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出則痙②。原文85①瘡家:患瘡瘍病者,流膿已久,此皆亡失其津血。
②痙(jìng淨):肌肉收縮,手足抽搐的現象。
鄭論:《內經》雲:諸瘡痛癢,皆屬於火。火盛則血虧,若(在)〔再〕發汗,血液被奪,筋脈失養,痙證必作。然又當察其病情輕重,可汗則汗,不可固執。
【闡釋】本條為汗法禁例之三,瘡家久失膿血,營血勢必不足,若感外邪,雖有身體疼痛等證狀,虛多實少,若以麻黃湯發其汗,則必犯虛虛之戒,故不能發汗。汗出其營血必更加虧耗,筋脈失去濡養,必然強急而為痙矣。
十六、衄③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頞)〔額〕上陷,脈急緊,(目)直視不能眴④,不(能)〔得〕眠。原文86③衄(nǜ)家:常流鼻血的病人。
④不能眴:眴同“瞬”,目轉動。不能眴,就是說目睛不能轉動。
鄭論:申言素患衄血之人,切切不可發汗,汗為血液,血液既傷,若更發汗,則陽從外亡,故現(頞)〔額〕上陷,脈緊急者,陽脫之象也。目直視不能眴者,肝開竅於目,血液已傷,不能灌溉,以致不眴不眠者,皆真陽欲絕,危亡之候也。
【闡釋】本條為汗法禁例之五。常患鼻衄的病人,由於經常失血,則血液素虧,不可任意發汗,更傷其血液,其變證多端,而嚴重的如鄭氏所說有真陽欲脫之危候。
十七、亡血家①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栗而振。原文87①亡血家:平素有失血(包括吐血大便血、小便血、鼻血及婦人崩漏)疾患的病人。
鄭論:亡血二字,即亡陽之征也。若更發汗,則陽從外越,而內無陽以溫暖,故寒栗而振,此等危候非大劑回陽不可。
【闡釋】經常失血的病者,不但陰血不足,即陽氣亦不充沛,加之發汗亦能傷陽。陰血傷則無以濡養筋脈,陽氣傷則無以衛外為固,所以發生寒栗而振,此陰陽兩虛之危候。如鄭氏所言,非大劑回陽不可,誠屬經驗有得之言。
十八、汗家重發汗②,必恍惚心亂③,小便已陰疼④,與禹餘糧丸。原文88②汗家:指平常慣會出汗的人,包括盜汗自汗在內。
③恍惚心亂:神迷意惑,慌亂不安,形容精神失常的狀態。
④小便已陰疼:小便後尿道作痛。
鄭論:按汗為心之液,素多汗之人,血液早虧,今重發其汗,汗出過多,則心陽外亡,神無所主,而恍惚生,,小便已陰疼者,血液已虧,不能澤及小便也。原文以禹餘糧丸主之,亦是收納元氣之意也。
【闡釋】本條為汗法禁例之六。平日汗多者,血液早虧,表陽即虛,若重發其汗,則陽從外亡,胸中神魂無主,故心神恍惚。而小便已陰疼者,陽氣大虛,便出則氣愈泄而化源傷,因虛而疼。禹餘糧丸方,原文闕。
十九、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反惡)〔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原文68、70鄭論:按發汗病不解,與發汗後惡寒者,皆裏陽不足,因汗而陽更傷也,故見畏寒。原文以芍藥附子甘草湯,使其收納元氣歸根,而惡寒自己。若不惡寒而反惡熱,以調胃承氣湯,是為血虧火旺說法。
餘更有說焉,當其時發汗,有素稟元陽不足,因發汗而有元陽外越者,外大熱而內寒,學者務宜細察。若果血虧,陽明胃熱,必有舌苔幹黃,大渴飲冷,方可與調胃承氣湯。若其人因發汗而元陽外越者,雖周身大熱,舌必潤滑,口必不渴,二便自利,又當以回陽為要,切切不可妄與調胃承氣湯,切記。
【闡釋】本條《傷寒論》分為兩條。“發汗病不解”至“芍藥附子甘草湯主之”為一條;以下又為一條。鄭氏所按,頗為恰當。但其中特提出元陽外越與血虧火旺,陽陰胃熱之區別,則與歷代注家不同,臨證時應特別注意。元陽外越者,可與大劑四逆或白通湯以回陽為要。
芍藥甘草附子湯方(校補)
芍藥三兩甘草三兩(炙)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右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三服。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芍藥以補陰斂液,附子溫經回陽,佐以甘草,從中調和,使芍、附作用,共同發揮,能夠兼顧氣陰,實屬陰陽雙補、扶正之劑。故用治汗出過多之惡寒屬於陰陽俱虛之證。筆者曾治患風濕疼痛,同時有汗出惡寒證狀,腳攣急,舌質淡,苔白膩,脈沉細,用大劑量芍藥甘草附子湯治之,芍、甘各用60克,附子80克,連服五劑而痊癒。
二十、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①,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原文62①脈沉遲:沉是重按才得,遲是跳動的次數緩慢。
鄭論:據稱發汗後,身疼脈遲,明是裏分有寒也。汗則表陽被奪,而內寒卒起,閉塞經絡,故見身疼。原文以桂枝加芍藥人參新加湯,取姜桂以散陰寒,參芍以養血液,亦屬妥切。
【闡釋】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此陽氣虛損,陰液耗竭,亦即氣陰兩傷,營血不足也。鄭氏所論“汗則表陽被奪,而內寒卒起,閉塞經絡,故見身疼”。亦屬確切之論。
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校補)
桂枝三兩(去皮)芍藥四兩甘草二兩(炙)人參三兩大棗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