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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医学纲目-第277页

即可用针烙,如皮肉未变,不可用针,针亦无济。大抵用针,只欲引脓,
如针刺无脓,是气伏也,不可用针烙。
〔丹〕或问烙法如何?曰∶脓或汪洋欲出,奈何皮浓肉深难穴者,既前无内托之药先致力于内,后 又不用烙以开窍脉,脓何由出?脓本肉腐所成,皆挟毒热之气。若久留肉腠间则毒瓦斯浸淫,好肉 亦化为脓腐,此所以烙法有功于溃疡也。彼根浅而皮薄者,何必假此以卖弄假法,恐吓而胁取利 也。
〔《灵》〕帝曰∶愿闻身形应九野,奈何?岐伯曰∶请言身形之应九野,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寅 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头应夏至,其日丙午;右手应 立秋,其日戊申己未;右胁应秋分,其日辛酉;右足应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窍应冬至,
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五脏应中州,其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 处,所主左右上下,身体有痈肿者,欲治之,无以其所直之日溃治之,是谓天忌日也。
\r身形应九野图\ps91a7.bmp\r 〔涓〕十岁,二十二岁,三十三岁,七十三岁,以上四人,百神在上部,不可患痈疽发背,
见血者死。申子辰年,血忌,余年不妨。男女同。
二十五岁,三十一岁,六十八岁,七十四岁,以上四人,百神在额,不可患疮肿,见血者死。
十八岁,二十四岁,三十五岁,四十五岁,五十六岁,六十七岁,七十二岁,八十九岁,
以上八人,百神在两肩隅,不宜患痈疽疮肿,见血者死。
十二岁,二十七岁,三十六岁,五十九岁,六十六岁,九十七岁,以上六人,百神在中部,
不可患痈疽发背,见血者死。巳西丑年,血忌,余年不妨。男女同。
三十二岁,四十二岁,五十五岁,六十一岁,以上四人,百神在肩背,不可患痈疽,见血者死。
十九岁,二十六岁,四十九岁,五十六岁,五十七岁,六十二岁,八十岁,九十一岁,
以上八人,百神在肝肺俞,不宜患痈肿,见血者死。
十一岁,二十三岁,二十四岁,五十八岁,九十六岁,以上五人,百神在胁肋,不可患痈疽,
见血者死。
十四岁,二十九岁,三十九岁,四十六岁,五十二岁,六十岁,六十九岁,七十六岁,八十 一岁,八十八岁,九十五岁,以上十一人,百神在下部,不可患疮漏疾,见血者死。下部尤忌见 劳瘵人,不宜下部出脓,难瘥。
十一岁,十五岁,二十七岁,六十三岁,七十五岁,以上五人百神在尻尾间,不可患痈疽,
见血者死。
十三岁,二十八岁,五十二岁,七十二岁,九十三岁,以上五人,百神在足下,不可患痈疽,
见血者死。
二十一岁,三十八岁,四十一岁,五十岁,以上四人,百神在遍身,不可患疮肿,见血者不 治。
凡发背及痈疽,皆在背上,不问大小,有疼无疼,或热或不热,或冷或不冷,但从小至大,
肿起至一尺以上者,其赤肿 热者,即用紧急收赤肿药围定,不令引开,中心即用抽脓聚毒散贴 之,急令散毒外透,内服排脓缩毒内托汤药。候脓成,相次破穴,看疮大小深浅,内发其脓汁。
脓水大泄,急须托里内补。虽破穴脓汁不多,再须排脓拔毒,透后慎不令再肿,须疼止肿消,患 人自觉轻便,即是顺疾也。最宜节慎饮食。其热毒方盛,
或发大渴,多饮冷水及冷浆之类,此是毒瓦斯攻心,令口干烦渴,但以心气药内补脏腑即止矣。
(内补谓参、 之属,排脓谓皂角刺之属。)
〔丹〕《精要》云∶凡疽疾,勿食羊、鸡、牛、鹅、鱼、面、煎爆、炙炒、法酒等味,犯之必 发热,只有栀子黄芩汤,用之取效。夫栀、芩、苦参、犀角辅佐人参,固可解食毒之热,若寒 月与虚人,宁无加减乎?《内经》谓膏粱之变,足生大疔,此原痈疽之因也。禁戒浓味,盖以浓 味能引起宿火之热,此诚富贵豢养口腹者所宜谨守,若素贫者,大不然矣。予治章兄,背疽径尺,
家贫,待死而已。视疮穴黑深似有近内之意,急作参 归术膏。饮三日,略以艾芎汤洗,气息奄 奄,不可支持。幸其身不发热,而可进饮食,每日作馄饨大碗与之。尽药膏五斤,馄饨多肉者三 十碗,疮口渐合,以其因肉与馄饨助气之有益也。
〔罗〕凡治病必察其下予从军,戊午年冬于武城县,有贾仓使父,年逾六旬,冬至后数日,疽 发于背,五七日肿势约七寸许,不任其痛,疡医曰∶视之脓成可开矣。公惧不从。越三日,医曰∶ 不开,恐变证生矣。遂以燔针开之,脓泄痛减,以开迟之故。迨二日,变证果生,觉重如负石,
热如 火,痛楚倍常,六脉沉数按之有力,此膏粱积热之变也。邪气酷热,故宜寒药治之,时月 严凝,复有用寒远寒之惑。乃思《内经》曰∶有假者反之,虽违其时,以从其证可也。与疡医议,
急作清凉饮子加黄连一两五钱与之,利下两行,痛减七分。翌日,复用前药,其证悉除,月余平 复。陈录判母,年七十余岁,忽冬至后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