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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仲景伤寒补亡论-第40页

都五壮。(一云七壮)商邱阴陵泉皆 三壮。
又曰。下利。手足厥无脉。灸之不温。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少阴 负趺阳者为顺也。
又曰。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为灸少阴厥阴。主逆。
庞氏曰。当灸不灸。令病患冷结。久而弥固。气冲心必死。
<目录>卷十二<篇名>病不可刺八条属性:雍曰。脉经与可刺不可刺二门所载素问灵枢经语又有异者。今 改从本经。字有当者。即从脉经。仍据所出之处。以别非仲景之言。
灵枢经曰。九刺之禁。新内勿刺。已刺勿内。大怒勿刺。已 刺勿怒。方醉勿刺。已刺勿醉。大劳勿刺。已刺勿劳。大饥勿 刺。已刺勿饥。大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 之。
又曰。粗工勿察。是谓伐身。
灵枢又曰。毋刺 之热。毋刺漉漉之汗。毋刺浑浑之脉。此刺 病与脉相逆者。
又曰。五脏之 出于背者。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
灵枢又曰。热病身热甚。阴阳皆静(脉经作争)者。勿刺之。其可 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灵枢又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 已衰者也。脉经云。粗工逆此。谓之伐形。
灵枢又曰。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 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 婴儿。热而腹满甚者死。五曰。汗不出。吐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
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热者 死。九曰。热而痉者死。凡此九者。不可刺也。脉经无此。素问灵枢禁 不刺者甚多。详见补亡禁刺门。
仲景曰。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常氏云。宜服救逆汤。
<目录>卷十二<篇名>病可刺二十九条属性:仲景曰。太阳病。头疼至七日自愈者。其经竟故也。(竟字仲景 作尽)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庞氏云补三里穴)
又曰。太阳病。初服桂枝汤。而反烦不解者。当先刺风池风府。
却与桂枝汤则愈。
又曰。伤寒腹满而谵语。寸口脉浮而紧者。此为肝乘脾。名曰 纵。刺期门。
又曰。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其人大渴。欲饮水浆者。其腹必满。
若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又曰。阳明病。下血谵语。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当刺期 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又曰。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脉迟 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此为热入血室。当刺期门。随其实 而泻之。叔和曰。平病云。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雍曰。与此 相反。岂谓药不谓针耶。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痛。颈项强而眩。时如结胸。心下痞 硬。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 日不止。当刺期门。
又曰。少阴病。下利便脓血。可刺。
又曰。妇人伤寒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 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 利则愈。
又曰。伤寒喉痹。刺手少阴。在脘。当小指后动脉是也。针入三 分。补之。素问曰。有病身热汗出。烦满不为汗解。此为何病。岐伯 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风厥。巨 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 也。表里刺之。饮之汤剂。雍曰。此伤寒感异气变而为风厥也。宜刺 太溪、昆仑。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灵枢经曰。热病三日。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
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素问曰。病甚者。为五十 九刺。灵枢曰。所以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 。五指 间各一。凡八 。足亦如之。(亦八 也)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 六。更入发三寸边各五。凡十 。耳前后口(一作耳)下项中各一。
凡六 。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此五十 九穴也。
雍曰。五十九刺。出于二经。见于仲景叔和二书。然未闻有善用 之者。古人第存之而不敢废上古之法。后有灵枢十一症。亦多不能 解者。亦不能废法耳。
灵枢经曰。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
苛轸(一云苛干)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心也。(轸车上前后 两端横木也。言鼻塞之甚。内外不通。亦犹轸之横塞也)
又曰。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得安。(一作卧不能起)取之肤 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 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
又曰。热病面青脑痛。手足烦。取之筋间。以第四针针于四逆。
(一作边)筋辟(一作 )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肺也。
又曰。热病数惊。螈 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癫 疾。毛发去。索血(一作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