,的有明征。后人踵用其法,不能灼知是否为射 工病,但见恶寒发热,状如伤寒者即用之,于是治痧之法,遂混入治暑中。所以误者,以射 工毒亦盛行于夏故尔!夏月人气自虚,倘非沙毒而用刮挑,则邪气被却不得出,有因而增病 者矣,诊者审之!至沙加 旁作痧,而近医遂云感触痧秽,乃天地间另一种气。此所谓不得 其说,从而为之辞也。
<目录>卷一<篇名>原胎属性:胞宫血气之生,源有灵机,故有化机,不可有一物入留其中,有之则血气随物而裹,即 令经 闭腹大,谓之胎也。第其入留之物,有内外之别。由内入留者,本气所结,故无所成;由外 入留者,他气所感,故有所成。二者皆于经行初净得之,有所成者,必如其所感。当经行后 ,感男子之精,即成为人;感虫蛇异物之精,即成为虫蛇异物。至其生时,皆有可验。此自 外入留者二也。其自内入留者四∶一为气。多怒之妇,当其经行胞净,气乘虚入,则血与气 结,令人经闭腹大,方书谓之气胎,治之下其气而消;一为液。多痰之妇,当其经行胞净,
痰乘虚入,则血与痰结,令人经闭腹大,方书谓之痰胎,治之下其痰而消;一为水。《灵枢 》谓之石瘕,与气、液二胎同法,治之下其水而消;一为血。当经行时,或因举重,或因犯 房,致经事不卒,血瘀胞宫,亦令人经闭腹大,绝似真胎,治之下其血而消。以上四者,系 妇人本气所结,法与感异,而与积聚同。细考《病源》八瘕及魏之 《续案》,自知其故。
《病源》又有鬼胎,云是精魅入藏所致。然鬼交多在梦寐,非真有施泄,焉得似胎?若精物 意在吸取人精,令人瘵死,亦非有所施泄,焉得似胎?以今俗称痰胎为鬼胎推之,疑《病源 》所云鬼者,亦对人言之耳!但须分别此五者,方能各尽其法,如概予以统同之号,即概施 以安镇之药,多不效也。嗟乎!医学不明,难免闺门不白之冤,仁者可不究诸!
<目录>卷一<篇名>成注《伤寒论》论属性:王叔和之次仲景论也,有义有例,各以类从,无可议者。成氏即用其本,故与《玉函经 》次 同。其六经六篇,又与《千金翼》次同。由晋而唐而宋,即此本、即此次也。何自明以来,
诸家竟以颠倒移易为能哉?夫成氏至八十岁始注此书,则见闻广、阅历深,宜其辨别之精若 此。然于脉证方药则当,而于章节义例则疏。如六经篇首,不注明太阳、阳明等之谓何?与 太阳诸症独举头项强痛、恶寒以为端,阳明诸症独举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