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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伤寒恒论-第54页

法宜)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此(則)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原文149鄭論:按此條(以)〔理〕應在少陽篇,不知因何列入太陽中篇,茲不再贅。
【闡釋】柴胡證誤下後的轉歸及治法,應如鄭氏所說理應列在少陽篇,不知因何列入太陽中篇31條,前已言之,鄭氏為保留原書面貌,仍照錄,但不贅論。
十五、〔本〕發汗,而複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未)〔本〕先下之,而反汗之(此)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原文90鄭論:按少陽雖雲汗、下當禁,然亦當視其可與汗者汗之,可與下者下之,總在用之得宜,庶不為逆。
【闡釋】此條示人在臨床的時候,必須根據證情的先後緩急來處理,治有先後,先後誤施,病必不愈。亦即鄭氏所說:“總在用之得宜,庶不為逆”。
十六、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鞕,脈細者,此為陽微結①,必有表複有裏也。脈沉,亦在裏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②,不得複有外證,悉入在裏,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陽)〔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若)〔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原文148①陽微結:熱在裏而大便鞕,叫做陽結。外帶表邪,熱結猶淺,所以叫做陽微結。
②陰結:沒有一定表證。其症狀是身體重,不能食。大便反鞕,脈象多現沉遲。
鄭論:按頭汗出,至脈細微,陽微結等語,滿盤俱是純陰之候,何得雲必有表也?表像從何征之?又曰複有裏,以為脈沉者裏也,汗出為陽微,既稱陽微,不得以柴胡湯加之。又曰:假令純陰結,不得複有外證,此是正論。少陰、少陽,原有區分,脈沉緊而頭汗出,頭屬三陽,故知非少陰也。其為陰結者,是指外之寒邪閉束,而非謂少陰之陰寒閉結也,可與小柴胡湯,是從頭汗而得之,若不了了,得屎而解者,裏氣通,則表氣暢也。
【闡釋】本條主要在辨明少陰與少陽的疑似證。自頭汗出至脈細等症狀,都很象少陰證,但少陰病不應有表證,病人頭汗出,微惡寒,是表證尚在,所以說不是少陰證,而是“陽微結”,這種症候一定有表證也有裏證,邪在半表半裏之間,小柴胡自是對症之方。鄭氏所按,自相矛盾之處甚多,不可從。
十七、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①、亡津液②,陰陽自和者③,必自愈。原文58①亡血:指一切原因的失血。
②亡津液:又叫做“傷津液”,如過汗過下都足以損傷津液。
③陰陽自和:猶言氣血自和。
鄭論:按汗、吐、下三法,與亡津液,審其別無他苦,但見陰陽自和者,必能自愈。若現有別證,相機治之,便得也。
【闡釋】夫汗、吐、下都是治病的大法,如用之不當或用之太過,都能傷及正氣,皆可亡血亡津液,血與津液都是屬於陰,亡血實質上與亡津液是一個意思。如其陰陽能處於協調狀態,就可以自然痊癒。正常人的身體機能,全在陰陽平衡,亦即《內經》所說“陰平陽秘,精神乃治”的意義。
十八、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④,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胸脅(不)〔下〕滿,如結胸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⑤,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取〕之。原文143④經水:即月經。
⑤血室:即子宮。張景嶽雲:“子戶,即子宮也,俗名子腸,醫家以沖任之脈盛於此,則月事以時下,故名之曰血室。”
鄭論:按發熱至熱除,表已解也,脈遲身涼,如結胸、譫語,是熱不發於外,而伏於內,因其經水適來後,隨氣機收藏而入於內,故曰熱入血室,病已重也,刺期門,實以泄其邪熱也。
【闡釋】合下三節,皆言熱入血室之證也。血室在人身體上究在何處,歷代醫家注釋不一。如成無已謂:“血室者,營血停止之所,經脈留會之處,即沖脈也”。柯韻伯說:“血室者,肝也,肝為藏血之髒,故稱曰血室”。但張景嶽則謂:“血室即子宮”,筆者認為張氏之說為是,詳見注釋⑤。此條乃邪傷厥陰血分之證也。曰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者,借婦人以明血室之所在也。
誠如鄭氏所說:“表已解也,熱伏於內,因其經水適來,隨氣機收藏而入於內,故曰熱入於血室”。邪熱入而居之,裏熱已重也,刺期門穴以瀉裏熱,則諸證盡失也。
十九、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原文144鄭論:按此條血雖結,而表證尚在,但和解之,邪去而結自化為烏有矣,故主小柴胡湯,隨機加減,則得矣。
【闡釋】此節為經水已來,因病而適斷者,則寒熱發於外,雖與經水適來者不同,而此亦為熱入血室。如鄭氏所雲:“血雖結而表證尚在,但和解之”。小柴胡湯達經脈之結,仍借少陽之樞以轉之,俾氣行而血亦不結矣。
二十、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瞭,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原文145鄭論:按晝明瞭,夜昏憒,是邪在裏而不在表,故曰熱入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