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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古今医统大全-第279页

不失气宜。如春夏而下,秋冬而汗,是失天信伐天和也。有病则 从权,过则更之。
经禁者,足太阳膀胱经为诸阳之首,行于背,表之表。风寒所伤则宜汗,传入本则宜利小 便,若下之太早,必变证百出,此一禁也。足阳明胃经行身之前,主腹满胀大便难,宜下之。
盖阳明化燥火,津液不能停,禁发汗利小便,为重损津液,此二禁也。足少阳胆经行身之侧,
在太阳阳明之间,病则寒热往来,口苦胸膈痛,祗宜和解。且胆者无出无入,又主生发之气。下 则犯太阳,汗则犯阳明,利小便则使生发之气反陷入阴中,此三禁也。三阴非胃实不当下,为 三阴无传本,须胃实得下也。分经用药,有所据焉。
病禁者,如阳气不足阴气有余之病,则凡饮食及药,忌助阴泻阳。诸淡食及淡味之药,泻 升发以助收敛也。诸苦味皆沉,泻阳气之散浮,诸姜、附、官桂辛热之药,及湿面酒火料物之 类,助火而泻元气,生冷硬物损阳气,皆所当禁也。如阴火欲衰而退,以三焦元气未盛,必口 淡,如咸物亦所当禁。
药禁者,如胃气不行,内亡津液而干涸,求渴饮以自救,非渴也,乃口干也;非温胜也,
乃血病也,当以辛酸益之,而淡渗五苓之类,则所当禁也。汗多,禁利小便;小便多,禁发汗;
咽痛,禁发汗利小便。若大便快利,不得更利;大便秘涩,以当归、桃仁、麻子仁、郁李仁、
皂角仁和血润肠。如燥者,则所当禁者。吐多,不得复吐,如吐而大便虚软者,此上气壅滞,
以姜、橘之属宣之。吐而大便不通,则利大便,上药则所当禁也。诸病恶疮及小儿斑后大便实 者,亦当下之,而姜橘之类则所当禁也。又如脉弦而服平胃散,脉缓而服黄 建中汤,乃实 实虚虚,皆所当禁也。
人禀天之湿化而生胃也。胃之与湿,其名虽二,其实一也。湿能滋养于胃,胃湿有余亦 当泻湿之太过也。
胃之不足,惟湿物能滋养。仲景云∶胃胜思汤饼,而胃虚思汤饼者,往往增剧。湿能助火,火 旺郁而不通,主大热。初病火旺,不可食以助火也。察其时,辨其脉,审其病而后用药,四 者不失其宜则善矣。
<目录>卷之二十三\脾胃门<篇名>治法属性:阴阳应象论曰∶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人六腑。痹论曰∶阴气者,静则神脏,躁则消亡。
饮食自倍,肠胃乃伤。此乃混言之也。分之为二,饮也,食也。
饮者,无形之气也。(饮亦不可谓无形也,伤饮者当利小便也。)因而大饮则气逆,
形寒饮冷则伤脾,病则为喘咳,为肿满,为水泻。轻则当发汗利小水,使上下分消其湿,
解酲汤、五苓散、生姜、半夏、枳实、白术之类是也。如重而蓄积肿满者,芫花、大戟、甘 遂、牵牛之属利下之。此其治也。
食者,物也,有形之血也。(食亦不必谓血也,消导之使不停也。)生气通天论云∶因 而饱食,筋脉横解,肠 为痔。又云∶食伤太阴厥阴,寸口大于人迎两倍三倍者,或呕吐,
或痞满,或下利肠 ,当审寒热轻重而治之。轻则内消,(枳术丸、保和丸之类是也。)重则 阴下,(感应丸、集香丸之类是也。)如伤寒物者,半夏、神曲、干姜、三棱、广术、巴豆 之类主之;如伤热物者,枳实、白术、青皮、陈皮、麦芽、黄连、大黄之类上之。亦有宜 吐者,阴阳应象论云∶在上者,因而越之,瓜蒂散之属主之。然而不可过剂,过剂则反伤 脾胃。盖先因饮食自伤,又加之以药太过,故脾胃复伤而气不能化食,愈难消矣,渐至羸困。
故五常政大论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小毒治病,十去其八。凡毒治病,不可过之。此圣人 之深戒也。
<目录>卷之二十三\脾胃门<篇名>治法属性:治饮食伤,当问病患从来禀气盛衰,所伤寒物热物,是喜食之耶,不可顿服破气之药;
若乘饮困而伤之耶,
当益胃气;或为人所勉劝强食之,宜损血而益气也。(损血益气,则消导之而助脾胃之气。)
诊其脉候,伤在何脏,可与对病之药,岂可妄泻天真生气以轻丧身乎?
且如先食热物而不伤,继之以寒物,因后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伤者,当问热食寒食孰多 孰少,斟酌与药,无不当矣。譬如伤热物二分,寒物一分,则当用寒药二分,热药一分,相合 而与之,则荣卫之气必得周流。更有或先饮酒而后伤寒冷之食,及伤热食冷水,如此不等,
皆当验其节次所伤之物,约量寒热之剂,对证与之,无不取效。
<目录>卷之二十三\脾胃门<篇名>治法属性:凡医者治饮食伤,不问虚实,遽用集香感应等丸大热药之类下之。大便下则物去,遗留 食之热性、药之热性,重伤元气则七神不藏。经云热伤寒,正此谓也。其人必无气以动而热 困,四肢不举,传变诸病,不可胜数,使人真气日以衰矣。
若伤生冷硬物,世医或用大黄、牵牛寒药投之,随药下而所伤之物去矣,遗留食之寒性、
药之寒性,重泻其阳。阳去则皮肤筋肉血脉无所根据倚,便为虚损之证。论言及此,令人寒心。
夫辛薄之药味,无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