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寒蜷卧。此皆属寒也。凡热症。则口中燥渴。小便或赤。或黄。或涩。而不利。且所下之物。皆如垢腻之
状。或黄。或赤。所去皆热臭气。其脉多数。或浮或滑。或弦或大。或洪也。亦有邪热不杀谷。其物不消化者。
但脉数而热。口燥渴。小便赤黄。以此别之矣。
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锡〕太阴中风者。风邪直中于太阴也。〔魏〕太阴病。而类于太阳之中风。四肢烦疼。阳脉微而热发。阴
脉涩而汗出。纯乎太阳中风矣。然腹自满。有时痛。下利益甚。吐而不能食。是非太阳之中风。宜表散也。〔钱〕
四肢烦疼者。言四肢酸疼。而烦扰无措也。盖脾为太阴之脏。而主四肢故也。(脾病四肢不得禀水谷气。见素
问阳明脉解。)阳微阴涩者。言轻取之而微。重取之而涩也。脉者。气血伏流之动处也。因邪入太阴。脾气不
能散精。肺气不得流经。营阴不利于流行。故阴脉涩也。阳微阴涩。正四肢烦疼之病脉也。长脉者。阳脉也。
以微涩两阴脉之中。而其脉来云皆长。为阴中见阳长。则阳将回。故为阴病欲愈也。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成〕脾为阴主。王于丑亥子。向王。故为解时。〔柯〕经曰。夜半后而阴隆为重阴。又曰。合夜至鸡鸣。
天之阴。阴中之阴也。脾为阴中之至阴。故主亥子丑时。
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汪〕夫曰太阴病。当见腹满等候。诊其脉不沉细。而浮。则知太阳经风邪。犹未解也。故宜桂枝汤。以
汗解之。〔鉴〕即有吐利不食腹满时痛一二证。其脉不沉而浮。便可以桂枝发汗。先解其外。俟外解已。再调
其内可也。于此又可知论中身痛腹满下利。急先救里者。脉必不浮矣。〔程〕条中有桂
枝汤。而无麻黄汤。桂枝胎建中之体。无碍于温也。
案舒氏云。此言太阳病。是必腹满而吐。腹痛自利矣。证属里阴。脉虽浮亦不可发汗。即令外兼太阳表证。
当以理中为主。内加桂枝。两经合治。此一定之法也。今但言太阴病。未见太阳外证。其据脉浮。即用桂枝。
专治太阳。罔顾太阴。大不合法。恐亦后人有错。此说有理。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玉函。千金翼。无服字。辈。脉经。作汤。)
〔鉴〕凡自利而渴者。里有热。属阳也。若自利不渴。则为里有寒。属阴也。今自利不渴。知为太阴本脏
有寒也。故当温之。四逆辈者。指四逆理中附子等汤。而言也。〔魏〕以其人脾脏之阳。平素不足。寒湿凝滞。
则斡运之令不行。所以胃肠水谷不分。而下泄益甚。自利二字。乃未经误下误汗吐而成者。故知其脏本有寒也。
〔舒〕口渴一证。有为实热。亦有虚寒。若为热邪伤津。而作渴者。必小便短大便硬。若自利而渴者。乃为火
衰不能熏腾津液。故口渴。法主附子。助阳温经。正所谓釜底加薪。津液上腾。而渴自止。若寒在太阴。于肾
阳无干。故不作渴。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
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以一字。玉函。作所以然者四字。暴烦下利。千金翼。
作烦暴利。)
〔钱〕缓。为脾之本脉也。手足温者。脾主四肢也。以手足而言自温。则知不发热矣。邪在太阴。所以手
足自温。不至如少阴厥阴之四肢厥冷。故曰系在太阴。然太阴湿土之邪郁蒸。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其湿
热之气。已从下泄。故不能发黄也。如此而至七八日。虽发暴烦。乃阳气流动。
肠胃通行之征也。下利虽一日十余行。必下尽而自止。脾家之正气实。故肠胃中有形之秽腐去。秽腐去。则脾
家无形之湿热亦去故也。此条当与阳明篇中。伤寒脉浮而缓云云至八九日。大便硬者。此为转属阳明条互看。
〔喻〕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其证又与少阴无别。而利尽秽腐当自止。则不似少阴之烦躁有加。下利漫无止期
也。〔汪〕成注云。下利烦躁者死。此为先利而后烦。是正气脱。而邪气扰也。兹则先烦后利。是脾家之正气
实。故不受邪。而与之争。因暴发烦热也。下利日十余行者。邪气随腐秽而去。利必自止。而病亦愈。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玉函。无本字。尔。全书。程本。作而。脉经。千金翼。无尔字。千金翼。作加大黄汤主之。无桂枝二字。
大实痛以下。成氏及诸本。为别条。非也。)
〔钱〕本太阳中风。医不汗解。而反下之。致里虚邪陷。遂入太阴。因尔腹满时痛。故曰属太阴也。然
终是太阳之邪未解。故仍以桂枝汤解之。加芍药者。因误下伤脾。故多用之。以收敛阴气也。〔汪〕如腹满痛
甚者。其人胃家本实。虽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