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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中寒论辩证广注-第9页

四 逆者。寒甚于表。躁烦则阳气欲绝。是知死矣。愚以阴寒既甚。则水来侮土。故见吐利四逆。加之躁烦者。武陵陈 氏云。脏中阳虚。神气不能固守。故浮越而发为躁烦。躁出于肾。烦出于心。先躁而后至烦者。肾之神乱而又上干 于心也。此与阳经烦躁不同。阳经烦躁。因热邪从表而侵于内。乃形动其神。阴经躁烦。因寒邪从经而迫于脏。乃 神动其形。故知必死。)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成注云。下利止。则水谷竭。眩冒。则阳气脱。故死。○愚按下利 止。则病当愈。今者反为死候。非阳回而利止。乃阳脱而利尽也。肾开窍于二阴。下利止而眩冒。为肾气下绝。无 根之阳气泛上。故头眩。无时而不昏冒。即条辩云。神气散乱。谓非死候而何。)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条辩云。四肢温和为顺。故以厥冷为逆。逆不顺也。
恶寒身蜷。注已见前。此条虽不利。然脉不至。则阳气已绝。以故不烦而躁。盖肾藏志。阴寒直入于里。迫其神志 欲脱。故作躁也。成注以灯将灭而暴明为喻。愚以但躁不烦。其灯并不能暴明矣。谓非死证而何。)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此条病。乃少阴 中寒。失于温而致死之证。脉微细但欲寐。此少阴经热病亦然。今则加沉。则寒中少阴矣。但欲卧者。卧与寐等耳。
此与欲吐。皆少阴经真寒证。注已见前第一条中。汗出不烦者。此阳亡于表。不能作烦热也。此等病皆当急温。失 此不治。延至五六日。经中寒邪。遂尔入脏。甚至自利。烦躁不得卧寐。乃真阳之气不能关守。顷刻奔散而扰乱不 宁。焉得不死。○后条辩云。凡此诸证。语以少阴失温。医家必且哄然曰。病患不手足厥冷。不恶寒蜷卧。而烦躁 如是。不得卧如是。又何阴证之有。可见少阴一经病。为最难识。凡我同人。宜细辩之。)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此条乃少阴病温发之一法也。条辩云。少阴位北 而居里。故脉沉。当不发热。今者始得病便在少阴。此系寒邪直中其经。非太阳经逗留而传来者。故以发热为反也。
要之少阴发热。与太阳较异。太阳当见头项强痛。今者太阳证皆不见而脉沉。由其人肾经素寒。真阳之气。不能辟 邪而出。故脉沉。然其发热处。仍在太阳部分愚以用麻黄附子细辛汤者。内以温少阴之里。使邪仍从太阳之表而出 也。○愚按仲景法。凡云少阴病。必兼脉微细但欲寐而言。上文云少阴病始得之。必脉微细沉而但欲寐。只多反发 热证。故知其为直中少阴无疑。)
<目录>卷中\辩太阴少阴厥阴病中寒脉证并治法<篇名>麻黄附子细辛汤方属性:麻黄(二两去节)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细辛(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成注引内经曰。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辛润之。麻黄之甘。以解少阴之寒。附子细辛之辛。以温 少阴之经。
内台方议云。用附子为君。以温经散寒。细辛之辛。以散少阴之寒邪为臣。麻黄能取汗。用之为佐使。以此三 味之剂发汗。非少阴则不敢用也。
内台方疑问曰。阴证不得使有汗。今者少阴病反发热而汗之者。何也。答曰。少阴属肾为里。当无热。为有相 火之位。亦能发热。其脉虽沉细。必当取微汗而后已也。
琥按上方议。犹未明畅。愚以炮附子之辛热。用以温少阴之里。细辛之辛热。专以走少阴之经麻黄之辛甘热。
大能发表。三者相合。使里温而阳气不脱。表透而寒邪得散。尚论篇云。此少阴表法之正。良有以夫。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此条病当承上条而言。上条 反发热脉沉。此亦反发热脉沉。但上言始得之为急。此言得之二三日为缓病势稍缓。治法亦缓。故用麻黄附子甘草 汤微发其汗。无里证者。为无吐利躁烦干呕厥逆等证也。故仍从微汗以温发之。)
<目录>卷中\辩太阴少阴厥阴病中寒脉证并治法<篇名>麻黄附子甘草汤方属性:麻黄(二两去节) 甘草(二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成注云。麻黄甘草之甘。以散表寒。附子之辛。以温经气。○愚意云。此即辛甘发散之义。必反发热。故宜用 此汤也。
琥按内台方议。但云二三日内。脉沉细蜷而卧。为少阴病。不及反发热三字。殊为脱略。条辩诸注皆云。方中 用甘草。以易细辛。曰微发汗者。乃少阴病和解之法。为温散之缓方也。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此条乃少阴中寒。大宜温补之证。少阴病 得之一二日。与前条云始得之义相同。口中和者。为里无热。成注云。少阴客热。当口燥舌干而渴。今则皆无之也。
背者。太阳经之部分。少阴之脉。上股内后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