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西医此说。适形其
陋。曰历试则毫无把握。惟凭尝试矣。彼惟不论五行。专以形气立说。所以得半遗全。譬如彼言养气能养物百果羹肉得。
养气皆不坏取养气以水银白矾硝石。烧之即出。不知彼所谓养气。即中国所谓阴气。中国以冰养果羹。即取其纯阴不化。
水银等纯阴。故多养气。轻气能发火。是轻气即中国所谓阳气。然则西医言轻养。何如中国言阴阳。为得其实也。使气
味形性。不兼论之。则一物之功用不全。且西人试验。岂古人尝药未试耶。
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阳为气阴为味。
人与万物同一天地。即同一阴阳。万物各禀天地之阴阳。以变化人身之阴阳。药之功用。于是乎着天食人以五气。
地食人以五味。气味即阴阳之分见者也。
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味浓者为阴。薄者为阴中之阳。气
浓者为阳薄者为阳中之阴。味浓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浓则发热。元素曰。清之清者发腠理。清之浊者实四肢浊
之浊者归六腑。浊之清者走五脏。附子气浓。为阳中之阳。大黄味浓。为阴中之阴。茯苓气薄。为阳中之阴。所以利小
便。入手太阳。不离阳之体也。麻黄味薄。为阴中之阳。所以发汗入手太阴。不离阴之体也。同气之物。或味不同。同
味。之物或气不同。各有浓薄。故性用不等。李杲曰。味之薄者。则通。酸苦咸平是也。味之浓者则泄。咸苦酸咸是也。
气之浓者发热。辛甘温热是也。气之薄者渗泄。甘淡平凉是也。渗谓小汗。泄谓利小便。此是辨药之大法。一定而不移
者也。西医不言气味。考其用大黄利下。用樟脑发热。功用究不离乎气味。特西医不之解耳。
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润或燥。或软或坚。所
以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平也。
发散是能升发外散。出汗温四肢也。涌是上吐。泄是下利。渗泄是利小便。六者谓辛甘酸苦咸淡也。宗 曰。生物
者气也。成物者味也。以奇生则成而耦。以耦生则成而奇。寒气坚。故其味。咸可用以软热气软。故其味苦可用以坚风
气散故其味酸可用以收燥气收故其味辛可用以散土者冲气无所不和。故其味甘可用以缓用药之道。总调之使平而已宗
此注深得气味相反相成之性。学人察之。
附李杲之说曰。药有升降浮沉。生长收藏以配四时。春升夏浮。秋收冬藏土居中化。是以味薄者升。而生气薄者。
降而收气浓者。浮而长味浓者沉而藏气味平者化而成按味薄者。甘平辛平微温微苦之类是。气薄者。甘寒酸平咸平淡凉
之类是气浓者。甘热辛热之药。是味浓者。苦寒咸寒之药是。气味平者。得土之性。能兼。升降也。李时珍曰。酸咸无
升甘辛无降寒无浮。热无沉。其性然也。一物之中。又有根升梢降。生升热降之不同。贵细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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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性味宜忌

属性:凡药之性味。各以五行归五脏。而生克好恶具焉。故各有宜忌。盖药得性味之偏所以调五脏。之偏胜也。偏而得中
则病已。偏而太过则不宜。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泻之。
肝木性主散达。急而不散。则宜辛以散之。夫辛是金之味然适得木之性故辛能补肝酸是木之味。而反得。金收之性。
故酸能泻肝。
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用咸补之。甘泻之。
心为火脏。性主柔。韧急则刚燥。故食咸以软之。咸得水味。而具火性。故入心血。甘为土之味。火生土。则泻其
气矣。
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苦泻之。甘补之。
凡性与味皆。互换。故得木味者。得金性得水味者。得火性惟土为中气性味不换得土味者即得土性。缓者和也。脾
急则不和。食甘以缓之。以甘之本味归脾。能补土也。以苦泻之者。甘升苦降。味相反而功异也。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泻之。
肺主秋收之金。急则反常。故用酸以收之。辛则能散其气也。
肾欲坚急食咸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
肾体沉石。欲其坚病则失常惟苦味具寒之性能坚之。故以苦补之。咸则润软。故能泻肾。
辛走气。气病毋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毋多
食酸。
五脏之本味。即能伤及五体。总见太过之为病也。
按照肺肝之例。苦亦泻心。酸亦泻脾。而云甘泻心。苦泻脾。总见性味之功用。非出于一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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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七方十剂

属性:七方出于岐伯。谓气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缓急。上下内外之不同。故立七方以制之。十剂出于北周徐之才。谓
十种是药之大体。详之则靡遗失。惟十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