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禁之以五味何也?肝木病若与之以辛,辛助肺气,恐□肝也,故肝 病则禁辛。心火病若与之以咸,咸能益水,恐水□火也,故心病则禁咸。脾土病若与 之以酸,酸味属肝,恐木□土也,故脾病则禁酸。肺金病若与之以苦,苦味属火,恐 □金也,故肺病则禁苦。肾水病若与之以甘,甘能补脾,脾主□水,故肾病则禁甘。
@@@ 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辩曰:春不食肝者,为肝 气王,脾气败,若食肝则又补肝,脾气败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时,不可死气入肝 ,恐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以肝补之,佳。余藏准此。
【注】
此言四时,有宜食,有不宜食者。如春为肝王,则脾弱,故宜食脾,而不宜食肝,若 食肝,则肝益王,而脾更弱,故曰:不可救。又云:肝王之时,不可以死气入肝,即 『内经』毋伐天和之意。若伐天和,则伤肝,肝主魂,恐复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 ,虚则以肝补肝,故谓之佳,余藏准此。
@@@ 凡肝藏自不可轻啖,自死者弥甚。
【注】
谓诸畜兽临杀之时,心有所惊,肝有所忿,食之俱不利,故曰:不可轻啖,如兽自死 者,必中毒而死,更不可食也。
@@@ 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对报矣。
【注】
人与物虽别,而贪生畏死之心则一也,惟其心为神识所舍,故曰:勿食之 @@@ 凡肉及肝落地不□尘土者,不可食之。
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诸肉不干,火炙而动,见水自动者,不可食之。
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之。
诸五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注】
以上五条,皆怪异非常,必不可食之。
@@@ 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可食之。
【注】
凡禽兽不食之肉,必有毒,不可食之。
@@@ 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
【注】
朱点恶血所聚,此色恶不食也。
@@@ 父母及本身所属之相,不可食,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注】
此为仁人孝子之心也。
@@@ 食肥肉及热羹,不可饮冷水。
【注】
食肥肉热羹后,继饮冷水,冷热相搏,腻膈不行,不腹痛吐利,必成痞变积,慎之慎 之。
@@@ 秽饮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注】
言败腐之物,皆不宜食也。
@@@ 自死禽兽口闭者,不可食之。
【注】
凡自死之物,其肉皆有毒,口闭则毒不得外泄,切不可食。
@@@ 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
【注】
疫毒能死六畜,其肉必有疫毒,故不可食。
@@@ 兽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注】
凡兽北向自死,及死不僵而伏地者,食之多杀人。
@@@ 食生肉饱,饮乳,变白虫。
【注】
食生肉饱,即饮乳酪,则成湿热,必变生白虫。
@@@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
【注】
疫死牛肉,有毒不可食,食之若洞泻,为其毒自下,或致坚积,宜下药利之。
@@@ 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注】
脯肉藏米瓮中,受湿热郁蒸之气,及经夏已腐者,食之腐气入肾,故发肾疾。
@@@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用黄蘖捣屑,取方寸匕服。
【注】
六畜自死,肉中有毒,中其毒者,以此方服之,若能解毒也。
@@@ <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篇名>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属性:烧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饮生韭汁三升亦得。
【注】
郁肉,密藏经宿之肉也。漏脯,经漏水之脯也。食之中毒,以烧犬屎、人乳汁、生韭 汁,量其轻重而解之。
@@@ <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篇名>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属性:大豆浓煮汁饮之,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注】
同上郁肉,大豆汁亦能解毒。
@@@ <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篇名>治食生肉中毒方属性: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愈。
【注】
地浆能解诸毒,掘得黄土有泉渗出,谓之地浆。三尺,大概言也,未见黄土,皆秽土 ,得黄土乃可取用。
@@@ <目录>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篇名>治食六畜鸟兽肝中毒方属性: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注】
食禽肉兽肝,中毒在胃,故用豆豉涌吐其毒。
@@@ 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夜眼一名:附蝉尸)
【注】
凡马皆有夜眼,若无者其形异,故勿食之。
@@@ 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
【注】
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