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苦以发之。素问云。热淫于内。以苦
发之是也。
又曰。时行热病。六七日未得汗。脉洪大或数。面目赤。身体大
热。烦躁。狂语欲走。大渴甚。又五六日以上不解。热在胃中。口噤不
能言。为坏伤寒。医所不能治。如已死人。或精魄已竭。心下才暖。发
开其口。灌药下咽即活。兼治阳毒。麦奴丸。(活人书名黑奴丸)
又蒸法曰。伤寒连服发汗汤七八剂。汗不出者死。如中风法蒸
之。使温热之气外迎。无不得汗也。古今用效。薪火烧地良久。去火
扫地。以水洒之。取蚕沙柏桃荆叶糠及麦麸皆可用。和铺烧地上。可
侧手浓。铺席。令人卧席上。温覆之。热月只可夹被覆。其汗立出。候
周身至脚心皆 。乃用温粉扑止。移之上床即愈。如无蚕沙。则用
麦麸之类亦得。雍曰。此即千金所载陈廪邱法。已见首篇叙论之后。
不厌重出也。
又曰。伤寒瘥后。有不了了证者。谓至十日或半月二十日。终不
惺惺。常昏沉似失精神。言语错缪。或无寒热。有似鬼祟。或朝夕潮
热颊赤。或有寒热如疟状。此乃发汗不尽。余毒瓦斯在心胞络间可致
也。宜知母麻黄汤。
又曰。太阳病下之后。气上卫。其脉必浮。可根据证发汗。不与发
汗。则成结胸也。凡发汗。脉浮大。虽大便秘小便少者。可发汗而解
也。
又曰。当汗不汗。诸毛孔闭塞。闷绝而死。



<目录>卷九

<篇名>汗后四十四条

属性:仲景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
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
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
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烦躁。不
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
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之。常氏云。
可柴胡桂枝汤。庞氏云。用麻黄汤。
又曰。未持脉时。叉手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两耳聋
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雍
曰。先宜小建中汤。
又曰。发汗后。饮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常氏云。治喘。可
麻黄杏子石膏汤。雍曰。伤水者。五苓散。(钓崖曰宜小青龙汤)
又曰。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常
氏云。可小半夏加橘皮汤。雍曰。可类要四味橘皮汤。
又曰。阳明病。本自汗出。医更重发汗。病已瘥。尚微烦不了了
者。此必大便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硬。当问其小
便日几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为小
便数少。以津液当还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常氏云。可小柴胡
汤。雍曰。小便少者。津液还入胃。则不须服药也。
又曰。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
不死。常氏云。可小柴胡汤。
又曰。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
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常氏云。可五苓散。雍曰。黄 加
茵陈汤。
又曰。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常氏云。可理中丸。
乌梅丸。
又曰。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
以屈伸者。属桂枝加附子汤。庞氏曰。小便难。为有津液可作汗。若
小便数。不可误认为桂枝证也。
又曰。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谓刺风
池风府)若形似疟。一日再三发者。汗出必解。属桂枝二麻黄一汤。
又曰。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属白虎加
人参汤。
又曰。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
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草
干姜汤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
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
又曰。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与四逆汤。雍曰。此证首尾都无
四逆证。恐是字误。今详重发汗复加烧针。恐是火劫亡阳惊狂者。则
当与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若止是火逆。因烧针烦
躁。则当与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亦救逆也。故恐四逆本是救逆汤
字。校正日误书入四逆一方也。
又曰。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与桂枝汤。
又曰。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属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
参三两新加汤。
又曰。发汗后。不可更行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