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痈疽刺法。其轻重徐疾。自有一定。在人心度量用之。不可乱施。盖皮薄针深。反伤好肉。肉 浓针浅。毒又难出。大抵肿高而软者在肌肉。针四五分。肿下而坚者在筋脉。针六七分。肿平肉色不变者。附 于骨也。宜针寸许。若毒生背腹肋胁等处。宜扁针斜入。以防透膜。针既透脓。视疮口必有脓意如珠。斯时欲 大开口。则将针斜出。欲小开口。则将针直出。所谓逆而夺之。顺而取之也。
\x解论\x 张云。解结之论也。人与天地相参应。必知其 道。斯可与言解结矣。
\x下有渐洳 上生苇蒲\x 张云。渐洳、伏泉也。下有渐洳。则上生苇蒲。内外之应。理所皆然。人之 表里。可察盛衰。亦犹是也。志云。渐洳、濡湿之地。苇蒲生于水中。其质柔弱。中抽坚茎。名曰蒲槌。内刚 外柔。为坚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阳。生于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谓充于形中之气。生于天 一水中。知所秉之浓薄。则知气有多少矣。简案、志注甚凿。以苇蒲为一物。非也。然渐洳之解。为是。洳、
说文作HT 。渐湿也。诗。魏风。彼汾沮洳。集韵。渐洳、湿貌也。
\x血气减\x 甲乙。减、作盛。
\x热则滋雨而在上\x 马云。暑热则地气上蒸。而滋雨气在于上。所以物之气。亦不在下而在上。其根 当少汁。
\x治厥者\x(止)\x以解结者也\x 张云。此治厥之法。倘天时未温。而必欲用针。则必藉火气以熨调其经。
凡掌腋肘脚项脊之间。皆溪谷大节之交会。故当熨之温之。则火气通而血脉行。然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卫气 浮也。故可刺而平之。坚紧者。邪气实也。故当破而散之。厥逆除而宗气下。乃可止针矣。结者邪之所聚。刺 去其邪。即解结之谓也。
\x用针之类\x(止)\x弗能取之\x 甲乙。留于海、作留积在海。张云。凡用针者。必在调气。人受气于谷。
故气积于胃。然气义有三。曰营气。曰卫气。曰宗气。清者为营。营在脉中。浊者为卫。卫在脉外。故各行其 道也。宗气、大气也。大气者。留止于上下之气海。其下者。蓄于丹田。注足阳明之气街。而下行于足。其上 者。积于胸中。出于息道而为呼吸。凡此三者。皆所谓气。当各求其属而调之者也。(按气街义如卫气篇曰知 六腑之气街者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当与此参阅)厥者逆也。阴寒之气也。
厥逆在足。则阳道不行。故宗气不下。而血脉凝滞。不以火温。不能取也。
\x视其应动者 乃后取之而下之\x 马云。视其气之来应而动者。然后取其穴而下针焉。斯可也。张云。
视其气之应手而动者。其微其甚。则虚实可知。然后用法取之。而气自下矣。
\x六经调者\x(止)\x解结也\x 甲乙。视而泻之下。有通而决之一句。马云。手足各有三阴三阳。谓之六经 也。六经之脉各调和者。谓之不病。内有一经之脉。上实下虚而不通。此则足经之气。厥逆而上。故上实而下 虚。其在外必有横络之脉。盛加于大经之中。令其不通。乃视之可见者也。当视而泻之。此亦所谓解结之法也。
\x上寒下热\x(止)\x上之者也\x 甲乙注。一本合、作冷。张云。上寒下热者。阳虚于上。而实于下也。当 先刺项间。足太阳经大杼、天柱、等穴。久当其针而补之。仍温熨肩项之间。候其气至。上热与下相合。乃止 其针。此所谓推其下者。而使之上也。
\x上热下寒\x(止)\x下之者也\x 甲乙。陷之、作陷下。马云。凡上热下冷者。视其下脉之虚而陷之于经络 者补之。使上之气下乃止。此其热在于上者。若引而下之。所谓引而下之之法也。
\x大热遍身\x(止)\x散之者也\x 甲乙。因其、作因令。诸本。切之、作切推。马志与此本同。甲乙作切推 之下。至缺盆中。马云。上文上寒下热。上热下寒。其热非遍身者也。今大热遍身。狂而闻见言语。以无为有。
则热之极也。足阳明经多气多血。为五脏六腑之海。故当视其足阳明之大络取之。虚则补之。血而实者则泻之。
又必因病患偃卧之际。医工居其 头前。以两手各用大指食指共四指。挟其颈之动脉而按之。即人迎、大迎、处也。又久而持之。又卷而切之。
下至缺盆之中而后止。又如前法行之。候其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之法也。张云。盖三阳在头。故可独取 人迎。而推散其热也。卷、 同。
\x一脉\x 张云。犹言一经也。
\x真气者\x(止)\x充身也\x 甲乙。谷上有水字。张云。真气即元气也。气在天者。受于鼻而喉主之。在水谷 者。入于口而咽主之。然钟于未生之初者。曰先天之气。成于已生之后者。曰后天之气。气在阳分即阳气。在 阴即阴气。在表曰卫气。在里曰营气。在脾曰充气。在胃曰胃气。在上焦曰宗气。在中焦曰中气。在下焦曰元 阴元阳之气。皆无非其别名耳。
\x正气者\x(止)\x非虚风也\x 甲乙。无来非实风又五字。虚风注太素云。非灾风也。志云。正气者大块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