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见医治温热病。虽误攻其里。亦无大害。误发其表。变不可言。此足明其热之自内达外矣。
间有误攻里而致大害者。乃春夏暴寒所中之疫症。纯在表未入于里者。不可与温热病同论。夫惟世以
温热二病。混称伤寒。故每执寒字以求浮紧之脉。用温热之药。若此者因名乱实。戕人之生。名其
可不定乎。又方书多言四时伤寒。夫秋冬之伤寒。真伤寒也。春夏之伤寒。寒疫也。与温病热病。
自是两涂。岂可同治。虽然。伤寒与温热病。其攻里之法。若果是以寒除热。固不必求异。其发表之
法。断不可不异也。况伤寒之直伤阴经。与太阳虽伤。不及郁热。即伤阴经与寒症。而当温者。又
与寒热病大不同。其可妄治乎。乃知一不知二。谓仲景发表药今不可用。攻里药乃可用。呜呼。其可
用不可用之理。果何在哉。若能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治法有不当者乎。彼时行不正之气所作。
及重感异气而变者。则又当观其何时何气。参酌伤寒温热病之法。损益而治之。尤不可例以仲景
即病伤寒药通治也。
张云岐曰。伤寒汗下不愈而过经。其症尚在而不除者。亦温病也。经曰。温病之脉行在里经。
不知何经之动。随其经之所在而取之。如太阳病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浮者。太阳温病也。
如身热目疼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大者。阳明温病也。如胸胁痛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
俱弦者。少阳温病也。如腹满嗌干过经不愈。诊得尺
寸俱沉细者。太阴温病也。如口燥舌干而渴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沉者。少阴温病也。如烦满囊缩过
经不愈。诊得尺寸俱微缓者。厥阴温病也。随其经取之。随其症治之。如发斑。乃温毒也。
庞安常曰。温与热有轻重之分。故仲景云。若遇温气。则为温病。更遇温热。则为温毒。热比
温为尤重也。若但冬伤于寒。至春而发。不感异气。名曰温病。此病之稍轻者也。温病未已。更遇
温气。变为温病。亦可名曰温病。此病之稍重者也。伤寒例以再遇温气。名曰温疫。又有不应冬月
伤寒至春为温病者。此特感春温之气。可名曰春温。如冬之伤寒。秋之伤湿。夏之伤暑相同也。以
此观之。是春之病温有三种。有冬伤于寒。至春发为温病者。有温病未已。更遇温气而为温病。与
重感温气。相杂而为温病者。有不因冬伤于寒。不因更遇温气。只于春时感春温之气而病者。若此
三者。皆可名为温病。不必各立名色。只要知其病源之所以不同也。
李 曰。温病者。春分后。有太阳病。发热咳嗽。身痛口渴。不恶寒。其脉弦数不紧。右手反
盛于左手。怫热在内故也。或散诸经。各随其经取之。热病即与温病同。但发在夏至后。脉洪数。
热渴更甚耳。虽因冬时受寒。伏于肌骨。然人身随天气化。春分则寒变为温。夏至则寒变为热。所
以伤寒恶寒而不渴。温热不恶寒而渴。不恶寒则病非外来。渴则自内达表。热郁腠理。不得外泄。
乃复还里。终是里多表少。间有恶寒者。乃冒非时暴寒。或温热将发。又受暴寒。非冬症之甚也。
当治热为主。而解肌次之。亦有专治里而表自解者。误下犹可。误汗则变为呕哕狂斑而死。盖温热
在经而不在表。安可例用汗法。惟兼暴寒者。乃可表里双解。亦不可用冬时辛热之药。春温表症。天温。升麻葛根汤。
天寒。柴胡桂枝汤。太阳合少阳。升麻葛根汤合小柴胡汤。半
表里。小柴胡汤。里症。大柴胡汤。重者。一时表里俱发。防风通圣散。表里俱热。大便利者。柴
苓汤加山栀、木通。虚烦。竹叶石膏汤。变杂症者。治同伤寒。夏热表症。太阳。九味羌活汤。汗后烦渴。脉洪大。背
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益元散。里症。
大柴胡汤。重者。一时表里盛发。双解散。热病脉细无力。
足冷已得汗而躁甚者。此阴脉之极也。必死。又有冬温者。冬有非时之暖。名曰冬温。与春秋暴寒
暴温。总谓之时行气。与伤寒相似。但脉不浮耳。治法大同。春温表症。葳蕤汤、九味羌活汤。入
里加大黄。重者。双解散。轻者。加减调中汤治之。
赵献可曰。夫伤寒二字。盖冬时严寒而成杀厉之气。触冒之而实时病者。名正伤寒。不即发者。
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热病。热病即暑病。热极似重于温也。然为温。即不得复
言寒。不恶寒而渴者是也。此仲景之文也。麻黄桂枝为即病之伤寒设。无与温热。受病之源虽同。
所发之时则异。仲景必别有方治。皆已遗失。是以至今未明。刘守真谓欲用麻黄、桂枝。必加凉药
于其中。以免发黄。张子和六神通解散。以石膏寒药中加麻黄、苍术。皆非也。盖麻桂辛热。冬月
所宜。不宜用于春夏。陶氏欲以九味羌活汤。谓一方可代三方。亦非也。羌活汤。易老所制。乃治
感四时不正之气。如春宜温而反寒。夏宜热而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