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案、上文言十二刺应十二 经。然特举足踝后少阴。不及他经。其义今无可考。
\x旁针刺\x 甲乙无针字。张云。一正一旁也。正者刺其经。旁者刺其络。故可以刺久居之留痹。
\x赞刺\x 张云。赞、助也。数发针而浅之。以后助前。故可使之出血而治痈肿。志云。助痈肿之外散也。
\x致其空脉气也\x 甲乙作致其脉空也。张云。盖恐太过。反伤正气。故但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 之脉气上行也。张兆璜云。致五脏之神机。非营卫血气。故曰空脉气。
\x脉浅者勿刺\x 甲乙脉下有气字。张云。脉浅者。最易泄气。
\x谷气出\x 马云。终始篇曰。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
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正与此节同。张云。谷气即正气。亦曰神气。出、至也。终 始篇曰。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志云。谷气者。通会于肌腠之元真。脾胃之 所主也。故曰谷气。
\x阴邪出\x 张云。绝皮及肌。邪气稍深。故曰阴邪。
\x未入分肉间也\x 甲乙无也字。间下有后刺深之一句。马云。肌肉分肉之辨。肌肉在皮内肉上。而分 肉则近于骨者也。分肉有二。各部在外之肉曰分肉。其在内近骨之肉与骨根分。亦曰分肉。张云。大肉深处。
各有分理。是谓分肉间也。
\x逐邪气而来血气\x 甲乙作逐阳邪之气。无而来血气四字。
\x致阴气之邪\x(止)\x此之谓也\x 甲乙作致阴邪之气。张云。凡刺之浅深。其法有三。先刺绝皮。取卫中 之阳邪也。再刺稍深。取营中之阴邪也。三刺最深。及于分肉之间。则谷气始下。下、言见也。按、终始篇之 义。与此互有发明。
\x年之所加\x(止)\x不可以为工也\x 张云。年之所加。如天元纪、至真要等论是也。气之盛衰。如八正神 明论、阴阳系日月等篇是也。知天地之气候。则人有五虚五实。皆可因而知矣。此数句。又见六节藏象论。简 案、此五句。疑后人所缺。
\x半刺\x 张云。此即前章毛刺之义。浅入而疾发。故可取皮分以应肺。
\x豹文刺\x 张云。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血脉。所以应心。
\x关刺\x 张云。关、关节也。左右四肢也。尽筋、即关 节之处也。慎无出血。血以养筋也。肝主筋。刺筋所以应肝。
\x或曰渊刺一曰岂刺\x 甲乙此二句在四曰合谷刺下。
\x合谷刺\x 张云。言三四攒合。如鸡足也。邪在肉间。其气广大。非合刺不可。脾主肌肉。故取肌痹者。
所以应脾。简案、张戴人治郾城梁贾麻痹。针用鸡足法。向上卧针。三进三引。复向下卧针送入。见儒门事亲。
\x输刺\x 张云。义见前章。肾主骨。刺深至骨。所以应肾。
<目录>卷二<篇名>本神篇第八属性:马云。此篇推本五脏之神。故名篇。简案、篇首有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语。故命篇。
\x 乱\x 史音 、音闷。简案、懑闷并通。道藏本及马、张、志作恍。误。
\x天之罪与人之过乎\x 志与下句。简案、根据志意。与、平声。
\x天之在我者\x(止)\x生者也\x 张云。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天地者。阴阳之道也。自太极而生两仪。
则清阳为天。浊阴为地。自两仪而生万物。则干知大始。坤作成物。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宝命全角论曰。
人生于地。悬命于天。然则阳先阴后。阳施阴受。肇生之德本乎天。成形之气本乎地。故天之在我者德也。地 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言理赋形全。而生成之道斯备矣。
\x故生之来谓之精\x 张云。所谓精者。天之一。地之六也。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而为五 行之最先。故万物初生。其来皆水。如果核未实。犹水也。胎卵未成。犹水也。即凡人之有生。以及昆虫草木。
无不皆然。易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此之谓也。志云。决气篇曰。常先身生是谓精。盖未成形。而先受天 一之精。故所生之来谓之精。简案、此以下止于谓之智。见子华子。
\x两精相搏谓之神\x 张云。两精者。阴阳之精也。搏、
交结也。易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周子曰。二五之精。妙合而凝。是皆两精相搏之谓。
凡万物生成之道。莫不阴阳交而后神明见。故人之生也。必合阴阳之气。构父母之精。两精相搏。形神乃成。
所谓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也。又决气篇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志云。平人绝谷篇曰。
神者水谷之精气也。盖本于先天所生之精。后天水谷之精。而生此神。故曰。两精相搏谓之神。真邪章曰。真 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简案、两精之解。张义似长矣。马云。相搏之搏音博。礼儒行、鸷虫攫搏 不程勇者。亦读为博。此恐非也。博、子华子作薄。乃易所谓雷风相薄之薄。二字古通用。见通雅。
\x随神往来者谓之魂 并精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