啬啬恶寒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肝木反乘肺金为横。此亦太阳少阳并病。以其人素常肝盛肺虚。故其证虽发热恶寒。为太阳表证未除而大渴饮水。
则少阳里热已着。盖木盛则火易燔。金虚则水不生。所以求水为润木得水助其势益横。水势泛溢。其腹必满。亦当刺期 门以泄肝邪。则肺自安矣。然但腹满而不谵语。其邪稍轻。以肺金较。肝木虽虚。原无他病。能暗为运布。或自汗而水 得外渗。或小便利而水得下行。是以病欲自解。不必刺也。读者毋以刺期门在欲解下。而以辞害义也。○按纵横之证不 同。而皆刺期门者。以贼土侮金。总由木盛。腹满谵语。证涉危疑。故急以泻木为主也。○十四条俱用刺法。今伤寒家 不谙此理。若论用药无过柴胡桂枝汤加减。观下条发汗多亡阳谵语治法可类推矣。
发汗多亡阳谵语者。不可下。与柴胡桂枝汤和其营卫。以通津液后自愈。
太阳与少阳并病。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误汗亡阳谵语者复不可下宜桂枝柴胡以和二经营卫也。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支结者。支饮聚结于心下之偏旁。非中正也。伤寒至六七日宜传经已遍。乃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其邪尚在 少阳之界未入于里虽心下支结。而外证未除。终非结胸可拟。故但用柴胡桂枝。使太阳之邪。仍从太阳而解。邪去而支 饮自开矣。
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不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 桂枝干姜汤主之。初服微烦。复服汗出便愈。
五六日已发汗。邪虽未解而势已微因误下之微邪凝聚于上焦。则肺气壅遏。所以渴而不呕。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
知邪气。已入少阳之界。故为不解因与柴胡桂枝解太阳少阳之邪。黄芩甘草以内外之热。干姜主胃中寒饮。栝蒌根治膈 上热渴。牡蛎以开胁下之微结也。服汤后反加微烦者。近世谓之药烦以汗后津液受伤。胃气虚。热不能胜药力也。必须 复服药胜病邪。方得汗出而解。○三二条皆太阳少阳并病。因本文中有支结微结。所以后世遂认结胸。致节庵又以小柴 胡加桔梗治痞结。亦不过治。表邪初犯中焦者。方克有效。若真结胸则邪已因误下引入内结。非大小陷胸汤丸峻攻。必 不能解散也。
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泻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小柴胡汤主之。
此阳明少阳并病也。潮热者。阳明胃热之候若大便泻小便自可。则胃全不实更加胸胁满不去。则证已兼见少阳矣。
才兼少曰即有汗下二禁。惟小柴胡一汤。合表里而总和之。乃少阳一经之正治。故阳明少阳。亦取用之。无别法也。
阳明病胁痛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 然汗出。而解也。
此亦阳明少阳并病。不但大便泻为胃未实即使不大便而见胁下硬满呕与舌苔之证则少阳为多。亦当从小柴胡汤分解 阴阳则上下通和。 然汗出。而舌苔呕逆胁满之外证。不时俱解矣既云津液得下。则大便自行。亦可知矣。此一时表里 俱彻。所以为当也。○上焦得通津液得下。八字关系病机最切。风寒之邪。胁津液而上聚膈中。为喘为呕。为水逆为结 胸常十居。六七是风寒不解。则津液必不得下倘误行发散。不惟津液不下。且转增上。逆之势愈无退息之期矣。
以上并病例。
<目录>卷下<篇名>温热病篇属性:仲景温病热病诸例。向来混入伤寒六经例中。致使后世有以黄芩白虎汤。误治伤寒者。有以黄芩白虎证。误呼伤寒 者。良由混次不分。以致蒙昧千古。自长沙迄今。惟守真一人独得其秘。则又晦其明目。不曰温热。而曰伤寒。何怪当 世名家。动辄错误耶。今将温热诸条。另析此篇学人洗心读之。如琅函一展。火轮剑树顷化清凉大地也。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发热而渴不恶寒。提挈温病自内而发之。大纲凡初病不恶寒便发热烦渴。三四日间。或腹满或下利者。此温病也。
若先恶寒发热三四日后。表邪传里变烦渴者。此又伤寒热邪传里而显内实也。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 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螈 若火薰之。一逆尚引目再逆促命期。
此条紧接上条。其下即云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见风温之由误。发温病汗而致者。与更感于。风而成者。
自是两般。风温之证兼太阳。少阴其脉尺寸俱浮。盖肾水本当沉也风温。载之从太阳上入。根本拨而枝叶紊矣。伏邪久 郁身中时当二 月。其脉先见露矣。发则表热太阳。里热少阴。将同用事。恣汗无忌灼热反倍。是谓风温。风温表里。俱见浮脉。
其证自汗身重肾水病也。多眠睡。鼻息鼾。语言难肾本病也。肾中之候。同时荐至。危且殆矣古律垂戒云。风温治在少 阴。不可发汗。发汗死者。医杀之也讵意发热之初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