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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致病因子特性不同,故症状表现、治疗方法也就随之而不同,2·六淫伤人虽都可以从太阳始,但亦可不从太阳始。故六淫伤人必始自太阳的说法,不能成立。3·麻黄汤是治伤寒方,白虎汤是治中暍方。寒邪,暑邪等六淫外邪之伤人,并不对号入座地胶固于某一经,则拘经限药,就没有道理了。4·伏气化火发自太阳,就是太阳温病,以麻杏甘石汤为主方。若发自阳明,发自少阳,论中另有白虎、黄芩等方,麻黄即不可用。注:。阿拉伯宇编码的条文悉引自成都中医学院主编的《伤寒论讲义》;
中文数字编码的条文悉引自湖北中医学院主编的《金匮要略讲义》。“太阳病为手太阴肺经证”之质疑“太阳的表证,与温病学说的卫分证,是否近似?目前认识,尚不一致。”有人根据肺主表,麻黄汤、小青龙汤诸方主治的是肺经证以及太阳篇各主要的“证”,膀胱经不及肺经密切等认识,认为:“伤寒论中的太阳病,当从李时珍之说,解释为手太阴肺经证。
”①亦有人根据卫主表属阳,内与肺气相合,风既伤卫,亦能及营,寒既伤营,亦先伤卫,营卫失调,可引起肺气失宣等认识,认为:“如伤寒由皮毛而入,邪袭太阳,则和肺主皮毛的理论有矛盾,如麻黄汤证,桂枝加厚朴杏子汤证的咳喘,无不与肺有关,这何尝非寒邪犯肺的明证。"②对此,笔者有不同认识,现略述己见如次:一、《伤寒论》中有关太阳实质的重要条文并不支持将太阳病解释为肺经证太阳篇第一条一般认为是太阳病之提纲,此条对说明太阳实质具有重要意义,须加深究。
柯琴说:“六经皆有表证,”又说:“三阳之脉俱浮,三阳俱有头痛证,六经受寒,俱各恶寒,惟头项强痛,是太阳所独也,”“如脉浮恶寒发热,而头不痛,项不强,便知非太阳病。如但头痛而不及于项,亦非太阳定局。如头项强痛,反不恶寒,脉反沉,不可谓非太阳病”(《伤寒论翼》)。徐灵胎于柯氏之说,表示赞同,他在《六经病解》中转引了此说,谓“诊者于头项强痛,必须理会。”《伤寒论》之六经表证,脉证虽各有异,但脉浮、恶寒二项,是为诸经表证所共有。
从逻辑学角度看,我们可以这样下定义;脉浮、恶寒,是表证的本质属性。头项强痛,是太阳经病的本质属性。二者结合,就成为《伤寒论》六经中太阳表证的独有属性。故就六经表证论,汪忍庵——太阳病以“头项强痛为标准”之说是正确的。太阳表证与其他五经表证相区别之根据就在于此,仲景以“头项强痛”置恶寒之前而作为太阳病之主证,是有深意的。仲景作论,秉于《内经》,据《灵枢·经脉篇》记载,足太阳经病无论是“是动病”,还是“所生病”都有头项强痛。
手太阴肺经病则无论是“是动病",还是“所生病”,均无此证,但都有咳嗽。而温热学派所说之肺经证,则以咳嗽为常见证,“头项强痛”则绝少,这与仲景之论太阳病,相反而不相符。即此可见,表证之属太阳病者,以“头项强痛”为据墨表证之属肺经病者,则以“咳嗽”见重,二者明有如此大异,若置此不论,竟贸然谓,“太阳篇各主要的‘证’,膀胱经不及肺经密切。”便经不得推敲。因太阳病之提纲,本是从太阳疴中许多个别的和特殊的“证”中,概括其共同的证候而来。
“头项强痛"既作为提纲中第一大主证,说明太阳表证各“证”,都具这一症状,然这一症状根本就无法解释为肺经证之主证。汪琥说:“中字与伤字同义,仲景论中,不直言伤风者,恐后学不察,以咳嗽、鼻塞、声重之伤风,混同立论,故以中字别之也”(《医宗金鉴》)。柯琴说:“仲景作论大法,必择本经至当之脉证而表彰之。”(《伤寒来苏集》)可见,仲景为恐后人将中风(太阳病表证之一)与伤风(手太阴肺经病之二)混同,述作时字斟句酌,下过一番功夫,张隐庵“六经各有所本,片言必有其归,隻字必体其蕴。
”(《伤寒论集注》)之说,虽有崇经太过之嫌,但若就第一条来说,应当说是正确的。太阳病提纲中没有“咳嗽”这一肺经证的主证,非出于仲景之疏忽。我们不能把外感病初起的认识,局限于手太阴一经,临床上许多外感病,在初起或自始至终,都可以不见肺经证,这是客观事实,如认为外感表证,概属于或始于手太阴,这与实践不符。
再看第二、三、六这8条论述太阳经病三证型主证主脉的条文,《灵枢·经脉篇》所述之肺经证,亦几乎一证来具,就是总观太阳病篇正治、救逆诸方及所有条文,论及咳嗽,鼻塞,肺胀,胸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