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当利湿为主。祛风解寒。亦不可缺。更须参以理脾补气之剂。盖土强自能胜湿。而气旺自无顽麻也。骨痹者。即寒痹痛痹也。其证痛苦攻心。四肢挛急。关节浮肿。筋痹者。即风痹行痹也。其证游行不定。与血气相搏。聚于关节。筋脉弛纵。或赤或肿。脉痹者。即热痹也。脏腑移热。复遇外邪客搏经络。

  留而不行。其证肌肉热极。皮肤如鼠走。唇口反裂。皮肤色变。肌痹者。即着痹湿痹也。留而不移。汗出四肢痿弱。皮肤麻木不仁。精神昏塞。皮痹者。即寒痹也。邪在皮毛。瘾疹风疮。搔之不痛。初起皮中如虫行状。以上诸证。又以所遇之时而命名。

  非行痹痛痹着痹外。又有皮脉筋肌骨之痹也。

  故骨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肾。筋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肝。脉痹不已。复感于邪。

  内舍于心。肌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脾。皮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肺。所谓痹者。各以其时重感于风寒湿之气也。肺痹者。烦满喘而呕。心痹者。脉不通。烦则心下鼓。暴上气而喘。

  嗌干善噫。厥气上则恐。肝痹者。夜卧则惊。多饮数小便。上为引如怀。肾痹者。善胀。尻以代踵。脊以代头。脾痹者。四肢懈惰。发咳呕汁。上为大塞。

  肺痹则肺气不清。胃热上逆。故烦喘而呕。心痹则脉道不通。心火内衰。湿气凌心。故恐。

  肝痹则血液阻滞。水饮客之。故上为引急。如有所怀也。肾痹则胃之关门不利。故善胀。浊阴湿邪伤其阳气。所以脚挛不能伸。身偻不能直也。脾痹则阳气不运。故四肢懈惰。上焦痞塞也。

  肠痹者。数饮而出不得。中气喘争。时发飧泄。

  肠者。兼大小肠而言。肠间病痹。则下焦之气不化。故虽数饮。而小便不得出。则本末受病。

  故与中气喘争。盖其清浊不分。故时发飧泄也。

  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若沃以汤。涩于小便。上为清涕。

  胞者膀胱之脬也。膀胱气闭。则水道不行。故按之内痛。若以热汤沃之。小便得外热之助。

  方得稍通。而犹滞涩不利。则治宜温助气化。可知膀胱之脉。从巅入络脑。故上为清涕。以太阳经气不固而精气上脱。又须温补无疑。盖缘精泄之后。寒气乘虚入于膀胱之内。而致小便淋沥不通。茎中痛引谷道。甚则脐腹胀痛此。属津液枯竭之故。

  误与利水药。必致喘逆胀急而死。老人阴虚泉竭。多有此证。曾见膀胱胀破。淋沥无度。时虽暂宽。不久即毙。诸痹不已。亦益内也。其风气胜者。其人易已也。其入脏者死。其留连筋骨间者疼久。其留皮肤间者易已。凡痹之类。逢寒则虫。逢热则纵。

  寒从中生者。是人多痹气也。阳气少。阴气多。故身寒如从水中出。

  人有身寒。汤火不能热。浓衣不能温。然不能冻栗。是人素肾气胜。以水为事。太阳气衰。

  肾脂枯不长。一水不能胜两火。肾者水也。而生于骨。肾不生。则髓不能满。故寒甚至骨也。所以不能冻栗者。肝。一阳也。心。二阳也。肾。孤脏也。一水不能胜二火。故不能冻栗。病名骨痹。是人当挛节也。

  素肾气胜。言禀气本充也。以水为事。言嗜欲无节。伤其真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故肾脂枯不长。无阴则阳无以化。故寒甚至骨也。

  病在阳者。命曰风。病在阴者。命曰痹。阴阳俱病。命曰风痹。

  阳受风气。故在阳者命曰风。阴受湿气。故入阴则命曰痹。

  风痹淫泺。病不可已者。足如履冰。时如入汤中。股胫淫泺。烦心。头痛。时呕时 。(闷同。)眩已汗出。久则目眩。悲以喜恐。短气不乐。不出三年死也。

  寒痹之为病也。留而不去。时痛而皮肤不仁。剌布衣者。以火淬之。刺大人者。以药熨之。

  以醇洒二十斤。蜀椒一升。干姜一斤。桂心一斤。凡四种。皆 咀。渍酒中。用绵絮一斤。细布四丈。并纳酒中。置酒马矢 中。盖封涂。勿使泄。五日五夜。出布绵絮曝干之。干复渍。以尽其汁。每渍必 其日。乃出干。干并用滓与绵絮。复布为复巾。长六七尺。为六七巾。则用之。生桑炭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处。令热入至于病所。寒。复炙巾以熨之。三十遍而止。汗出以巾拭身。亦三十遍止。起步内中。无见风。每刺必熨。如此病已矣。此所谓内热也。

  内。纳同。谓温其经。使热气内入。血脉流通也。布衣血气涩浊。故当以火淬之。即近世针挑艾熨之类。周痹者。在于血脉之中。随脉以上。随脉以下。不能左右。各当其所。风寒湿气客于分肉之间。迫切而为沫。沫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而分裂也。分裂则痛。痛则神归之。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痛解则厥。厥则他痹发。发则如是。此内不在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命曰周痹。

  金匮云。问曰。血痹病。从何得之。师曰。夫尊荣人骨弱肌肤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