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风汗出过多。湿沾衣被。致成风湿相抟者。有伤寒发汗 过多。衣被不更。变而为风湿相抟者。三者所受之因虽殊。而其为病则一。故其为治亦皆大略相同。
此盖以中风之风湿相搏而言。烦。风也。痛。湿也。风淫则掣。湿淫则痛。风湿之邪。注经络。
流关节。渗骨髓。四体所以烦疼掣痛而不利也。近之则痛剧者。外邪客于内。迕之则逆也。短气者。
汗多亡阳而气伤也。恶风不欲去衣者。以重伤故恶甚也。或。未定之词。身微肿。湿外薄也。不外薄 则不肿。故曰或也。甘草益气和中。附子温经散湿。术能胜水燥脾。桂枝祛风固卫。此四物者。所 以为风湿相搏之的药也。
(二十八)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 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而喘。
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 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衄。疑木切。 。素问作谵。与詹同。下仿此。强夺而取之之谓劫。邪风被火热。承上起下之词。
言太阳中风不当如此治。故曰失其常度。着其变以致戒之意也。两阳。谓风火也。黄。脾土之色也。
脾主肌肉。邪热甚则土燥。故色显然着见于外也。阳盛。阳以气言。火能助气。故盛也。欲衄。待 衄未衄之词。阴虚。阴以血言。热则耗血。故虚也。小便。血液之类也。血耗。故难也。然火能助 气。过则反败气。所以阴阳俱虚竭。言血气俱亏乏也。身体则枯燥。承上文而言亏乏之征也。剂。
齐分也。言汗自头出至颈。自颈齐分。还而不下。灵枢曰。诸阴脉皆至颈胸中而还。独诸阳脉皆 上至头耳。然则是乃阳有汗而阴不汗也。腹满。邪内实也。微喘。热攻于肺。肺受熏蒸而气促急也。
口干。阴虚而津液不足也。咽烂。炎蒸而成腐坏也。或 不大便。言津液不足。有时或则便硬也。谵语。寐中多言妄语。盖言出于心。火盛血衰。心虚而 神乱也。哕。火炽而气逆也。手足为四肢。乃诸阳之本。阳邪盛甚。气乱神昏。所以疾动而不宁 也。小便利者。反上文阴虚小便难而言。利则阴未甚虚。阴未甚虚。则阳犹有可以回之者。所以 为可治也。
(二十九)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清与圊同。熏。亦劫汗法。盖当时庸俗用之。烧坑铺陈。洒水取气。卧病患以熏蒸之之类是也。
躁。手足疾动也。到。言犹反也。谓徒躁扰而反不得解也。清血。便血也。汗为血之液。血得热 则行。火性大热。既不得汗。则血必横溢。阴盛者。所以下圊也。
(三十)太阳病。二日。反躁。反尉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
十余日。振 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 恶风。大便 。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尉。俗作熨。 与硬同。下利下流之下。去声。数。音朔。二日。当传之时也。反躁。欲传也。熨 其背。亦火劫汗法也。大汗出者。悖道以治。故出骤也。大热。邪热与火热相抟也。入胃。胃属土。
故火邪先之也。水竭。火盛则水涸也。躁烦谵语。皆内热也。十余日。过经同也。振。鼓战。 。
悚缩。作欲解之先兆也。下利。阴虚而津液偏于下走也。欲解。待解未解之词。故其汗从腰 以下不得汗。至大便硬一节。乃承上文说犹未解之意。言振 若是作汗。则热散而病解。今自利。
津液又偏于下泄。胃中又不足。所以待解不解。汗不到下体。干而不得小便。阳气不下通。反上逆而呕。
失。犹言不也。溲。小便也。足下恶风。无 阳以为卫护也。大便硬。无津液以为润送也。小盒饭数而反不数至末。是反上文又说要解的意。盖 言以人之津液偏渗而论之。大便既硬。则小盒饭多而频数。故以不数为反。既反不数。则津液又当 回于胃中可知也。及。言待及津液由此而回足。则大便得润而当出。出多者。以待则久久故多也。
卓。特也。头特然而痛。阴气上达也。足心必热。阳气下通也。谷气。食气也。言待解未解以来。
为津液又不足。阳不下。阴不上。是以犹不解。今阴上达而头独觉痛。阳下行而足心则 热者。以胃中津液回足。大便润而得出。食气已下行也。病虽不言解。而解之意已隐然见于不言之 表矣。读者当自悟可也。
(三十一)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
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
此为小逆。
此原病变由于误治。因复推其未为大过。亦严戒警之意。关上。脾胃之部位也。细则 为虚。数则为热。所以知其误于吐也。一二日。言病之初。犹在太阳也。腹中饥。阳能化谷而吐后 胃虚也。口不能食。胃受伤也。三四日。病在阳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