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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中国医籍考-第93页

礼存羊。凡六经原次。余不敢乱叔和之旧。
又曰。王叔和编次仲景方论三十六卷。当是十六卷。据论集中云。仲景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叔和编次。
何至遽增二十卷书邪。况仲景当日。止着论二十二篇。尚未分为几卷。至叔和。始托名仲景。撰成并辨脉平脉法。
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则是医林列传。云三十六卷。误矣。相传仲景论。有一百一十三方。考其书十卷内。计 方止一百一十二道。
柯琴曰。按仲景自序言。作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则伤寒杂病。未尝分为两书也。凡条中不贯伤寒者。即与 杂病同义。如太阳之头项强痛。阳明之胃实。少阳之口苦咽干目眩。太阴之腹满吐利。少阴之欲寐。厥阴之消渴 气上冲心等证。是六经之为病。不是六经之伤寒。乃六经分司诸病之提纲。非专为伤寒一证立法也。观五经提纲。
皆指内证。惟太阳提纲。为寒邪伤表立,因太阳主表。其提纲为外感立法。故叔和将仲景之合论。全属伤寒。不 知仲景已自明其书不独为伤寒设。所以太阳篇中。先将诸病线索。逐条提清。比他经更详也。其曰太阳病。或已 发热。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是伤寒别有提纲矣。此不特为太阳伤寒之提纲。
即六经总纲。观仲景独于太阳篇别其名。曰伤寒。曰中风,曰中暑。曰温病。曰湿痹。而他经不 复分者。则一隅之中。可以寻其一贯之理也。其他。结胸藏结。阳结阴结。瘀热发黄。热入血室。谵语如狂等 证。或因伤寒。或非伤寒。纷纭杂沓之中。正可思伤寒杂病合论之旨矣。盖伤寒之外皆杂病。病不脱六经。故立 六经。而分司之。伤寒之中。最多杂病。内外夹杂。虚实互呈。故将伤寒杂病。而合参之。此扼要法也。叔和不 知此旨。谓痉湿 三种。宜应别论。则中风温病。何得与之合论邪。以三证为伤寒所致。与伤寒相似。故此见之。
则中风非伤寒所致。温病与伤寒不相似者。何不为之别立耶。霍乱属肝木为患。阴阳易差后劳复。皆伤筋动骨所 致。咸当属于厥阴。何得别立篇目。叔和分太阳三症于前。分厥阴诸症于后。岂知仲景约法能合。而病兼该于六 经。而不能逃六经之外。只在六经上求根本。不在诸证名目上求枝叶。叔和以私意。挈乱仲景之原集。于劳复后。
重集可发汗不可发汗诸篇。如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下。不知如何名反。岂濡微弱涩等脉。有定位乎。其 云大法春夏宜发汗。春宜吐。秋宜下。设未值其时。当汗不汗。当下不下。必得其时耶。而且利水清火。温补和 解等法。概不言及。所以今人称仲景只有汗吐下三法。实由于是。夫四时各家。人所同受病者。因人而异。汗吐 下者。因病而施也。立法所以治病。非以治时。自有此大法之谬。后人因有随时用药之道。论麻黄桂枝汤者。谓 宜于冬月严寒。而三时禁用。论白虎汤者。谓宜于夏。而大禁于秋分后。与立夏之前,夫寒热温凉之逆用、必先 岁气。独不曰有假者反之。有是证因有是方。仲景因证立方。岂随时定剂哉。当知仲景治法。悉本内经。
又曰。仲景言平脉辨证。为伤寒杂病论。是脉与症。未 尝两分也。夫因病而平脉。则平脉即在辨症中。脉有阴阳。发热恶寒发于阳。无热恶寒发于阴。是病之阴阳也。
当列前论之首。浮大动数名阳。沉涩弱弦微名阴。是脉之阴阳也。此条当为之继。叔和既采仲景旧论。录其症候 诊脉。是知叔和别立脉法。从此搜采耳。试观太阳篇云。脉浮者病在表。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派浮数者。法 当汗出愈。诸条脉法。不入辨脉平脉篇。是叔和搜采未尽。犹遗仲景旧格也。由此推之。知寸口脉浮为在表。及 寸口脉浮而紧。脉浮而数诸条。皆从此等处采出。脉有阴结阳结条。未始不在阳明中风中寒之间。洒淅恶寒。而 复发热者,未始不在少阳寒热往来之部。脉阴阳俱紧者。未必非少阴之文。阴阳相搏条。未必不在伤寒脉结代之 际。设仲景别集脉法。或有上下之分。决无辨平之别矣。名平名辨。皆叔和搜采诸说。仲景所云。各承家伎者。
是也。叔和既改抉仲景原文。独为伤寒立论。十六卷中。不知遗弃几何。而今六经之文。夹杂者亦不少。岂独然 仲景旧集哉。世以金匮要略。为仲景杂病。共经魔魅之后乎。
张志聪曰。注解本论。必明仲祖撰论之原。方为有本。某序。有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 药录之说。素问九卷者。素问八十一篇。内有遗阙。故举其卷,灵枢。君臣问难八十一篇。毫无遗阙。故举其篇。
阴阳大论者。素问中大论七篇。皆论五运六气。司天在泉。阴阳上下。寒热胜复之理。胎胪药录者。如神农本经。
长桑阳庆禁方之类。其序又云。经络府俞。阴阳会通。元冥幽微。变化难极。自非才高识妙。岂能探其理致哉。
由是而才识之士。须知仲祖撰论本灵素。而补其未尽。必于伤寒原序。玩索有得。胎胪。罗列之谓。
又曰。本草灵素。圣经也。伤寒要略。贤论也。贤论。犹儒者之四书。圣经。犹儒者本经。奈千古以来。天 下之医。只求方伎以行术。不求经旨以论病。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