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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慎疾刍言-第4页

风,风火相煽,乳食不歇则必生痰;痰得 火炼则坚如胶漆,而乳仍不断,则新旧之痰日积,必 至胀闷啼哭,又强之食乳,以止其啼,从此胸高气塞,
目瞪手搐,即指为惊风,其实非惊,乃饱胀欲死耳!
此时告其父母,令减衣停乳,则必大愠,谓虚羸若此,
反令其冻馁、无不唾骂;医者亦不明此理,非用刚燥 之药,即用参、 滋补,至痰结气凝之后,则无可救 疗。余见极多,教之适其寒温,停其乳食,以清米饮 养其胃气,稍用消痰顺气之药调之。能听从者,十愈 八九;其有不明此理,反目为狂言者,百无一生。
至于痘科,尤属怪诞,痘为小儿之所必不免,非 恶疾也。当天气温和之时,死者绝少,若大寒大暑,
其元气虚而稠密者,间有不治。其始欲透发,其后欲浆 满,皆赖精血为之。乃未发以前即用大黄、石膏数 两,以遏其生发之机而败其元气,既而即用蚯蚓数 十,蛴螬数个,及一切大寒大热之品,如蜈蚣、蝎子、
鸡头、猪尾之类,又将地丁、银花等粗 之品数 两,煎汁而灌之,增其毒而倒其胃,此等恶物,即令 医者自服之,亦必胃绝肠裂,况孩提乎!凡用此等药 者,必预决此儿死于何日,十不失一,其父母翻盛称 其眼力不爽,孰知其即死于彼所用之药也。或有元 气充实,幸而不死者,遂以为非此等大药不能挽回,
而人人传布,奉为神方矣!更可异者,强壮之年,医 者黄芩、麦芽,俱不敢用,以为克伐;孩提之子则石 膏、大黄,成两成斤,毫罔顾虑,至此而极,无奈呼 天抢地以告人,而人不信也。
又有造为螳螂子之说者,割开颐内,取出血痰。
此法起于明末海滨妖妇骗财之法,惟苏、松二处盛 行,割死者甚众。盖小儿有痰火者,吃乳数日,必有 一二颐肿,厌食,名曰妒乳。用薄荷、朴硝为末,
搽一二次即愈,即不治亦愈。至所割出之痰块,或大 或小,人因信之。不知颐内空虚之处,人人有此,割 则复生,并非病也。不然,何以普天下之小儿,从未 有患螳螂子而死者,独苏、松有此病耶?此亦一害,故并及之。
<目录><篇名>外科属性:治外科,始起欲其不大,将成欲其不痛。大则伤 肌烂肤,腐骨穿筋,难以收口;痛则冲心犯胃,耗血亡 津,恶症丛生矣。故始起之时最重围药,束其根盘,
截其余毒,则顶自高而脓易成,继则护心托毒治其 内,化腐提脓治其外,自然转危为安。乃始则不能束 毒使小,又无护心定痛之方,惟外用五灰、三品,
内服桂、附热毒等药,必至腐肠烂肉,更轻用刀针。
割肉断筋,以致呼号瞀乱,神散魂飞,宛转求死,仁 人之所不忍见也。况痈疽用刀太早,最难生肌收口。
凡毒药刀针,只宜施于顽肉老皮,余者自有提头呼脓 之法,至于恶肉,自有消腐化水之方,故能使患者绝无 痛苦,收功速而精神易复。乃此等良法,一切不问。
岂传授之不真,抑或别有他念也。更可骇者,疮疡之症 最重忌口,一切鲜毒,毫不可犯,无书不载。乃近人 反令病者专服毒物,以为以毒攻毒。夫解毒尚恐无 效,岂可反增其毒,种种谬误,不可殚述。间有患 外症之人,若用安稳治法,全不以为妙,用毒药刀 针者,血肉淋漓,痛死复活,反以为手段高强,佩服 深挚,而遍处荐引。因知疾痛生死,皆有定数,非人 所能自主,而医者与病患以苦楚,亦病者有以召之也。
<目录><篇名>治法属性:凡病只服煎药而愈者,惟外感之症为然,其余诸 症,则必然丸、散、膏、丹、针、灸、砭、镰,浸 洗、熨、 ,蒸、提、按摩等法,因病施治。乃今之 医者,既乏资本,又惜功夫,古方不考,手法无传,
写一通治煎方,其技已毕。而病家不辞远涉,不惜重 聘,亦只求得一煎方,已大满其愿。古昔圣人穷思极 想,制造治病诸法,全不一问,如此而欲愈大症痼疾,
无是理也。所以今人患轻浅之病,犹有服煎药而愈 者,若久病大症,不过迁延岁月,必无愈理也。故为医 者,必广求治法,以应病者之求。至常用之药,一 时不能即合者,亦当预为修制,以待急用,所谓工欲 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奈何欲施救人之术,而全无救人之具也。
<目录><篇名>制剂属性:古时权量甚轻∶古一两,今二钱零;古一升,今 二合,古一剂,今之三服。又古之医者,皆自采鲜药,
如生地、半夏之类,其重比干者数倍,故古方虽重,
其实无过今之一两左右者。惟《千金》、《外台》间 有重剂,此乃治强实大症,亦不轻用也。若宋、元以 来,每总制一剂,方下必注云∶每服或三钱,或五钱。
亦无过一两外者,此煎剂之法也。末药则用一钱匕;
丸药则如桐子大者十丸,加至二三十丸。试将古方细 细考之,有如今日之二三两至七八两之煎剂乎?皆由 医者不明古制,以为权量与今无异,又自疑为太重,
为之说曰∶今人气薄,当略为减轻。不知已重于古方 数倍矣,所以药价日贵而受害愈速也。又有方中熟地 用三四两,余药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