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甲乙。支、作反。马云。支、当作皮。或作反。张云。病气不泻而伤其支络。故为大脓。
凡病有浮沉。刺分浅深。过之则内伤。不及则外壅。邪反从之。后生大病。简案、支字今从甲乙作反。
\x大者泻 小者不移\x 张云。当小而大则泻伤正气。当大而小则病不能移。皆失针之宜也。
\x病在皮肤\x(止)\x勿取\x 张云。病在皮肤无常处者。火之游行也。用 针者主泻阳气也。肤白则无火 可知。故不宜刺。
\x取之 针于井荥分输\x 张云。此针宜于用补。分输。言各经也。
\x病在中者\x 张云。中、言其远也。九针论。八曰长针。主取深邪远痹者也。
\x痹气暴发\x 九针论云。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 令尖如 。且 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知痹气暴发。即所谓暴痹也。
\x大针\x 九针十二原云。尖如挺。其锋微圆。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论云。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
\x固居\x 马本。居、作痹。注云。前云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当同之也。但彼止取经取络。
而此则泻其井荥与俞。及照五脏以取四时耳。简案、居作痹。未见所据。
\x日应九变\x 日、诸本作以。是。当删改。
\x诸经荥输脏 \x 张云。诸经荥输。凡井荥经合之类皆 也。脏 背间之脏腑 也。本经。输、 、
俞、三字皆通用。
\x远道刺\x 甲乙无远字。简案。道、导同。
\x腑 \x 张云。谓足太阳膀胱经。足阳明胃经。足少阳胆经。十二经中。惟此三经最远。可以因下 取上。故曰远道刺。
\x大经\x 志云。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结不通。则流溢于大 经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经之结络以通之。
\x小络之血脉\x 张云。调经论曰。病在血。调之络。经脉篇曰。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
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留之发为痹也。
\x分刺\x 志云。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邪在肌肉者取之。
\x大泻刺\x 甲乙注。一作大刺。
\x毛刺\x 志云。邪闭于皮毛之间。浮浅取之。所谓刺毫毛无伤皮。刺皮无伤肉也。
\x刺浮痹皮肤也\x 甲乙痹下有于字。
\x巨刺\x 马云。素问缪刺论。以刺经穴为巨刺。刺络穴为缪刺。皆左取右。右取左。
\x 刺\x 马云。调经论曰。病在骨。 刺药熨。张云。即后世火针之属。取寒痹者用之。以上谓之九变。
\x十二节\x 志云。节、制也。言针有十二节制。以应十二经也。
\x偶刺\x 马云。前后各用一针。有阴阳配合之义。故曰偶刺。张云。偶、两也。前后各一。故曰偶刺也。
\x以手直心\x(止)\x傍针之也\x 张曰。直、当也。以手直心若背。谓前心后心。当其痛所。各用一针 治之。然须斜针以刺其傍。恐中心则死也。马云。傍、当作旁。古盖通用。
\x报刺\x 张云。重刺也。简案、犹报灸之报。
\x无常处也\x 甲乙无也字。
\x无拔针\x 甲乙无无字。
\x恢刺\x 史云。恢、苦回切。大也。一本作怪。道藏本。怪作悭。恐误。恢、大也。出说文。张云。
恢恢廓也。志云。恢、大之也。前后恢荡其筋之急。
\x恢刺直\x 诸本直作者。当改。
\x旁之举之前后\x 楼氏云。谓直刺入 。转针头从旁挑举其筋也。张云。不刺筋而刺其旁。必数举 其针。或前或后。以恢其气。则筋痹可舒也。
\x齐刺\x 张云。齐者。三针齐用也。故又曰三刺。甲乙作参刺。
\x以治寒气小深者\x 甲乙寒下有热字。
\x扬刺\x 张云。扬、散也。中外共五针。而用在浮泛。故能祛散博大之寒气。志云。从中而发扬于 四旁也。
\x治寒气之博大者\x 甲乙寒下有热字。无气字。
\x直针刺\x 张云。直入无避也。引起其皮而刺之。则所用不深。
\x输刺\x 张云。输、委输也。言能输泻其邪。非上荥文输之谓。直入直出。用其锐也。稀发针。留 之久也。久而且深。故可以去盛热之气。志云。直入直出。如转输也。
\x短刺\x 张云。短者。入之渐也。故稍摇针而深致骨。所以摩骨痹。摩、迫切也。志云。短刺者。
用短针深入而至骨。
\x浮刺\x 马云。似前扬刺。但彼有正纳旁纳。而此则止有旁入之针耳。张云。浮、轻浮也。旁入其 针而浮举之。故可治肌肤之寒。此与上文毛刺义大同。
\x阴刺\x 马云。以其刺阴经也。张云。刺阴寒也。志云。刺少阴之寒厥也。
\x率刺之\x 张云。率、统也。
\x中寒厥 足踝后少阴也\x 甲乙厥足作者取。似是。马云。中、去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