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半,乃值酉时
将五刻也。百刻而除六十二刻半,剩下三十七刻半算入四之气内,仍该找五十刻凑作八十七刻半
也。自前酉时六刻交四之气数起,至五十刻,乃值未之四刻也。百刻而除五十刻,剩下五十刻,
算入五之气内,仍该找三十七刻半,凑作八十七刻半。自前未之五刻交五之气数起,至三十七刻
半,乃值午时五刻。百刻而除三十七刻半,剩下六十二刻半,算入六之气内,仍该找二十五刻,
凑作八十七刻半也。自前午之六刻交六之气数起,至二十五刻,乃值辰之四刻也。百刻而除二十
五刻,剩下七十五刻,算入乙丑岁之初气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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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生成数论

属性:圣人立法以推步,盖不能逃其数。观其立数之因,亦皆出于自然。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
四曰金,五曰土者,以水北方子位,子者阳生之初,一阳数也,故水曰一。火南方午位,午者阴
生之初,二阴数也,故火曰二。木居东方,东阳也,三者奇之数,亦阳也,故木曰三。金居西方,
西阴也,四者偶之数,亦阴也,故金曰四。土应西南长夏,五者奇之数,亦阳也,故土曰五。由
是论之,则数以阴阳而配者也。
然水生于一,天地未分,万物未成之初,莫不先见于水。以今验之,则草木子实未就,人虫
胎卵胚胎皆水也,岂不以水为一?及其水之聚而形质莫不备,阴阳之气在中而后成。故物之小而
味苦者,火之兆也;物熟则甘,土之味也。甘极则反淡。淡,本也。然人禀父母阴阳生成之化,
故先生二肾。左肾属水,右肾属火,则因
水而后见,故火次二。盖草木子实大小虽异,其中皆有两以相合者,与人肾同,亦阴阳之兆。是
以万物非阴阳合体,则不能生化也。既阴阳合体,然后有春生而秋成,故木次三,金次四。盖水
有所属,火有所藏,木有所发,金有所别,莫不皆因土而后成。故金木水火土之成数,皆兼土数
五也。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常以五之生数,不可至十者,土不待十以成。是生成之数皆
以合之,则万物岂能逃其数哉?三阴三阳正化者,从本生数;对化者,从标成数。五运之纪,则
太过者其数成,不及者其数生。各取其数之生成多少,以占政令气化胜复之交作,盖明诸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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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生成数论

属性:\r五行生成数图\ps127a14.bmp\r
歌曰∶
生一六水兮生二七火,
生三八从来木为佐。
生四九金乡土生五穷,
缘无成数十难坐。
五运不及生可推,
若逢太过成必随。
六气生用验正化,
成参对化更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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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论交六气时日

属性:经曰∶显明(日也)之右,(卯位。)君火之位;君火之右,(辰位。)退行一步,(一步
六十日八十七刻半。)相火治(主也)之;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复行一
步,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乃六气之主位也。自十二月中气大寒日交木之初气,次至
二月中气春分日交君火之二气,(即前君火之位。)次至四月小满日交相火之三气。(即前君火
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谓也。)次至六月中气大暑日交土之四气,次至八月中气秋分日交金
之五气,次至十月中气小雪日交水之六气。每气各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总之三百六十五日二十
五刻,共周一岁也。若(若字作除,理似顺也。)岁外之余,(余者于三百六十五日除去五日作
余。)及小月之日,(小月者有六日亦除之。)则不及也。(除前余日五日,又除小月六日,共
除十一日,止有三百五十四日,不及三百六十五日也。)但推之历日,根据节令交气,常为每岁燥
湿寒暑风火之主气,乃六气之常纪。此谓地之阴阳,静而止位者也。
气应之不同者,又有司天、在泉、左右四间之客气,(假如子午二年,少阴君火司天,则必
卯酉阳明燥金在泉。子之右间,厥阴亥木;子之左间,太阴丑土;卯之右间,少阳寅相火;卯之
左间,太阳辰水。经曰∶左右者,阴阳之道路,此之谓也。)客气亦有寒暑燥湿风火之化,乃行
岁中之天命轮,居主气之上。主气则当只奉客之天命,动而不息者也。(大而言之,司天通主上
半年,在泉通主下半年。分而言之,每气各主六十日有奇,奇者,八十七刻半。)客胜主则从,
主胜客则逆,二者有胜而无复。每年以司天前第三位为在泉,第四位为初之气。假如子为少阴君
火司天,子前第三位卯为阳明燥金在泉,第四位辰为初之气。辰与戌对,同属太阳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