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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内经知要-第7页

令之春夏 秋冬,岁运之南政北政,察阴阳之微而调其虚实,则万病之本咸归掌握,万卷之富只在寸中,不亦约而不漏,简而可据 乎!
<目录>卷上<篇名>三、色诊属性:《脉要精微论》曰∶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精明见于目,五色显于面,皆气之华也,言气而血在其中矣),赤欲 如白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鹅羽,不欲如盐∶青 欲如苍璧之泽,不欲如蓝;黄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苍(五色之欲者,皆取其 润泽。五色之不欲者,皆恶其枯槁也)。五色精微象见矣,其寿不久也(此皆五色精微之象也,凶兆既见,寿不 久矣)。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别白黑,审长短,以长为短,以白为黑,如是则精衰矣(脏腑之精气,皆上朝 于目而为光明,故曰精明。若精明不能上奉,则颠倒错乱,岂能保其生耶)。
《灵枢·五色篇》曰∶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其间欲方大,去 之十步,皆见于外,如是者寿必中百岁(庭者,天庭也,俗名额角,蕃蔽者,屏蔽四旁也,十步之外而部位显 然,则方大可知,故寿可百岁也)。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五脏安于胸中,
真色以致,病色不见,明堂润泽以清(五脏之候皆在中央,六腑之候皆在四旁。次者,居也。挟者,附也。下 极,居两目之中,心之部也。心为君主,故称王宫。若五脏安和,正色自显,明堂必清润也)。五色之见也,
各出其色部。部骨陷者,必不免于病矣。其色部乘袭者,虽病甚不死矣(五色之见,各有部位。若有一部骨弱 陷下之处,则邪乘之而病。若色部虽有变见,但得彼此生王,有乘袭而无克贼者。病虽甚不死矣)。青黑为 痛,黄赤为热,白为寒(此言五色之所主也)。
其色粗以明,沉夭者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粗者,明爽之义。沉夭者,晦滞之义。
言色贵明爽,若晦滞者为病甚也。色上行者,
浊气方升,故病甚。下行者,浊气已退,故病已)。五色各有藏部,有外部,有内部也。色从外部走内部者,其 病从外走内;其色从内走外者,其病从内走外。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其病生于阳者,
先治其外,后治其内,反者益甚(五色各有藏部,言脏而腑在其中矣。外部者,六腑之表,六腑挟其两侧也。内 部者,五脏之里,五脏次于中央也。凡病色先起外部,而后及内部者,其病自表入里,是外为本而内为标,当先 治其外,后治其内。若先起内部,而后及外部者,其病自里出表,是阴为本而阳为标,当先治其阴,后治其阳。
若反之者,皆为误治,病必转甚矣)。
常候阙中,薄泽为风,冲浊为痹,在地为厥,此其常也,各以其色言其病(阙中,眉间也,肺之部也。风病在 阳,皮毛受之,故色薄而泽。痹病在阴,肉骨受之,故色冲而浊。厥逆为寒湿之变,病起于下,故色之先于地。
地者,相家所谓地阁,即巨分巨屈之处也)。
大气入于脏腑者,不病而卒死(大气者,大邪之气也,如水色见于火部,火色见于金部之类。此元气大虚,贼 邪已至,虽不病,必卒然而死矣)。
赤色出两颧,大如拇指者,病虽小愈,必卒死。黑色出于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形如拇指,最凶之色。
赤者出于颧。颧者应在肩,亦为肺部,火色克金,病虽愈必卒死。天庭处于最高,黑者干之,是肾绝矣。虽不病,
必卒死也)。
庭者,首面也(天庭处于最高,应首面之有疾)。阙上者,咽喉也(阙上者,眉心之上也,应咽喉之有 疾)。阙中者,肺也(阙中者,正当两眉之中也,色见者,其应在肺)。下极者,心也(下极者,眉心之下也,相家谓之 山根,心居肺下,故下极应心)。直下者,肝也(下极之下为鼻柱,相家谓之年寿。肝在心之下,故直下应肝)。肝 左者,胆也(胆附于肝之短叶,故肝左应胆,而在年寿之左右也)。下者,脾也(年寿之下,相家谓之准头,亦 名土星,本经谓之面王,又名明堂。准头居面之中央,故属土应脾)。方上者,胃也(准头两旁为方上,即迎香之 上,鼻隧是也。相家谓之兰台廷尉,与胃为表里,脾居中而胃居外,故方上应胃)。中央者,大肠也(人中外五 分迎香穴,大肠之应也,亦在面之中,故曰中央)。挟大肠者,肾也(挟大肠迎香穴者,颊之上也。四脏皆一,惟 肾有两,四脏居腹,惟肾附脊,故四脏次于中央,而肾独应于两颊)。当肾者,脐也(肾与脐对,故当肾之下 应脐)。面王以上者,小肠也(面王,鼻准也,小肠为腑,应挟两侧,故面王之上,两颧之内,小肠之应也)。面 王以下者,膀胱子处也(面王以下者,人中也,乃膀胱子处之应。子处者,子宫也。凡人人中,平浅而无髭 者,多主无子。妇人亦以人中深长者,善产育。此以上皆五脏六腑之应也)。颧者,肩也(此下皆言肢节之应也。
颧为骨之本,居中部之上,故以应肩)。颧后者,臂也(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