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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中国医籍考-第195页

藏方废。至局方亦废。亦犹中庸大学显。而诸传义废。
至诗书易春秋俱废。故易简方者。近世名医之薮也。四书者。吾儒之易简方也。(须溪记钞济庵记)
杨士瀛曰。易简方论。前后活人。不知其几。近世之士。类以春秋之法绳之。曰。易简绳愆。曰增广易简。
曰续易简。借古人之盛名。以自伸其臆说。吁。王氏何负于人哉。余谓易简方论。后学指南。四时治要。议论似 之。自有人心权度存焉耳。况王氏晚年剂量。更定者不一。日月薄蚀。何损于明。若夫索瘢洗垢。矫而过焉。或 者公论之所不予也。
〔亡名氏校正注方易简方论〕一卷 存 题词曰。此书乃亲传真本。复加校正。与市肆所买者。大相辽绝。补阙漏者二十余段。如降气汤论症气之类。
是也。论中多举局方等药,而不载方。今并注其下。计三十余方。如小续命汤之类。是也。若论中举其名。而方 见于他段者。则不复更注。如白术酒。术附汤之类。是也。至于市肆丸子。不曾该载。治疗修合之法。则人欲自 行修制者。必须参以局方而后可。今并该载其法。略无差阙。信为大备。家有其书。则凡遇疾病一披阅之。了然 毕见。且板小字净。水 陆之间。便于携带,尤为尽善。收书者自鉴别。
〔孙氏(志)增修易简方论〕(澹寮方。作增损易简方。或作增品易简方。)佚 卢祖常曰。窃见孙志宁增修易简。已自是 起王硕。淬砺旧剑。及增撰简要。又复是推过李子建。掘凿新坑。
倘见而不与匣其剑平其坑。则戕陷人。无尽期矣。
〔卢氏(祖常)续易简方论〕五卷 存 自后序曰。先哲述显说。喻医道之难。有曰虱一虱也。其类虫。其形鲜。其患庠。其害轻。恶明而喜暗。去 寒而就暖。咂肤咀血。求匹成孕。本不知其自。亦不有其种。初因恼人。搔而获之。唯一而已。及其盛也。累累 于衣缝。纷纷于发鬓。扪之不尽。栉之复有。在体者不逾肩。在肩者不下项。可谓形性不殊。节守有定。何其色 一有异。畏恶顿别。黑者值藜芦而衰落。白者近水银而暗亡。观此。凡为良工。临诊值病。证之纯者。治药当如 童蒙之嘱小对。字字清切。证之驳者。处方当如才子之破合题。字字包尽。又云。一鬻生药家。有子年十七。已 冠。头上多虱。父取水银。制髻绳以辟之。逾旬虮虱如故。荏苒容颜萎黄。精神憔悴。时云头冷。父疑其子思食 致患。更医。只作思色调理。皆无寸功。父常斋道,一日斋者。见其子 羸。起问其故。父罄情语之。道人详其 头冷。便晓患生水银。徐微笑曰。无药可治。惟贫道有术以起之。只制银梗二条。如鼻窍大。各长二寸四分。按 二十四气。梗顶须平容。贫道明早料理。患家深信其说。道人果如约至。索银梗。呵咒数四。纳患子鼻中。揖曰。
且退,近暮再至。缓手取出银梗。视之大笑。以爪甲剔下水银十数滴。示其家人。一毫无取。怡怡而去。挽之不 留。其子 乃安。父因阅神农经。乃见水银之性。入人肉。令人百节挛缩。入人脑。能蚀人脑至尽。道人以银梗引水银。盖 知以水银性能蚀银耳。凡所施为。无非神其术。以动患家之信心。即是而观。良工为学不可不博。见识不可不广。
人命不可不重。取财不可不轻。用药不可不防患。不如是。不足以尽医道。安宜不知其难。习易简简要为师。借 法而求食也。重命君子。欲服易简简要之药。敢请以纠缪参之。可投则投。可服则服。无蹈病未必杀人。药之杀 人多矣之深戒。
按卢祖常永嘉人。别号砥镜老人。书中称愚少婴异疾。因有所遇。癖于论医。吾乡良医陈无择先生每一会面。
必相加议。据此祖常为绍兴以后人。是书于王氏并志宁二家。逐件纠剔。不遗余力。毒骂之甚。非为续述者。而 其名书。似不可解。考澹寮方引是书。作易简方纠缪。始知后序所谓。请以纠缪参之之语。盖指其所着。顷读亡 名氏撮坏集。医书部。有易简方纠缪。想后人与施氏书合梓。因改旧目。加以后集二字者欤。
〔施氏(发)续易简方论〕六卷 存 题词曰。王德肤作易简方。大概多选于三因。而附以他方增损之。今世士夫。孰不爱重。皆以治病捷要。无 逾此书。但其间有失点勘。未免大醇而小疵。予与德肤。早岁有半面之好。非敢求多之也。特以人命所关。不容 缄嘿。于是表而出之。予岂好辨哉。永嘉施发政卿撰。
后序曰。医家着书。立言以贻世。而脉理精微。难以遽解。要当明示其虚实冷热之证。使人易于适从。可也。
王氏此方。名曰易简。士大夫往往以便于观览。故多用之。然其于虚实冷热之证。无所区别。谓之为简。无乃太 简乎。此予续论之作。所以不能自已也。区区管见若此。乌知后人之不我是耶。淳 癸卯夏五逾旬。敬书于寓室桂堂。
僧继洪曰。施发着续易简方。谓二生饮方。王氏云。治卒中昏不知人。痰气上壅。咽喉作声。无问外感风寒。
内伤喜怒。或六脉沉伏。或指下浮盛,并宜服之。其误后学人多矣。殊不知中风中寒。中湿中气。六脉沉伏者。
固可随证增损用之。若指下浮盛。其脉必浮而洪数。此即挟热中风