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病误下。热邪传入太阴。然太阴之邪。已归阳明。而入于腑。此非里虚痛。乃
里实痛也。成注云。大实大满。自可下除之。故加大黄。以下里实。其仍用桂枝汤者。以太阳之邪。犹未尽故
也。〔程〕因而二字。宜玩。太阴为太阳累及耳。非传邪也。
内台方议曰。表邪未罢。若便下之。则虚其中。邪气反入里。若脉虚弱。因而腹满时痛者。乃脾虚也。
不可再下。与桂枝加芍药汤。以止其痛。若脉沉实。大实满痛。以手按之不止者。乃胃实也。宜再下。与桂枝
汤。以和表。加芍药大黄。以攻其里。
桂枝加芍药汤方(○玉函。加上。有倍字)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六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生姜(二两切)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分三服。本云桂枝汤。今加芍药。(温分。千金翼。作分温。)
桂枝加大黄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 大黄(二两○玉函。作三两。成本。作一两。) 芍药(六两) 生姜(三两切) 甘
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柯〕腹满。为太阴阳明俱有之证。然位同而职异。太阴主出。太阴病。则腐秽气凝不利。故满而时痛。
阳明主内。阳明病。则腐秽燥结不行。故大实而痛。是知大实痛。是阳明病。而非太阴病矣。仲景因表证未解。
阳邪已陷入太阴。故倍芍药。以益脾调中。而除腹满之时痛。此用阴和阳法也。若表邪未解。而阳邪陷入阳明。
则加大黄。以润胃通结。而除其大实之痛。此双解表里也。凡妄下。必伤胃之气液。胃气虚。则阳邪袭阴。故
转属太阴。胃液涸则两阳相搏。故转属阳明。属太阴。则腹满时痛。而不实。阴道虚也。属阳明。则腹满大实。
而痛。阳道实也。满而时痛。是下利之兆。大实而痛。是燥屎之征。故倍加芍药。小变建中之剂。少加大黄。
微示调胃之方也。〔汪〕案桂枝加大黄汤。仲景虽入太阴例。实则治太阳阳明之药也。与大柴胡汤。治少阳阳
明证义同。〔钱〕考汉之一两。即宋之二钱七分也。以水七升。而煮至三升。分作三次服之。止温服一升。案
李时珍云。古之一升。今之二合半。约即今之一饭瓯也。大黄不满一钱。亦可谓用之缓。而下之微矣。
案方氏云。曰桂枝加。则以本方加也。而用芍药六两。水七升。不合数。皆后人之苟用者。此说非也。
总病论曰。小建中汤。不用饴 。芍药为君。止痛复利邪故也。
圣济总录。芍药汤。治产后血气攻心腹痛。
即桂枝加芍药汤。无生姜大枣。
圣惠方。赤芍药散。治小儿初生。及一年内儿。多惊啼不休。或不得眠卧。时时肚胀。有似鬼神所为。
即桂枝加大黄汤。去姜枣。加白术五味。
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原注】下利
者。先煎芍药三沸○成本。无下利云云九字注文。)
〔程〕前条之行大黄芍药者。以其病为太阳误下之病。自有浮脉验之。非太阴为病也。若太阴自家为病。
则脉不浮。而弱矣。纵有腹满大实痛等证。其来路自是不同。中气虚寒。必无阳结之虑。目前虽不便利。续自
便利。只好静以俟之。大黄芍药之宜行者减之。况其不宜行者乎。诚恐胃阳伤动。则洞泄不止。而心下痞硬之
证成。虽复从事于温。所失良多矣。胃气弱。对脉弱言。易动。对续自便利言。太阴者。至阴也。全凭胃气鼓
动。为之生化。胃阳不衰。脾阴自无邪入。故从太阴为病。指出胃气弱来。〔锡〕曰便利。其非大实痛可知也。
曰设当行。其不当行可知也。总之伤寒无分六经。一切皆以胃气为本。〔印〕案本经凡下后。皆去芍药。盖以
芍药为苦泄也。
案锡驹云。续者。大便陆续。而利出也。汪氏云。大便必接续自利而通。盖续者。谓虽今不便利。而续必
便利之义。非自利陆续频并之谓。程注为得。



<目录>卷五

<篇名>辨少阴病脉证并治

属性: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鉴〕少阴肾经。阴盛之脏也。少阴受邪。则阳气微。故脉微细也。卫气行阳则寤。行阴则寐。少阴受
邪。则阴盛而行阴者多。故但欲寐也。此少阴病之提纲。后凡称少阴病者。皆指此脉证而言也。〔程〕前太阴。
后厥阴。俱不出脉象。以少阴一经。可以该之也。少阴病六七日前。多与人以不觉。但起病喜浓衣近火。善瞌
睡。凡后面亡阳发躁。诸剧证。便伏于此处矣。最要堤防。
案太阳中篇。三十七条云。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此当以脉浮沉。而别阴阳也。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