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此章曰十八、曰九十等文,乃古医书之文,今不可考,难以强释。五劳七伤等说,亦
详在『千金』,故不复注也。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病皆在外,故为阳病
也了、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病皆在内,故为阴病也。清邪
居上,谓雾邪本乎天也;浊邪居下,谓湿邪本乎地也。六淫天邪,故名大邪,六淫伤
外,故曰:中表也;七情人邪,故名小邪,七情伤内,故曰:中里也。□者,饮食
也,饮食之邪,从口而入,食伤隔夜不化,故名曰:宿食也。五邪,谓风、寒、湿、
雾、饮食也,夫五邪之中人,莫不各以类而相从。前者早也,风中于早,从阳类也;
寒中于暮,从阴类也。雾邪清轻,故伤皮肤;湿邪浊重,故流关节。饮食失节,故伤
脾胃。极寒之食伤经,以经属阴也;极热之食伤络,以络属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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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
体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注】
详见『伤寒论。太阴篇』内,不复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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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注】
痼疾,旧病也。卒病,新疾也。当以旧病为本、为缓,新疾为标、为急,急则治标,
缓则治本,故先治卒病,后治痼疾也。
【集注】
赵良曰:痼疾病已沈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谓卒然而来,新感之病,可取效于旦
夕者,乘其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气素虚,邪尤
易传,设多瞻顾,致令两邪相合,为患不浅,故仲景立言于此,使后学者,知所先后
也。
沈明宗曰:此有旧疾,复感新邪,当分先后治也。痼者,邪气坚固难拔;卒者,邪气
骤来而易去也。若病者素有痼疾,而忽加卒病,务当先治卒病,不使邪气相并,转增
旧疾。但久病乃非朝夕可除,须当缓图,所以后乃治其痼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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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曰:五藏病各有得者愈,五藏病各有所恶,各随其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食,
而反暴思之,必发热也。
【注】
此明五藏各有所得而愈,言以情志相胜也,即如怒伤肝,得悲而愈,此悲胜怒也。亦
有得之时日而愈者,经曰:病在肝,愈于夏,是喜得子气,制其胜我者也;夏不愈,
胜于秋,是恶其胜我者,得王气也;秋不死,持于冬,是我喜得母气以生我也;起于
春,是喜自得其位而气王也,余藏仿此。病者云云,谓平素不爱食之物,及当病之时
,而反暴思食,是病邪藏气之变,故虽思食,而食之必发热也。
【集注】
程林曰:『内经』云:肝色青,宜食甘;心色赤,宜食酸;肺色白,宜食苦;脾色黄
,宜食酸;肾色黑,宜食辛,此五藏得饮食而愈者。肝病愈于丙丁,起于甲乙;心病
愈于戊己,起于丙丁;脾病愈于庚辛,起于戊己;肺病愈于壬癸,起于庚辛;肾病愈
于甲乙,起于壬癸,此五藏自得其位而愈者。五藏所恶,心恶热,肺恶寒,肝恶风,
脾恶湿,肾恶燥,各随其所恶而不喜者为病也。若病人素不食而暴食之,则入于阴,
长气于阳,必发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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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诸病在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按】
如渴者之下,当有「小便不利」四字,必传写之遗也。
【注】
藏者里也。凡诸病在里有可攻之证,虽欲攻之,当随其所得之轻重而攻之,不可率意
而攻之也。如渴者小便不利,先与猪苓汤利其小便,俟小便利乃可攻也。余皆仿此,
谓他证或有未可遽攻者,皆仿此也。



<目录>卷二

<篇名>痉湿病⒙鲋げ⒅蔚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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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
张者,痉病也。若发其汗者,寒湿相搏,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蛇

【按】
诸家以刚、柔二痉,列为首条,今以此为第一条者,盖刚、柔之辨,俱从此条分出,
痉病之最备者,宜冠诸首。再痉病也之下,「若发其汗…」六句,与上文义不属,与
后之十一条中「为欲解,脉如故,反伏弦者痉」句,文义相属,宜分于彼。
【注】
病人身热恶寒,太阳证也;颈项强急,面赤目赤,阳明证也。头热,阳郁于上也;足
寒,阴凝于下也。太阳之脉循背上头,阳明之筋上挟于口,风寒客于二经,则有头摇
口噤,反张拘强之证矣。此皆痉病之形证,故首揭之,以为要领。
【集注】
李□曰:手三阳之筋,结入结颔颊。足阳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