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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伤寒缵论-第3页

麻黄汤主之。
人身之阳。既不得宣越于外。则必壅塞于内。故令作喘。寒气刚劲。故令脉紧耳。汗者血之液。血为营。营强则腠 理闭密。虽热汗不出。故以麻黄汤重剂发之。内经所谓因于寒。体若燔炭。汗出而散是也。麻黄发汗最猛。故以桂枝监 之。甘草和之。杏仁润下以止喘逆也。方后注云。不须啜粥者。伤寒邪迫于里。本不能食。若强与食。反增其剧也。
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脉浮而紧当用麻黄。若浮而不紧。虽有似乎中风。然有汗无汗迥异。故不复言病证耳。至于浮数。其邪变热已极。
并宜麻黄发汗无疑也。
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
明系汗后表疏。风邪袭入所致。宜改用桂枝汤者。一以邪传卫分。一以营虚不能复任麻黄也。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小便复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 汤。
六七日不大便。明系里热。况有热以证之。更无可疑故须头痛。必是阳明热蒸。可与承气汤。然但言可与而不明言 大小。其旨原不在下。不过借此以证明里热耳。若小便清者。为里无热。邪未入里可知。则不可下。仍当散表以头痛有 热。寒邪怫郁于经。势必致衄。然无身疼目瞑。知邪气原不为重。故不用麻黄而举桂枝。以解散营中之邪热。则寒邪亦 得解散矣。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麻黄汤主之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 瞑。剧则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
世本麻黄汤主之。在阳气重故也下。今正之。○服药已微除。复发烦者。余邪未尽也。目瞑烦剧者。热盛于经。故 迫血妄行而为衄。衄则余热随血而解也。以汗后复衄。故为阳气重也。或言汗后复衄。而热邪仍未尽。重以麻黄汤。散 其未尽之邪。非也。若果邪热不尽。则衄乃解三字。从何着落。八九日不解。则热邪伤血已甚。虽急夺其汗。而营分之 热不能尽除。故必致衄。然后得以尽其余热也。将衄何以目瞑。以火邪载血而上。故知必衄乃解。内经曰阳络伤则血外 溢。血外溢则衄。又云。阳气盛则目瞑。阴气盛。则目瞑。以阳邪并于阴。故为阴盛也。
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衄血成流则邪热随血而散。夺血则无汗也。设不自衄。当以麻黄汤发之。发之而邪解。则不衄矣。发之而余邪未尽。
必仍衄而解。
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而衄者。麻黄汤主之。
脉浮紧当以汗解。失汗则邪郁于经。不散而致衄。衄必点滴不成流。此热邪不得大泄病必不解。急宜麻黄汤汗之。
夺汗。则无血也。○仲景云衄家不可发汗。亡血家不可发汗。以久衄亡血已多。故不可发汗。复夺其血也。此因当汗不 汗。热毒蕴结而成。衄故宜发其汗。则热泄而衄自止矣。
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之。呕家不用建中汤。以其甜故也。
阳气内虚而心悸。阴气内虚而心烦。将来邪与虚搏。必致危困。急用建中养正祛邪。庶免内入之患。又虑心悸。为 水饮停蓄。烦为心气不宁。故复以呕证之。盖呕为湿热在上膈。故禁甜味恋膈耳○按小建中汤本桂枝汤风伤卫药也。中 间但加饴倍芍以缓其脾。使脾胃行其津液。则营卫自和。即命之曰建中。其旨微矣。
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其然。以营气不足血少故也。
尺中脉迟。不可用麻黄发汗。当频与建中汤和之。和之而邪解。不须发汗。设不解不妨多与。俟尺中有力。乃与麻 黄汗之可也。
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而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 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误下体重心悸。纵脉仍浮数。亦不可复发其汗。设尺脉微。为里阴素虚。尤为戒也。脉浮而数。热邪已甚。将欲作 汗也。反误下之。致汗湿内外留着。所以身重心悸。当与小建中和其津液。必自汗而愈。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 如饥。发汗则致痉身强难以屈伸。薰之则 发黄。不得小便。久则发咳唾。
阳虚多湿之人。虽感寒邪。亦必自汗发热。而呕有似中风之状。发散药中。便须清理中气。以运痰湿。则表邪方得 解散。设有下证。则宜渗利小水为主。若误用正汗正下法治之。便有如上变证也。
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薰之则喘不得小便。心腹满。下之短气。小便难。头痛项强。加以温针则衄。
阴虚多火之人。才感外邪。便发热头痛倍常。即辛凉发散药中。便宜保养阴血。设用辛热正发汗药。津液立枯。邪 火弥炽。遂致烦乱不识人也。若误薰。误下温针。宁无若是变证乎。
以上寒伤营。
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也。
太阳中风。脉浮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