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云。 、惚也。简案、 、恍同。恍惚、又作 惚。不分明也。志 为是。(字典 然失意貌)
\x邪气之中人也高\x 张云。伤于风者。上先受之。故凡八风寒邪之中人。其气必高而在上。
\x浊气在中\x(止)\x在中也\x 张云。水谷入胃。其清者化气。上归于肺。是为精气。若寒温失宜。
饮食过度。不能运化。
则必留滞肠胃之间而为病。此浊气在中也。简案、溜、张读为留非也。所溜为荥。难经作流。知溜、流古通。
\x针陷脉 则邪气出者取之上\x 张云。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如刺禁论所谓刺缺盆中内陷之类是也。
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脉。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以取阳邪之在上者。简案、志注十二原篇云。陷脉额 颅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之表邪去矣。据此则取之上之上字。与下文阳明合对。殆为稳贴。但以 颅额之脉为陷脉者。未见所本。俟考。
\x针中脉 则邪气出\x 张本。邪、作浊。据十二原。作浊为是。
\x阳明合也\x 张云。足三里也。刺之可以清肠胃。故能取浊气之在中者。
\x夺阴者死\x(止)\x五往者也\x 张云。夺脏气也。尺之五里。尺泽后之五里也。手阳明经穴。禁刺者也。
\x正言也\x 张云。即如上文取三阳之谓。
\x尺寸小、大、缓、急、滑、涩\x 简案、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而 病变定矣。又论疾诊尺篇云。审其尺之缓、急、小、大、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此云小、大、缓、
急、滑、涩、者。乃兼寸口之脉。与尺之皮肤而言也。
\x在于终始\x 张云。终始本经篇名。
\x持心也\x 张云。释前文观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者。皆主持于心也。
\x内绝\x 张云。脉口浮虚。按之则无。是谓内绝。不至脏气之虚也。
\x无气以动故静\x 张云。外者阳之分。阴气既虚。复留 针于外以致阳气。则阴愈虚而气竭于内。无气以动。故其死也静。
\x外绝\x 张云。脉口沉微。轻取则无。是谓外绝。不至阳之虚也。
\x阴气有余故躁\x 张云。阳气既虚。复留针四末以致阴气。则阳气愈竭。必病逆厥而死。阳并于阴。
则阴气有余。故其死也躁。
\x五色循明\x 马云。六节藏象论。岐伯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则循 明当作修明。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故能使五色循明。盖色明于外者。由气盛于内。
故其声音亦必彰大。与平生异矣。简案、仍张注循明。不必改字。志云。声与平生异者。散败之声也。恐误。
<目录>卷一<篇名>邪气脏腑病形篇第四属性:马云。篇内首三节。论邪气入于脏腑。第四节论病形。故名篇。
\x邪气之中人高也\x 志云。邪气者。风雨寒暑。天之邪也。故中人也高。湿乃水土之气。故中于身 半以下。此天地之邪。中于人身。而有上下之分。
\x溜于腑\x 甲乙溜作留。马云溜当作流。下文溜于经亦同。
\x异名同类\x 张云。经脉相贯合一。本同类也。然上下左右部位。各有所属。则阴阳之名异矣。
\x诸阳之会\x(止)\x则下少阳\x 张云。此言邪之中于阳经也。手足六阳。俱会于头面。故为诸阳之 会。凡足之三阳从头走足故。中于面。则自胸、腹、下行于阳明经也。中于项。则 自脊、背、下行于太阳经也。中于颊。则自胁、肋、下行于少阳经也。脉遍周身者。惟足六经耳。故但言足也。
\x若饮食\x 甲乙作热饮食足。
\x其中于膺、背、两胁 亦中其经\x 史云。一作其中于肩、背两胁。亦下其经。张云。膺在前。阳 明经也。背在后。太阳经也。两胁在侧。少阳经也。中此三阳经。与上同。
\x其阴\x 张云。臂 内廉曰阴。手足三阴之所行也。
\x淖泽\x 史云。淖、泽也。泽液非。张云。柔润也。
\x不能客\x 史云。客一本作容。简案、甲乙作容。俱通。
\x邪之中人脏奈何\x 甲乙作邪之中脏者奈何。
\x愁忧恐惧\x(止)\x而上行\x 张云。此下言邪之中于五脏也。然必其内有所伤。而后外邪得以入之。
心藏神。忧愁恐惧则神怯。故伤心也。肺合皮毛。其脏畏寒。形寒饮冷。故伤肺也。若内有所伤。而外复有感。
则中外皆伤。故气逆而上行。在表则为寒热疼痛。在里则为喘咳呕哕等病。汪云。形寒伤外。饮寒伤内。素问 咳论云。其寒饮食入胃则肺寒。肺寒则外内合邪。与此文义正同。今人惟知形寒为外伤寒。而不知饮冷为内伤 寒。讹为阴证非也。凡饮冷者。虽无房事。而亦每患伤寒也。若房事饮冷而患伤寒。亦有在三阳经者。当从阳 症论治。不得便指为阴症也。世医不明。妄以热剂投之。杀人多矣。特揭出以告人。气逆上行。故有发热头痛 诸证。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