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

  始自皮肤。入于经络。传于脏腑。是也。

  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

  风寒初客于皮肤。便投汤药。温暖发散而当者。则无不消散之邪。

  不在证治。拟欲攻之。尤当先解表。乃可下之。

  先解表而后下之。则无复传之邪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尤生寒热。则病不除。

  表症虽罢。里不至大坚满者。亦未可下之。是邪未收敛成实。下之。则里虚而邪复不除。尤生寒热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

  外无表症。里有坚满。为下症悉具。外台云。表和里病。下之则愈。下症既具。则不必拘于日数。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下之不当。病轻者。症尤变易而难治。又矧重者乎。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表为阳。里为阴。阴虚者。阳必凑之。阳盛之邪。乘其里虚而入于腑者。为阳盛阴虚也。经曰。尺脉弱。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热者是矣。下之。除其内热而愈。若反汗之。则竭其津液而死。阴脉不足。阳往从之。阳脉不足。阴往乘之。阴邪乘其表虚。客于荣卫之中者。为阳虚阴盛也。经曰。假令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阴气上入阳中。则洒淅恶寒者是矣。汗之。散其表寒则愈。若反下之。则脱其正气而死。经曰。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

  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

  应若影响。岂容易哉。

  神丹者。发汗之药也。甘遂者。下药也。若汗下当则吉。汗下不当则凶。其应如影随形。如附应声。

  况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

  桂枝汤者。发汗药也。承气汤者。下药也。金匮玉函曰。不当汗而强与汗之者。令人夺其津液。枯槁而死。不当下而强与下之者。令人开肠洞泄。便溺不禁而死。

  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

  投汤不当。则灾祸立见。岂暇计其日数哉。

  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分。至今冤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

  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之有焉。

  两感病俱作。欲成不治之疾。医者大宜消息。审其先后次第而治之。若妄意攻治。以求速效者。必致倾危之败。

  赵嗣真云。经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因正气先虚。以致邪气客之而为盛实。

  于是有阴虚阳盛。阳虚阴盛二证之别。盖盛者。指邪气而言。虚者。指正气而言。且正气在人。阳主表而阴主里。邪气中人。表为阴而里为阳。若夫表之真阳先虚。故阴邪乘阳而盛实。表受邪者。阳虚也。脉浮紧者。阴邪盛于外也。是谓阳虚阴盛。所以用桂枝辛甘之温剂。汗之则阴邪消。温之则真阳长。使邪去正安故愈。又若里之真阴先虚。故阳邪入阴而盛实。里受邪者。阴虚也。脉沉实者。阳邪盛于内也。是谓阴虚阳盛。所以用承气酸苦之寒剂。下之则阳邪消。寒之则真阴长。使邪去正安故愈。如其不然。阳盛而用桂枝。下咽即毙。阴盛而用承气。入胃即亡。是皆盛盛虚虚。而致邪失正也。

  王履云。邪之伤于人也。有浅深焉。浅则居表。深则入里。居表。则闭腠理。发怫热。见恶寒恶风头痛等症。于斯时也。惟辛温解散而可愈。入里。则为燥屎。作潮热形。

  狂言谵语。大渴等症。于斯时也。惟咸寒攻下而可平。夫寒邪外客。非阴盛而阳虚乎。

  热邪内炽。非阳盛而阴虚乎。汗下一差。生死反掌。

  又云。所谓阳盛即毙者。是言表证已罢。而里证既全。可攻而不可汗。所谓阴盛以亡者。是言里证未形。而表证独具。可汗而不可攻。

  戴元礼云。伤寒要紧处。在分表里而为汗下。有病患自汗自下者。有医用药汗之下之者。中间节目颇多。汗药宜早。下药宜迟。此亦大纲之论耳。

  王三阳云。表证急。先解表。后即治里。里证急。先治里。后即解表。此先后次第也。若欲作一汤治之。神丹甘遂。合饮之谓矣。虽然。大羌活汤。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