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既無發熱惡寒,則無外邪可知,咎在醫家誤吐之過,屢吐不止,漸至朝食暮吐,其胃陽之衰敗已極,原文稱為小逆,學者不得遽謂之小逆也。
【闡釋】此條為太陽病誤用吐法而引起胃中虛寒,關於一二日、三四日者,說明發病時間的長短,對胃的影響有輕重不同,嚴重的朝食暮吐,原文稱此為小逆。鄭注謂:“學者不得遽謂之小逆也。”有深意焉。筆者對治此證,輕者用理中湯,重者用附子理中湯,皆加半夏、吳茱萸治之,獲得滿意效果。
二十九、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①。原文121①內煩:即心中煩悶之意。
鄭論:按吐治法,亦寓發散之意,但無惡寒,則不得為太陽證,不欲近衣,內定有熱,而曰吐內煩,是此病形,全是吐之過,何也?吐則氣機發外,有不可禁止之勢,故現此內煩,俟氣定神安,而能近衣,則病自愈。若氣定而仍不欲近衣,則又不得以吐內煩稱之也,學者宜細辨之。
【闡釋】本條與上條同為太陽病誤吐所致的病變,可是出現的證狀,卻不完全一樣。本條的內煩不欲近衣是胃液受傷,胃熱化燥,誤吐雖同而病變各異,其治療方法也就隨之不同。據《醫宗金鑒》:“惟宜用竹葉石膏湯,於益氣生津中清熱甯神”,于理於法皆合,可以採用。
三十、太陽病,外證未解(者)②,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原文44②外證:此處指表證。
鄭論:按病當外解者,原不可下,下之則引邪深入,為害不小。
病機果有向表之勢,隨機而導之,則得矣。
【闡釋】表證當解外,裏證當攻下,此一定不易之法。鄭氏雲:“病當外解者,原不可下,下之則引邪深入,為害不小。”非但外邪未解可用桂枝湯,即雖經誤下,而邪欲還表者,仍可用桂枝湯隨機而導之則愈。
三十一、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複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發汗)〔解外〕則愈,宜桂枝湯。原文45鄭論:按隨機調理,乃醫之道,如當外解而反下之,當下而反表之固之,皆醫之咎。此條既下而脈尚浮,是邪不從下趨,而仍欲從外出,故仍用桂枝湯以導之,此真用藥法竅,學者宜留心記之。
【闡釋】脈浮是邪在表的主要依據,不論汗後、下後,只要脈浮(應結合頭痛、發熱、汗出、惡風)等表證依然存在的,那就應當再汗、三汗。本條論發汗後表未解,疑其邪已入裏,而複下之,下之而不愈,脈浮等表證依然存在的,則仍當以桂枝湯解外。
三十二、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沖者①,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沖者,不(可)〔得〕與(也)〔之〕。原文15①其氣上沖:是病人自覺胸中有逆氣上幹。
鄭論:按應外解之病,而誤下之,脈浮,邪仍在表者,俱可以桂枝湯。若因下而病現上沖,此間須宜詳察。蓋以為上沖者,病邪欲外,故仍以桂枝湯,不沖者,邪不外出,故不可與。謂上沖而脈浮,可與桂枝湯,上沖而脈不浮,不可與。然上沖之候,多因誤下傷及胸中之陽,不能鎮納下焦濁陰之氣,以致上沖者極多,法宜收納溫固,又非桂枝所能也。學者務于病情、脈息、聲音、動靜、有神、無神處求之,則得其要矣。
【闡釋】太陽病,頭項強痛而惡寒、脈浮,本應從表解,如誤用下法,病若不因下而變證,其脈浮、頭痛等之病證依然,病者自覺氣上沖者,知正氣未衰,邪猶在表,可與桂枝湯,用前之啜粥微汗法治之。若下後氣不上沖,是邪已內陷,正氣虛,桂枝湯已不適用。而鄭氏更深一層注“上沖之候”,其謂“上沖之候,多因誤下傷及胸中之陽,以致上沖者極多,法宜收納溫固,又非桂枝之所能也。”
此與過去諸名家之注不同,值得我們細心體會。
三十三、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②,遂協〔熱〕而利③,利下不止,心下痞鞕,表裏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原文163②數下:指屢用攻下的意思。
③協熱而利:就是在裏之虛寒,挾在表之熱而下利。
鄭論:按下利本非正病,因數下而致之也,痞鞕亦非本有之病,因過下傷中,陰邪得以僭居高位也。原文以桂枝人參湯治之,方中藥品,乃理中湯全方,加桂枝一味耳。不名理中,而名桂枝加人參湯者,重太陽之意,全是溫中化氣,補中祛邪之法也。
【闡釋】太陽病外證未解,仍然存在發熱惡寒、頭疼身痛等表證,本應從表解,但一再誤下,脾胃受損,遂導致外有表熱,而內則虛寒下利不止的證候,因過下傷中,故胸院之間痞塞堅硬。原文主以桂枝人參湯,故以理中湯治痞鞕與下利,僅用桂枝一味以和表,而桂枝合理中同用,亦能增強溫裏之力,故鄭氏曰:“不名理中,而名桂枝人參湯者,重太陽之意,全是溫中化氣,補中祛邪之法也”。
桂枝人參湯方(校補)
桂枝四兩(別切)甘草四兩(炙)白朮三兩人參三兩乾薑三兩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煎四味,取五升,內桂,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由理中湯加桂枝,不曰理中,而曰桂枝人參湯者,言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