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痞硬。协热下利。胀满清谷等症。火逆。则有发黄亡阳。圊血奔豚等症。是桂枝症已罢。故不中与。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
治之。
【目】赵嗣真曰。仲景论中所言坏病者。以太阳病误汗吐下后。虚烦结胸痞气。吐后内烦胀满
等症是也。此正谓桂枝不中与。小柴胡症罢者。曷尝指异气之病。如活人书所谓异气为坏病之说乎。
仲景又云。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即索矩所谓二气三气杂合为病是也。以其未可定名。而非有名
四种温病之比。故以变病名之。且四种温病。仲景以为冬伤于寒。至春变为温病。温病未已。重遇
于邪。变为温疟。风温。温毒。温疫。病未尝坏。故以变名之。一曰坏病。一曰变症。名目自是不同。可见异
气。非为坏病也。审矣。假如温疟果为坏病。则仲景不言小柴胡症罢也。请人思焉而自悟乎。
王履曰。太阳外症不解。风寒从枢而入少阳矣。若见少阳诸症。尚可用柴胡治之。若误治后。
不见半表半里症而谵语。是将转入阳明而不属少阳矣。故柴胡不中与之。然亦不得以谵语即为胃实
也。当察何逆。



<目录>卷七

<篇名>温病

属性:【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目】李杲曰。冬伤于寒者。冬行秋令也。当寒而温。火胜而水亏矣。水既已亏。则所胜妄行。
土有余也。所生受病。木不
足也。所不胜者侮之。火太过也。火土合德。湿热相助。故为温病。使民腠理开泄。少阴不藏。惟
房室劳伤辛苦之人得之。若此者。皆为温病。所以不病于冬而病于春者。以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
权。大寒之令。复行于春。腠理开泄。少阴不藏。房窒劳伤辛苦之人。阳气泄于外。肾水亏于内。
当春之月。时强木长。无以滋生化之源。故为温病耳。故君子周密于冬。少阴得藏于内。腠理以闭拒
之。虽有大风苛毒。莫之能害。何温病之有。人肖天地而生。冬时阳气俱伏于地之下。人之阳气。
俱藏于肾之中。人能不扰乎肾。则六阳安静于内。内既得安。邪无自入矣。此伤寒之源。非天伤人。
乃人自伤也。伤于寒者。皆为病热。为伤寒乃热病之总称。故曰。伤寒为热邪。明矣。六阴用事于
冬。阳气在内。周密闭藏可矣。反劳动之而泄于外。时热已伤于水矣。至春之时。木当发生。气已外泄。
孰为鼓舞。肾水内竭。孰为滋养。此两者同为生化之源。源既已绝。水何赖以生乎。身之所存者。
独无热也。时强木长。故为温病矣。
王履曰。有病因。有病名。有病形。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三者俱当。庶可以言治。吾试
即伤寒温病热病而说之。如伤寒。以病因而为病名者也。温病热病。以天时与病形而为病名者也。
二者皆起于感寒。或者通以伤寒称之。通以伤寒称者。原其因之同耳。用药则不可一例施也。夫感
寒于冬。即发于寒冷之时。而寒邪在表。闭其腠理。故非辛甘温之剂。不足以散之。此仲景桂枝麻
黄等汤所必用也。温病热病。后发于暄热之时。怫热自内达外。郁其腠理。无寒在表。故非辛凉或
苦寒或酸苦之剂。不足以解之。此后人所制双解散、大黄汤、千金汤、防风通圣散之类。兼治内外
者之所可用也。夫即病之伤寒。有恶风恶寒之症者。风寒在表。而表气受伤故也。后发之温病热病。
有恶风恶寒之症者。重有风寒新中。而表气亦受伤故也。若无新中之风寒。则无恶风恶寒之症。
故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温病如此。则知热病亦如此。是则不渴而恶寒
者。非温热病矣。然或有不因新中风寒。亦见恶风恶寒之症者。盖病患表气本虚。热达于表。又重
伤表气。故不禁风寒。非伤寒恶风恶寒也。但卫虚则恶风。营虚则恶寒耳。且
温病热病。亦有先见表症而后传里者。盖怫热自内达外。热郁腠理。不得外泄。遂复还里而成可攻
之症。非如伤寒从表而始也。或者不悟此理。乃于春夏温热病而求浮紧之脉。殊不知紧为寒脉。有
寒邪则见之。无寒邪则不见也。其温热病或见脉紧。乃重感不正之暴寒。与内伤过度之冷食也。岂
其本然哉。又或不识脉形。但见弦便呼为紧。断为寒而妄治。盖脉之盛而有力者。每每兼弦。岂可
错认为紧而断为寒。夫温病热病之脉。多在肌肉之分而不甚浮。且右手反盛于左手者。良由怫热在
内也。或左手盛或浮者。必有重感之风寒。否则非温病热病。是暴感风寒之病耳。凡温病热病。若
无重感。表症虽间见。而里病为多。故少有不渴者。当治里热为主。而兼解表。亦有治里而表自解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