臑臂内前廉痛等手太阴肺经证的,也是极少。至于太阳病篇某些重要的“证”(如桂枝汤证、五苓散等),更没有什么肺经证的症状,这就完全可以说明,《伤寒论》中有关太阳实质的条文,本身就不支持将太阳病解释为肺经证。二、不能因”麻桂”诸方可治肺经证便说:“太阳病为肺经证”《伤寒论》第236、242两条,明言阳明病表未解宜桂枝扬。237条又说;“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发汗则愈,宜麻黄汤。”太阴篇亦有“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之明文。
对阳明病之用“麻桂",柯琴认为。“初受风寒之日,尚在阳明之表,与太阳初受时同,故阳明亦有麻黄、桂枝证。”对太阴之用“桂枝”,尤怡认为:“桂枝汤辛甘入胡,故亦能发散太阴之邪。”麻、桂二方,仲景并不专为太阳伤寒、太阳中风设,故注家有主张以方名证者,后人亦不得拘经以限药,故因“麻、桂”诸方可治肺经证,便说“太阳病当为脓经证”,亦大可商榷。
从生理上看,脾胃为营卫生化之源,心肺为营卫布散之器,营卫走表则注属诸经而统辖于太阳,虽然,卫行脉外,似不受经脉的约束,但营中有卫,卫中有营,营卫是气化过程中传达脏腑间信息的物质负载者,经络是信息负载者的传递通道,卫与营同样不能脱离诸经而运行,因太阳经脉行身之背,分布体表最广,故较之其他经络,与在表营卫,尤具有重要之联系。
从病理上看,因阳主外,阴主内,风寒之邪最易伤阳,太阳为三阳之表,故风寒伤害在表之营卫,每多先见太阳之症状,恽铁樵认为:六淫中人为病,言气化不言实体,经云邪风之至,疾如风雨,善治者治皮毛,是谓病在皮毛,不是言肺之合。故太阳病实可看作是在表之营卫受外邪侵袭之表证中较多见之一种,就传变来说:因脾,胃,心、肺、与营卫,营卫与太阳经络,太阳经络与其所络属,所表里的脏腑以及与其相连系的经络,其间均具密切的有机联系,故太阳表证,既可随经气的流动而下传入腑;
亦能逆经气之运行而内舍入肺;若太阳汗多,也可转属阳明;若当汗反下,亦可转属太阴;若里阳已虚,又可飞渡少阴。麻、桂二方在风寒束表,病入舍肺之际,固属可用,但因此认定太阳病为肺经证,这就忽视了人体皮毛肌表,通过经络与体内脏腑问的多途径的种种联络,也解释不了表里相传,六经六气以及六经的“欲解时”等许多的有关理论问题。三、指太阳病为肺经证与阴阳学说之大法相背六经为八纲辨证之先驱,六经中的八纲概念,都是相对的。
就表里论:阳主表,阴主里,故《内经·热论》之六经以三阳主表,三阴王里,但热论中六经,偏重于从经络立论,《伤寒论》则遵此定例而有发展,仲景秉“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的精神,将经络与其络属的脏腑联系起来进行辨证论治,故“三阳病证以六腑病变为基础,三阴病证以五脏病变为基础”(《伤寒论释义》),这样,六经分证的具体内容就较前大为丰富了乙就经络与脏腑来说,脏腑属里,经络主表,故六经皆有表证。就三阳说,则太阳为表,阳明为里。
就太阳说,则太阳经病为表,太阳腑病为里。只就太阳经病说,则麻黄汤证为表,桂枝汤证属里了。“又三阴为三阳之里,而三阳亦自有表里”(《伤寒贯珠集》),可见,《伤寒论》中的表里概念,都是相对的。仲景因阳经以太阳为表,太阳以经病为表,故在太阳篇重表不重里,而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这一太阳经病的主证主脉作提纲。而在三阴,则以里证为提纲。“肺主表”是就五脏说,不是就六经或脏腑来说的,有人混淆了相对性概念,说肺主表,膀胱不主表,这种观点,实难苟同,因肺属脏,膀胱属腑,如就脏腑论,就应以腑主表,脏主里。
可见,将太阳病认定作肺经证,有混淆表里概念酌相对性含义之嫌,不符合仲景作论以六腑为阳主表,五脏为阴主里之大法。以虚实论,阳道实,阴道虚,故三阳为实,三阴为虚。但三阳以阳明为实,以太阳为虚,故仲景在太阳篇,首举桂枝汤(陈修园谓桂枝汤为补剂非汗剂),并列了许多条忌汗之文,反复申不可汗之戒,足见仲景因太阳为实中虚者,故治法重和营卫而不主强发其汗。复因阳明为实中实者,故阳明篇即以“胃家实”为提纲,并先出承气汤,且论攻下之文最多,论下法之文独详,足见阳明病治法,仲景所重,在攻腑实而不王姑息。
六经中此种实中仍有虚实之分,虚中也有实虚之别的情况,与表里含义之相对同,完全合乎阴阳不断可分之原则。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