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渴二字,亦有飲冷、飲熱之分,不可不察(頂批)
【闡釋】此條鄭氏指出用五苓散之不當。凡用五苓散,必要太陽邪已入腑,口渴而小便不利,原文只據一煩渴,脈數,其不當明甚。
十、傷寒汗出而渴者①,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原文73①此處之口渴,不是陽明裏證的口渴,是水氣停在下焦,津液不能上布之口渴。
鄭論:按汗出而渴,是太陽寒水從毛竅而出,不能滋潤腸胃,故見口渴,以五苓散主之,乃使太陽寒水之氣,不從外出,而仍從內出,則汗渴便止。然有不渴者,是津液未大傷,胃中尚可支持,雖見汗出,以茯苓甘草湯主之,亦是化氣行水之妙。此條據餘所見,當時汗出而渴,小便不利者,以五苓散主之;汗出不渴,小便不利者,以茯苓甘草湯主之。加此四字,後學更易於明白了然。
再按汗出而渴,在陽明㈠有白虎之方;汗出而不渴,在少陰有亡陽之概,學者宜知。
㈠大渴飲冷(頂批)。
【闡釋】此條為茯苓甘草湯證與五苓散證之辨證要點,只在渴與不渴之間,則其他證狀,如脈浮數,小便不利,微熱等情況,亦必大致相同。鄭氏釋為加小便不利四字,更加明白了然,是正確的。兩證的主要區別是:一則水蓄於下,口渴而小便不利;一則水停於中,口不渴而小便不利。證情雖有異,但總的原因都屬停飲蓄水為患,所以都治以溫陽化水,不過一則重在溫化膀胱,以利小便,一則重在溫化胃陽而通利三焦,以蠲水飲,所以主治方劑各別。
茯苓甘草湯方(校補)
茯苓四兩桂枝二兩(去皮)甘草一兩(炙)生薑三兩(切)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治汗出不渴,其蓄水比五苓散為輕,因而去掉主要的利水藥,僅用茯苓之淡滲,加重桂枝溫陽,生薑溫胃,甘草和中,四味配伍,溫胃散水之功最佳,為治水氣停中焦,不煩不渴,心下悸而四肢厥逆的有效良方。
十一、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②,不可發汗,〔何以知之?然①,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原文50②尺中遲者:尺中的脈搏現遲而澀的現象,所謂“呼吸三至,來去極遲”。遲就是脈搏至數減少。但這裏的遲,是對緊而言。
①然:古人然字,多有作“曰”字解。
十二、〔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裏虛,須表裏實②,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原文49②須:等待的意思。
鄭論:條內指一脈浮緊,身痛之人,法本當汗,假令尺中虛者,不可發汗,是言其陰分本虛,發之深恐亡陽,明是教人留意於發汗之間耳。即有他證,亦俟其津液自和,自汗出愈。蓋慎之深,防之密矣。
【闡釋】按此二條,鄭氏合併來加以注釋,原文錯落較多,其按亦不全面。
茲據《傷寒論》校補其錯落文字,分列兩條之釋文。脈浮緊,身疼痛,此傷寒之脈證,宜麻黃湯以汗之者也,然尺中脈遲,此營氣不足,而不可發汗之虛證也。
至12條表證誤下後,見身重、心悸、尺脈微的,不能再用發汗,可俟其自汗出而愈。但亦可以酌用小建中湯一類方劑,溫養裏氣,使表裏正氣早複,氣血充沛,則津液自和,便能汗出而愈。
十三、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原文83鄭論:凡咽喉乾燥之人,津液已傷,豈可再行發汗,以重奪其液乎?餘謂咽喉乾燥之人,有因下元坎中真氣衰微,不能啟真水上升而致者,法宜扶陽;有因邪火灼其津液而致者,法宜清潤;有因寒水逆於中,阻其胃中升騰之氣而致者,法宜行水。學者留心察之,若此等證,皆非發汗所能了【闡釋】本條為汗法禁例之一。咽喉乾燥者,上焦無津液也。鄭氏認為咽喉乾燥之人,有三種不同情況,並提出扶陽、清潤、行水三種治法。筆者認為扶陽可用四逆湯,清潤可用人參白虎湯,行水可用茯苓甘草湯或五苓散。咽喉乾燥,現今多稱為慢性咽炎、喉炎,筆者常先用炮薑甘草湯加桔梗治之,繼加補腎藥調理而愈。
十四、淋家不可發汗③,汗出(則)〔必〕便血。原文84③淋家:是指小便淋瀝不爽,尿時莖中疼痛的病人。
鄭論:凡患淋之人,或熱閉膀胱,或寒閉膀胱,或敗精滯於尿竅,氣化現有不宣,原無發汗之理,若強汗之,則津液外亡,中氣被奪,即不能統束血液,血液流注闌門秘清別濁之處,滲入膀胱,小便下血,於是乎作矣。
【闡釋】本條為汗法禁例之二。歷代醫家注解此條,其原因多由腎陰虛而膀胱有熱,鄭氏所指熱閉膀胱即此,法宜扶腎陰,用四苓滑石阿膠湯治之。繼指出有寒閉膀胱,或敗精滯於尿竅,氣化不宣者。寒閉膀胱者,由下焦陽微,陰寒阻截膀胱之路,陽微無力,不能化之,法宜扶下焦之陽,可用苓桂朮甘湯倍桂加砂仁、白蔻治之。至於敗精滯於尿竅,氣化不宣者,治當清熱利水中,加以化精化氣之品,可選用滋腎丸倍桂,或大劑回陽飲加味治之。淋家雖患外感,亦無強汗之理,若強汗之,陰液愈虛,膀胱之蓄熱愈熾,必致邪熱通血妄行,從小便而為尿血。
十五、瘡家雖身疼痛①,不可發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