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因疲劳。汗出。卧不时动摇。加被微风。遂得之。但以脉自微涩在寸口。关上小紧。宜针引阳气。今脉和。紧去则愈。

  血痹。阴阳俱微。寸口关上微。尺中小紧。外证身体不仁。如风痹状。黄 桂枝五物汤主之。

  血痹者。寒湿之邪。痹着于血分也。辛苦劳 之人。皮腠致密。筋骨坚强。虽有风寒湿邪。

  莫之能客。惟尊荣奉养之人。肌肉丰满。筋骨柔脆。素常不胜疲劳。行卧动摇。或遇微风。则能痹着为患。不必风寒湿之气杂至而为病也。上条言脉自微涩。而关寸小紧。为湿痹血分。所以阳气不能外行。故宜针引阳气以和阴血。下条言阴阳俱微。而尺中小紧。为营卫俱虚。所以身体不仁。故宜药通营卫。行散其痹。则紧去人安而愈矣。夫血痹者。即内经所谓在脉则血凝不流。仲景直发其所以不流之故。言血既痹。脉自微涩。然或寸或关或尺。其脉见小急之处。即风入之处也。故其针药所施。皆引风外出之法也。

  肾着之病。其人身体重。腰中冷如坐水中。形如水状。反不渴。小便自利。饮食如故。病属下焦。身劳汗出。衣里冷湿。久久得之。腰以下冷痛。腹重如带五千钱。甘姜苓术汤主之。

  此证乃湿邪中肾之外廓。与肾脏无预也。虽腰中冷如坐水中。实非肾脏之真气冷也。今邪着下焦。饮食如故。不渴。小便自利。且与肠胃之府无预。况肾脏乎。此不过身劳汗出。衣里冷湿。

  久久得之。但用甘草、干姜、茯苓、白术。甘温淡渗行湿足矣。又何取暖肾壮阳哉。

  诸肢节疼痛。身体 羸。脚肿如脱。头眩短气。温温欲吐。桂枝芍药知母汤主之。

  此即总治三焦痹之法。头眩短气。上焦痹也。温温欲吐。中焦痹也。脚肿如脱。下焦痹也。

  肢节疼痛。身体 羸。筋骨痹也。由是观之。当是风寒湿痹其营卫筋骨三焦之病。然湿多则肿。

  寒多则痛。风多则动。用桂枝治风。麻黄治寒。白术治湿。防风佐桂枝。附子佐麻黄、白术。其芍药、生姜、甘草。亦如桂枝汤之和其营卫也。知母治脚肿。引诸药下行。附子以行药势。开痹之大剂也。

  戴人云。痹病以湿热为源。风寒为兼。三气合而为痹。其脉沉涩。奈何治此者。不问经络。

  不分脏腑。不分表里。便作寒湿香港脚。乌之附之。乳之没之。种种燥热攻之。中脘灸之。脐下烧之。三里火之。蒸之熨之。汤之炕之。以致便溺涩滞。前后俱闭。虚躁转甚。肌肤日削。饮食不下。虽遇扁华。亦难措手。若此者何哉。胸膈间有寒痰故也。痹病本不死。死于医之误也。

  景岳全书云。观痹论曰。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而寿夭刚柔论又曰。在阳者命曰风。

  在阴者命曰痹。何也。盖三气之合。乃专言痹证之所因也。曰在阳为风。在阴为痹。又分言表里之有殊也。如风之与痹。本皆由感邪所致。但外有表证之见。而见发热头疼等证。或得汗即解者。

  是皆有形之谓。此以阳邪在阳分。是即伤寒中风之属也。故病在阳者命曰风。若既受寒邪。而初无发热头疼。又无变证。或有汗。或无汗。而筋骨之痛如故。及延绵久不能愈。而外无表证之见者。是皆无形之谓。此以阴邪直走阴分。即诸痹之属也。故病在阴者命曰痹。其或既有表证。而疼痛又不能愈。此即半表半里。阴阳俱病之证。故阴阳俱病者命曰风痹。此所以风病在阳而痹病在阴也。然则诸痹者。皆在阴分。亦总由真阴衰弱。精血亏损。故三气得以乘之。而为此诸证。

  经曰。邪入于阴则痹。正谓此也。是以治痹之法。最宜峻补真阴。使血气流行。则寒邪随去。若过用风湿痰滞等药。而再伤阴气。必反增其病矣。

  行痹者。走注无定。风之用也。经言病在阳者。命曰风。在阴者。命曰痹。阴阳俱病。命曰风痹。越婢加术附汤。轻则羌、防、归、艽、葛、桂、赤茯、甘草、威灵仙、苍术、黄柏。若病久大虚。非大补气血不可。如日从事乎散风清火。则脾肺必败。终致不起。痛痹者。痛有定处。

  乃湿气伤肾。肾不生肝。肝风挟湿。流走四肢。肩 疼痛。拘急浮肿。金匮乌头汤加羌活、官桂。

  服后啜热稀粥助其作汗乃解。身体痛如欲折。肉如锥刺刀割。千金附子汤。着痹者。痹着不仁。

  经曰。营气虚则不仁。卫气虚则不用。营卫俱虚则。不仁且不用。灵枢云。卫气不行。则为麻木。

  东垣治麻痹。必补卫气而行之。浑身麻木不仁。或左或右。半身麻木。或面或头。或手臂或脚腿。

  麻木不仁。并宜神效黄 汤。皮肤间麻木。此肺气不行也。本方去蔓荆倍黄 加防风。如肌肉麻。

  营气不行也。去蔓荆加桂枝、羌防。手足麻痹。臂痛不能举。多眠昏冒者。支饮也。气口脉滑。指迷茯苓丸。脉浮者。二陈汤加桂枝、枳、桔。若手麻乃是气虚。十指麻乃是湿痰死血。

  手指麻木是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