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發汗的。
⑦卓然而痛:即突然頭痛得很厲害的意思。
⑧穀氣:指人飲食以後所產生的熱氣。
鄭論:按太陽二日,係陽明主氣之候,邪已入胃,應當察其邪從陽化為病,從陰化為病,隨其所化而治之,方為合法。粗工不知,反熨其背而大汗出,火熱入胃,勢必奪其胃中津液,津液被奪,則邪熱熾,熱乘於心,神無所主而譫語生,邪延十餘日,忽振栗自下者,是裏熱下行,病有從下解之意,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欲小便不得者,太陽氣化不宣,津液被熱奪也。反嘔者,氣機上逆也。欲失溲,而足下惡風,下元之氣不足也。迨至大便多,則裏氣暢,頭卓然而痛,是邪仍欲從三陽表分而出,足下必發熱者,陽氣複回之征,皆佳兆也。
【闡釋】本節論述誤用火治(即熨背)後的變證,陽氣上盛,陰液受損,及自愈的機轉。鄭氏注文甚詳,說理亦明透,當今用熨法治病者甚少,故從略。
二十五、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燥)〔躁〕,(過)〔到〕經不解,(為)〔必〕圊血①,名為火邪。原文114①圊(qīng青)血:即便血也。
鄭論:太陽為病,本應外解,今以火熏不汗而反(燥)〔躁〕,是邪不從外出,而從內趨也。火動於中,逼血下行,而成圊血之候,亦時勢之使然也。
【闡釋】此邪不從外出,而從內趨也。火動於中,逼血下行,而成圊血之候。此證由火誤引起,便血時但治其火,不必止血,火清邪去,其病自愈。仲景未出方治,至於救誤的方法,自不外清解血熱,大黃黃連瀉心湯加黃芩,可以採用。
二十六、微數之脈,慎不可(炙)〔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②,血散脈中③,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④,血難複也。原文116上段②追虛逐實:血本虛而更加火法,劫傷陰分,是為追虛;熱本實,而更用火法,增加裏熱,是為逐實。
③血散脈中:火毒內攻,血液流溢,失其常度。
④焦骨傷筋,形容火毒危害之烈,由於血為火灼,筋骨失去濡養,故曰焦骨傷筋。
鄭論:據脈微數,數主有熱,故不可(炙)〔灸〕,若妄(炙)〔灸〕之,則為害不淺,故見種種病形,此是為有餘之候言之,而非為不足者言之。病人苟現面白唇青,舌潤不渴,小便清利,脈現洪大、洪數、弦勁,此係元陽外越之候,回陽又慮不及,尚得以不可(炙)〔灸〕言之乎?余思原文加一慎字,此中隱已包括虛實兩法在於中也。
【闡釋】灸有隔薑而灸,隔蒜而灸之別。必其人寒濕內阻,陽氣不達,關節酸疼者,乃可灸之。微數之脈,陰虛多熱也。若用灸法,則火熱亢灼,造成諸多變證。但鄭氏舉出:“病人苟現面白唇青,舌潤不渴,小便清利,脈現洪大、洪數、弦勁,此係元陽外越之候,回陽又慮不及,尚得以不可灸言之乎?”故應脈證合參,不能單憑脈以辨證。原文加一“慎”字,不可輕易讀過。
二十七、燒針令其汗①,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②。氣從少腹上沖〔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③,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也。原文117①燒針:就是用粗針外裹棉花,蘸油燒之,俟針紅即去棉油而刺入,是古人取汗的一種治法。
②奔豚(tún如屯):在此處是形容悸氣自小腹上沖心胸之勢,與腎積為奔豚之義不同。
③灸其核上各一壯:在針刺部位的腫塊上,各用艾火灼燒一次(一壯就是灸一個艾丸至燼)。
鄭論:燒針者,溫經禦寒法也。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寒邪聚於皮膚,有欲從外出之勢也,何得雲必發奔豚?奔豚乃少陰之證,此刻邪在太陽,未犯少陰,即以桂枝加桂湯更加桂,其邪在太陽也明甚,果屬奔豚上沖,又非桂枝加桂倍桂所長也,學者宜細繹之。
【闡釋】按燒針取汗,亦是汗法之一,但針處宜當避寒,若不慎而被寒襲,則針處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鄭氏注謂:“此寒邪聚於皮膚,有欲從外出之勢,何得雲必發奔豚?”此刻邪在太陽,未入少陰,即不得為奔豚之證。灸其核上各一壯,以散外寒,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是即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之成例,蓋必疏泄高表之氣,然後可以一汗而奏功。
桂枝加桂湯方(校補)
桂枝五兩(去皮)芍藥三兩生薑三兩(切)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桂枝湯,今加桂滿五兩,所以加桂者,以能泄奔豚之氣也。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由桂枝湯加重桂枝用量而成,為散寒降沖,和榮止痛之劑。桂枝湯調和榮衛,加重桂枝用量增加通陽降沖之力(但亦有用肉桂者)。蓋本證為心陽虛,感寒,不能制水,水寒之氣上逆,故自覺氣上沖心胸。此處奔豚氣病與《金匱》奔豚病之義不同。故凡自覺寒氣自小腹上沖之症,皆可用之。
二十八、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饑,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④。原文12④小逆:是屬誤治而引起的病變,但尚不十分嚴重的意思。
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