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郁。心神昏冒。筋骨不用。而卒倒无知也。亦有因喜怒思悲恐五志有 所过极而卒中者。夫五志过极。皆为热甚。俗云风者。言末而忘其本也。
观刘氏之论。则以风为末。而以火为本。世之尊刘氏者。专以为刘氏主火之说。殊不知火之有余。水之不 足也。刘氏原以补肾为本。观其地黄饮子之方可见矣。故治中风。又当以真阴虚为本。
注云。舌暗不能言。足废不能行。此谓少阴气厥不至。急当温之。名口痱证。
但阴虚有二。有阴中之水虚。有阴中之火虚。火虚者专以河间地黄饮子为主。水虚者。又当以六味地黄 为主。果是水虚。则辛热之药。与参 之品。俱不可加。
河间东垣专治本而不治风。可为至当不易之论。学人必须以阴虚阳虚为主。自后世医书杂出。而使后学 狐疑不决。丹溪篡要曰。有气虚。有血虚。有湿痰。左手脉不足。及左半身不遂者。以四物汤补血之剂为主。
而加以竹沥姜汁。右手脉不足。及右半身不遂者。以四君子补气之剂。而佐以竹沥姜汁。如气血两虚。而挟痰 盛者。以八物汤为主。而加南星半复竹沥姜汁之类。丹溪之论。平正通达。宜世之人盛宗之。但持此以治中风。
而多不效。或少延而久必毙。何也。盖治气血痰之标。而不治气血痰之本也。人之有是四肢也。如木之有枝干 也。人之气血。荣养乎四肢也。犹木之浆水。灌溉乎枝叶也。木有枝叶。必有 根本。人之气血。岂无根本乎。人有半身不遂。而迁延不死者。如木之根本未甚枯。而一边之枝干先萎耳。
人有形容肥壮。忽然倒仆。而即毙者。如木之根本已绝。其枝叶虽滋荣。犹枯杨生华。何可久也。忽遇大风 而摧折矣。观此则根本之论明矣。然所谓气血之根本者何。盖火为阳气之根。水为阴气之根。而火与水之总根。
两肾间动气是也。此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之源。呼吸之门。三焦之根。又名守邪之神。经曰。根于中者命曰 神机。神去则机息。根于外者名曰气立。气止则化绝。今人纵情嗜欲。以致肾气虚衰。根先绝矣。一或内伤劳 役。或六淫七情。少有所触。皆能卒中。此阴虚阳暴绝也。须以参附大剂。峻补其阳。继以地黄丸十补丸之类。
填实真阴。又有心火暴甚。肾水虚衰。又兼之五志过极。以致心神昏闷。卒倒无知。其手足牵掣。口眼 斜。乃水不能荣筋急而纵也。俗云风者。乃风淫末疾之假象。风自火出也。须以河间地黄饮子。峻补其阴。继 以人参麦门冬五味之类。滋其化源。此根阳根阴之至论也。若夫所谓痰者。凡人将死之时。必有痰。何独中风 为然。要之痰从何处来。痰者水也。其原出于肾。张仲景曰。气虚痰泛。以肾气丸补而逐之。观此凡治中风 者。既以前法治其根本。则痰者不治而自去矣。若初时痰涎壅盛。汤药不入。少用稀涎散之类。使喉咽疏通。
能进汤液即止。若欲必尽攻其痰。顷刻立毙矣。戒之哉。戒之哉。
或问人有半肢风者。必须以左半身属血。右半身属气。岂复有他说乎。曰未必然。人身劈中分阴阳水火。
男子左属水。右属火。女子左属火。右属水。男子半肢风者多患左。女子半肢风者多患右。即此观之。可见 以阴虚为主。又有一等人。身半以上俱无恙如平人。身半以下。软弱麻痹。小便或涩或自遗。果属气 乎。属血乎。此亦足三阴之虚证也。不可不知。
经曰。胃脉沉鼓涩。胃外鼓大。心脉小坚急。皆得偏枯。男 子发左。女子发右。不喑舌转可治。三十日起。其从者喑三岁起。年不满二十者。三岁死。盖胃与脾为表里。
阴阳异位。更实更虚。更逆更从。或从内。或从外。是故胃阳虚。则内从于脾。内从于脾。则脾之阴盛。故 胃脉沉鼓涩也。涩为多血少气胃之阳盛。则脾之阴虚。虚则不得与阳主内。反从其胃。越出于部分之 外。故胃脉鼓大于臂外也。大为多气少血。心者元阳君主宅之。生血生脉。因元阳不足。阴寒乘之。故心脉 小坚急。小者阳不足也。坚急者阴寒之邪也。夫如是心胃脾三脉。凡有其一。即为偏枯者何也。盖心是天真 神机开发之本。胃是谷气充大真气之标。标本相得。则胸膈间之膻中气海。所留宗气盈溢。分布四脏 三焦。上下中外。无不周遍。若标本相失。则不能致其气于气海。而宗气散矣。故分布不周于经脉。则偏枯。
不周于五脏则喑。即此言之。是一条。可为后之诸言偏枯者纲领也。未有不因真气不周而病者也。
乾坤生气云。凡人有手足渐觉不遂。或臂膊及髀股指节麻痹不仁。或口眼歪斜。语言謇涩。或胸膈迷 闷。吐痰相续。或六脉弦滑而虚软无力。虽未至于倒仆。其中风晕厥之候。可指日而决矣。须预防之。愚谓 预防之理。当节饮食。戒七情。远房事。此至要者也。如欲服饵预防。须察其脉证之虚实。如两尺虚衰 者。以六味地黄八味地黄。培补肝肾。如寸关虚弱者。以六君子十全大补之类。急补脾肺。才有补益。若 以搜风顺气。及清气化痰等药。适所以招风取中也。不可不知。
岐伯谓中风大法有四。一曰偏枯。谓半身不遂而痛也。如木之根本未甚枯。而一边枝干先萎者是也。
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